有人说,狗肉性热,可以驱逐身体上的寒气。所以每年春节,亲朋好友相聚时,都会点上一锅狗肉来吃。
在中国,个人吃狗并不违法,所以很多人吃狗肉便都变得更加理直气壮:国家都不禁止的东西,你凭什么不让我吃?他们甚至还给这种狗起了一个完全不同于宠物狗的名字:肉狗。
而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不用说欧美发达国家,就在我们对岸——宝岛台湾,早在2001年1月2日,台湾“立法院”三读通过《动物保护法部分条文修正案》,第22条第2项增订“宠物不得因肉用、皮毛等经济用途而宰杀”,宣示禁杀宠物。明定宠物不得因为肉用等因素被宰杀。
难道这些发达地区的政府,从法律上禁止屠宰猫狗,是他们笨吗?显然不是。
在我们眼里,狗是一种特殊的动物,就算我看了八辈子也不会去吃它!你要问,是它的味道不好吗?还是它会传播什么疾病?
我觉得,狗差不多是我们一生最常见的动物了,无论是东方西方、城市乡村,很多人甚至是被狗陪伴长大。相比对马牛羊猪鸭鹅等其他常见动物,人天生对狗的熟识度简直不能相提并论,狗更像是老友。
与狗之间,人类早已产生了一种情感连接:它是人类的伴侣,它有血有肉,有思想有情感,它勇敢坚强、它知恩图报、它守护家园、它临危不惧……
如果你不喜欢狗,不赞同上面说的这些话,但是你知道吗?狗如果打了狂犬疫苗,食品安全的隐患会增加;不打狂犬疫苗,则违反狂犬病防治的有关条例,属于违法经营。
在我国,猫狗只有运输、饲养、买卖的检疫标准《犬产地检疫规程》,无肉类和屠宰检疫标准,无法以肉类来经营。
你们餐桌上的狗肉是怎样来的呢?
盗狗贼偷别人家的宠物狗、狗贩子们用毒针毒箭射杀狗狗把狗毒死......这样的新闻屡见不鲜。市面上吃到的狗肉大多都是来历不明并且有毒的,即便是这样你也还是要吃吗?
是什么让它如此绝望?它本被赋予了好好活着的权利,却被无情掠走。
这个春节,我承诺,不吃狗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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