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和解协议书
甲方: XXX医院
乙方:
鉴于患者 曾于2010年10月25日至2010年11月08日在甲方处治疗,甲、乙双方因患者医疗问题发生争议,甲方主张通过医疗事故鉴定和司法诉讼途径解决,但乙方坚决拒绝并多次到甲方处主张权利,甲方为不影响正常医疗秩序,本着息事宁人的态度及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充分协商,达成本协议如下,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协议相关数据如下:
甲方本着人道主义精神,愿一次性付给乙方 元作为困难补助金。
第二条 同情金项目及计算方法(略)
第三条 双方同意于本协议签字生效后1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款项。
第四条 甲方依本协议约定支付全部款项后,甲、乙双方因患者医疗问题引起的所有争议即告终结,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甲方主张权利,否则乙方应无条件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且不得以本协议作为其主张权利的依据。
第五条 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
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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