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我国绝大部分药品取消政府定价,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由生产经营者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情况,自主制定价格。这是政府医药市场管理机制的又一次改革体现。
毫无疑问,政府取消药品定价,目的是通过竞争让药品有合理的价格定位,从某种程度上讲,绝大多数常用药品价格有下降可能,从根源上缓解百姓的“看病贵”。
但现实中,药价放开对疾病治疗的主要材料来源——药品生产及销售又是怎样的结果呢?笔者为此对基层的药品销售作了调查,结果显示,药价放开其实开始伤及医药业。
政府补助,使竞争不公平
为了取消以药养医,政府采取压低药占比,集中招标采购和零加价销售等,通过垄断医疗行业的公立医院药品销售来减少或降低病人医疗消费,但由于医疗管理机制体制问题,这直接涉及公立医院的正常运行,于是政府用加大财政补助来解决,同时着手提高医疗服务价格(当然是用医疗支付来平衡),力竭无碍医疗行业的科学合理运行,然而却对医药行业带来严峻考验与打击,尤其在基层表现得活灵活现。
笔者在豫北一县级医院调查发现,在政府财政补助下,除了为完成上级下达的药品比指标而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用药降低减少药品销售外,6月份之前,该院的药品销售无大的变化,月均520万元,日均17.3万元,放开价格后,药品销售量开始上升,6月1日至5日,总销售量接近100万元;
但该医院门口的三家药店药品销售量明显下降(老板不愿透露具体数据),主要是基药类药品,与医院价格有15%--20%的差距,顾客量明显减少。
调查发现县级公立医院药品价格明显低于药店药品价格,原因有三个,一是有政府补助支持,医院药品在药占比内销售不受影响,至少没有后顾之忧,敢与市场药品抗衡;
二是公立医院业务利润在60%以上,药品零加价销售“损失”甚微,且有政府补助,院长及职工无压力,仍持有工作积极性。三是政府投资基础设施建设,对在编人员有部分经费支出,医院负担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