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检140批次食品21批次不合格
日前,惠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了2016年第6期食品监督抽检信息,检出高峰思味和绿之源德盛山泉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
根据通报,惠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了对市区范围内生产环节食品抽检工作。重点对生产环节的粮食及粮食制品、肉制品、饮料等18大类140批次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工作,抽检结果共发现有21批次不合格,其中内在质量不合格食品2批次、标签不合格19批次。
惠州市某食品有限公司2016年3月1日生产的规格为230克/包的“香枕蛋糕”经检验“菌落总数”不合格。惠州某有限公司2016年2月29日生产的规格为18L/桶的“饮用纯净水”经检验“耗氧量”不合格。
对于抽检不合格的,该局表示已及时移交给辖区县(区)局依法予以查处,并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落实整改。
食品安全常识
1、购买食物时,注意食品包装有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是否过保质期,食品原料、营养成分是否标明,有无QS标识,不能购买三无产品。
2、打开食品包装,检查食品是否具有它应有的感官性状。不能食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若蛋白质类食品发粘,渍脂类食品有嚎味,碳水化合物有发酵的气味或饮料有异常沉淀物等等均不能食用。
3、不到无证摊贩处购买盒饭或食物,减少食物中毒的隐患。
4、注意个人卫生,饭前便后洗手,自己的餐具洗净消毒,不用不洁容器盛装食品,不乱扔垃圾防止蚊蝇孳生。
5、少吃油炸、油煎食品。
什么是食品掺假、掺杂和伪造
(1)“掺假”是指食品中添加了廉价或没有营养价值的物品,或从食品中抽去了有营养的物质或替换进次等物质,从而降低了质量,如蜂蜜中加入转化糖,巧克力饼干加入了色素,全脂奶粉中抽掉脂肪等。
(2)“掺杂”即在食品中加入一些杂物,如腐竹中加入硅酸钠或硼砂;辣椒粉中加入了红砖木等。
(3)“伪造”是指包装标识或产品说明与内容物不符。
掺假、掺杂、伪造的食品,一般应由工商行政部门处理。对影响营养卫生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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