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纠纷。夫妻携手入洞房后,经过炽热期,便进入矛盾期,若矛盾未能及时解决,便演成纠纷,缠绕不清地争执。一般说,纠纷在低文化层次和胆汁质、多血质的当事者中多表现于外泄,如口角、殴斗、毁物等。经斡旋,可解决,但过后又重演,内战不息。在高文化层次和粘液质、抑郁质的当事者中多表现于内郁、外表上不争不吵,但内心彼此冷淡,心存罅隙,斡旋不易见效。
2.戒备。纠纷的积累,夫妻从隔阂而戒备,俗称"同床异梦"。戒备的形式,拜物型者多从财产、收支上互相隐瞒,外在型者瞒着对方与异性来往等。为了防备对方抓住把柄和了解到事实真相,双方在经济、社交关系等方面戒备,甚至连个人的事业问题、前途问题等,也守口如瓶,层层设防像防盗一样地防备对方。
3.裂痕。隐秘总有披露的一天。隐秘的披露造成更严重的纠纷,便加重戒备;其结果,形成恶性循环,终于出现裂痕。裂痕表现在情绪上是强烈的不满,表现在行为上是相互的背离。这时,有居住条件的大多分居;无居住条件的,即使同居,也是背靠背,井水不犯河水。
4.破裂。裂痕越来越大,无法弥缝,感情彻底破裂。感情破裂的夫妻,其抉择的模式大致有三:一是分道扬镳通过法律手续离婚;二是考虑种种原因,不便离异,只好凑合着生活,忍挫负重,夫妻关系名存实亡;三是感情破裂,无法逆转,只是为了折磨对方,拒不离婚,"拖住他(她),不让他(她)快活"。这种拖累,既愚蠢又不道德,害人亦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