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讨厌事,莫过于你还没开始谈恋爱,已经预想好这世界上到处都是人渣,那么你一定会受到伤害。
By毛利
《荒村之恋》是部怀旧日剧,拍得唯美异常。故事很简单,按照国内盛行的高道德标准,这里面真没有几个好人。
中年诗人与朋友妻子见面,这位明媚的美人,邀请他一起吃饭喝酒,第二次时,已经说:今天家里没有人,去我那里吧。诗人走到她家门口,略迟疑了一下,说今天就到这里吧。女人也没有恼,带着诗人来到家门口的小院子里,随口谈起家父为什么这么喜欢这里的阳光和景致。的确是个标准的狐狸精,看上这个男人,就主动去他的办公室,主动往他家打电话,主动做所有一般女人根本做不到的事,即,放弃自己的自尊。
我经常听人说起这么一件事,他喜欢上了某个人,但是喜欢又怎么样呢,对方如果喜欢我的话,早就出手了,既然明知道没有结果,我为什么还要去表白和做无用功?他根本不可能喜欢我,所以我再喜欢有什么用?
我真奇怪这些人为什么不做任何一点点努力?就像你想考一个好大学,但知道自己智力有限,马马虎虎磨起了洋工,反正那是不属于自己的东西。那口口声声的喜欢到底有什么意思?
诗人的情人,终于在一张长椅上用眼泪打动了他,他沉吟后开口:我想我是坠入爱河了,两人紧紧相拥,下一秒已经在旅馆翻云覆雨。
在感情的一开始,自尊根本就是微不足道的东西,自尊,说白了就是爱自己,但既然你喜欢上别人,把自己放低点又有什么?喜欢他,就去约他,觉得打电话丢人?去他办公室丢人?跟他说我喜欢你丢人?那活该对方并不喜欢你。
我最讨厌的一件事,就是你还没开始谈恋爱,已经预想好这世界上到处都是人渣,你一定会受到伤害。
与此相反,诗人跟妻子坦白,说,我爱上别人了。当这位中年妻子明白一切并不是玩笑,而是真实事件后,立刻陷入了癫狂,像一只忽然感染狂犬病的疯狗,再也不能正常自如地做人。她摔坏手上所有的东西,说:我不甘心。我真的不甘心啊,你看你以前给我写那么多信,每一封都说跟我在一起那么开心,怎么就不能继续了呢?
这种女人一点不少见,每段感情走到最后,少不了这样无法接受的癫狂者,用很多种方式,试图挽留一个已经变心的男人,痛哭不止,用眼泪挽留,砸光家里的东西,用怒气发泄,这种时候,她们一般是不在乎自尊的,不知道为什么,在感情的最后,自尊忽然成了最无所谓的东西。
这就是女人最大的局限性,一开始,她不敢争取爱情,因为这有违家教,看起来未免像个狐狸精。到最后,她不敢放手,因为爱得太深,宁愿身心被践踏,也要留在一段残缺的感情里。
所以为什么不反过来?像男人一样,看到喜欢的人,就去追,管他什么面子里子,他不喜欢你,就死皮赖脸地多试两回,因为我喜欢你啊,我愿意暂时放弃自尊。
我相信没有一个正常男人,会对真诚的示爱嗤之以鼻。我们似乎是被传统爱情小说毒害太久了,那里面老是在说,女人要等,等来的才是真爱。
那分明是因为以前的女人足不出户,除了等什么都做不了。现在你可以一个人去任何地方,可以追逐任何梦想,为什么还要等人家先开口?
我喜欢诗人的情人,喜欢她抽烟的方式,喜欢她穿的黑色性感内衣,喜欢她在外面做着一个妖冶的女人,回家又换上好太太的标准行头,喜欢她始终没有蓬头垢面过,一直保持着相当夺目的颜值,喜欢她肆无忌惮地说一个人的坏话,喜欢她坦率地表达自己的痛苦。
诗人的情人,有个到处乱搞的丈夫,有一天一个年轻女人上门,说:请把先生让给我吧。
她坐在椅子上,看着眼前的小女生,一言不发,既没有站起来抽个耳光,也没有破口大骂,事情到了这一步,践踏自己的自尊,又有什么意思?
在感情的最初,忘掉你的自尊,在感情的最后,千万记得,别人不爱你了,你要更爱自己,那些眼泪换回来的,不是爱,只是可怜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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