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企业要汲取教训 不碰法律高压线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情况。
食药监总局局长毕井泉在谈及市场上用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表示,希望所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销售企业的法人代表、管理者和质量负责人都要从福喜案中汲取教训,不要触碰法律高压线,做有良心的生产者和销售者。
“对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作为原材料再次加工销售,或者是偷偷更换日期,重新上市销售,这是属于用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刑事犯罪,违法者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毕井泉表示。
毕井泉指出,上海福喜公司案就是典型案例。2月1日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对福喜公司经营回收食品、过期食品的违法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判处上海福喜公司、河北福喜公司罚金120万元,有10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和罚金。
毕井泉表示,食品监管部门检查员要加强对生产企业的全过程,对经营企业经销全过程的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立案调查,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食品安全标准
(一)食品相关产品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