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判决是指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审理完结时,查明并认定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行使国家审判权,对案件中的实体问题作出权威性判定。下面由爱华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民事判决一审判决书的相关法律知识。
民事案件一审判决书模板一审判决书
××省××县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19××)×民初字第××号
原告:伍××,男,生于19××年×月×日,×族,务农,家住××县××乡××村四组。
委托代理人:陈××,××县花桥司法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李××,女,生于19××年×月×日。×族,务农,家住××县××乡××村四组。系原告之弟媳。
原告伍××诉被告李××房屋确权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黄××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伍××,委托代理人陈××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李××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父母生前于19××年将全部房屋、家俱指定分给原告和被告家居住使用至今,因未书写分家合同,后辈无据可证,要求明确产权,落实界限。
被告未作书面答辩。
案经审理查明,原告之父伍××夫妇,于19××年将房屋、家俱指定分给原告伍××、被告李××居住使用,其正堂屋左半间,左耳间房一通,大转角房后半间(三小间)归被告李××家居住使用,横堂屋一通,大转角房前半间(三小间)归原告伍××居住使用。指定分家后,原告的父母跟随被告家生活。
19××年原告之父伍××病逝,其母仍跟随被告家生活至19××年×月,随后在原告家生活至19××年×月××日病逝为止。原、被告按父母指定分配的房屋居住使用至今一直无异议。
19××年×月在规划宅基地时,双方按原使用的房屋填写进了各自的宅基地使用证。现原、被告均已进入高龄,原告担心子孙日后无据为凭为房产发生纠纷,尤其对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