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的本体是在我,或是物件?如果是在我,那么在我的生命里面,爱情已经完成了,我所得到的欢悦、圆满的部分,都将随着我的一生永远不会褪色,至于结局是什么,我不太在意。
爱的表达本来就是在一种习惯和形式当中。就像现在一夫一妻的制度被建立起来了,我们也习惯用这个制度去思考爱情,可是我们要知道,人永远不是制度。
其实,每一段爱情,我们都应该回过头来问自己:我要扮演什么样的角色?
如果你选择一段轰轰烈烈的爱情,要震撼整个社会的道德跟法律,你应该要很清楚结局。如果不知道,糊里糊涂的,在遭到责备时才满怀怨悔,那我会觉得是这个人自己没有想清楚。
爱情有绝对的内在本质,也有客观的外在层面。内在的本质可以是一个最圣洁、最崇高的东西,但它的外在则受限於许多形式:法律、道德,包括所爱的对象都是外在的现象。所以当你个人选择无怨无悔时,可能碰到的最大难题,就是对方退缩、改变了。
西汉卓文君在第一任丈夫过世新寡期间,在一个非常哀伤的状态下,遇到了才华洋溢的司马相如。司马相如也非常喜欢卓文君,所以作了一首诗《凤求凰》,《以琴心挑之》,就是弹琴唱给她听,卓文君就被感动了。
在这里就有一个难题:爱可不可以被替代?历史上并没有记载卓文君的前夫是什麽样的人,他是不是也爱着卓文君,或卓文君是不是也爱他?可是在这个时候,在她守丧期间,她却爱上了司马相如,甚至跟他私奔。那她不是背叛前夫了吗?
这里面是有矛盾的,不只是说她震撼了旧的社会伦理价值,跟一个男人私奔,同时也包括卓文君是不是相信有所谓永恒、不朽的爱情?如果她相信的话,那她自己本身就很矛盾,因为在她遇上司马相如之后,就背叛了与前夫的爱情。
后来司马相如也变心了,卓文君写了很有名的一首诗《白头吟》,说夫妻情分如沟水东西流时,她除了悲伤还是悲伤,但既然司马相如有二心,她也只好做个了断。其中一句“愿得一心人,白头不相离”,道尽古今中外男女对爱情的最大渴望。
而这种被遗弃的心情,在班婕妤的《秋扇赋》中有更贴切的描写。她把自己比喻成秋天的扇子;夏天很热时,扇子不离手,但是到了秋天,不用扇子了,就把它丢在一旁,所以说“秋扇见捐”。我想我们社会里,不管女性男性都有过这样的忧伤。
在这个时候,我个人觉得应该要重新考虑自己爱情的圣洁性与崇高性,爱情的本体是在我,或是对象?如果是在我,那么在我的生命里面,爱情已经完成了,我所得到的欢悦、圆满的部分,都将随着我的一生永远不会褪色,至于结局是什么,我不太在意。
常常会有朋友或是学生来找我,诉说他们因为恋爱而哭泣、哀伤,觉得活不下去,我就会问他们:“你觉得你跟这个人在一起,曾经快乐过吗?”有时候他们生气到极点时,会说:“我从来没有快乐过。”我就会提醒他:“你是不是说谎了?你会不会没有注意到?因为你如果没有快乐过,现在就不会这么难过。”
我想,在很多时刻,我们需要被提醒,也要常常提醒自己,就是我所爱的这个人,他真的爱过我,对我善良,疼爱过我,难道要因为一些小失误,或者他离开我了,我就要开始憎恨他、报复他,让他从百分之百的好,变成百分之百的坏?
很多人会在爱情结束时产生憎恨,是因为他觉得爱情的誓言是永远不会改变的,谈恋爱时说的海枯石烂,就应该是要到海枯石烂才能变心,真的是这样吗?
我们回到古代的婚姻伦理,回到法律允许一个男人可以同时娶好几个妻子的时候,法律可以规定他要把爱平均分给不同的妻子吗?还是他也会有特别宠爱,特别不宠爱的?
这就是说,爱的表达本来就是在一种习惯和形式当中。
就像现在一夫一妻的制度被建立起来了,我们也习惯用这个制度去思考爱情,可是我们要知道,人永远不是制度。
千万不要觉得有一纸婚约就能保障爱情,只有爱情能保障爱情。
婚姻是法律,它可以保障一夫一妻制,如果有一方没有履行,另一方可以告他,可以要求他赔偿,法律可以判他有罪。可是你没办法以法律要胁另一方爱你。
婚姻与爱情不同,法律对爱情是无效的。可是我们常常把它们混淆了。
沙特和西蒙波娃这两个法国哲学家是一生的伴侣,可是他们不要结婚,他们不要法律的那张纸。他们对自己的爱情很有信心,所以不需要婚姻那张纸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