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监,通常是指中国古代被阉割后失去性能力的男性,他们是专供皇帝、君主及其家族役使的官员。
在一般人观念里,太监原本就是阉人。其实不是如此。据记载,我国先秦和西汉时期的宦官并非全是阉人;只是自东汉始,才全部用阉人(“宦官悉用阉人,不复杂调他士”,出自《后汉书宦者列传序》)。这是由于在皇宫内廷,上自皇太后、太妃,本朝后、妃以及宫女等,女眷较多,如果允许男侍出入,难免会发生秽乱宫帷的事。所以绝不允许有其他成年男性在宫内当差。
按说,男性被去势后,已经没有了性能力,应该是不再有非分之想,不再有折花之念。但往往禁得住肉体功能,禁不了色欲花心。于是乎,有些不本分的太监就可能作出除公开娶妻、纳妾、结对食之外,偷偷摸摸地与后妃或宫女淫乱。
如明代嘉靖年间,宦官刘荣和宫女多人淫乱,事情暴露,他被黜退。天启年间,宦官魏忠贤、赵进敬、徐应元三人结为嫖友,淫乱宫廷。魏忠贤又和另一位太监魏朝同时与熹宗朱由校的乳母客氏私通,这更是人所共知的秽闻。
更为令人发指的是,在明朝太监奸污妇女的事件也时有发生。据记载,洪武末年,石允常任河南按察佥事时,有一次他微服到民间私访,听见一户人家传出悲哀的哭声,一打听,原来这户人家的女儿被一名阉宦逼奸,因羞辱而自尽。石允常将此事奏闻朝廷,朱元璋准奏,把这名阉宦逮捕,定为死罪。
再有,景泰元年(1450),大同右参将许贵奏称,监军宦官韦力转仗势强奸某军官的妻子,其妻不从,韦力转就把这位军官杖责致死。代宗朱祁钰让巡按御史查问,未有结果。天顺元年(1457),工部右侍郎霍瑄又奏称,韦力转每当举行宴会时,都要找来妓女陪酒,还强娶部下军官的女儿作妾。英宗十分恼怒,这才派人逮捕韦力转,依法惩处。
说到这里,有人可能会有些不解,既然太监已经去势了,怎么能够犯强奸罪呢?提及这个问题,就需要简单说说太监去势的事情。男子受宫刑,一般理解是将阴茎连根割去,但据古籍记载,也有破坏阴囊与睾丸者。如《韵会》一书云:“外肾为势,宫刑男子割势。”此处,外肾是指阴囊和睾丸,破坏了它(或割除,或捏碎),人的性腺即不再发育,阴茎不能勃起,从而丧失了性能力。因此,在明朝的太监里,不少人并不是将阴茎连根割去,而只是采取了后两种方法。
试想,那些犯有强奸罪的太监们,使用尽管不能勃起的阳具,其猥亵玩弄玷污女性的做法,不也一样是强奸行为吗?我们今天的刑法也是把性器官接触定为性生活完成的,都是同样的道理。更何况,那些太监生理的变态必然导致心理的变态,对女性的残害侮辱愈加变本加厉、愈加残忍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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