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该院打击食品安全犯罪有关情况进行了通报。河南法制报、河南电视台、南阳日报、南阳电视台、南阳晚报、南阳电台、南都晨报、大河网、新浪网等多家媒体记者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李华在发布会上通报了该院打击食品安全犯罪有关情况。通报提到为遏制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该院对涉食品安全类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不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协作,依法履行职责,主要做了五个方面的工作。
集中力量,严惩犯罪
对于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案件,由经验丰富的资深法官组成合议庭,对案件事实、证据、程序严格把关,准确适用法律,依法裁量刑罚,确保罚当其罪。
加强协作,形成合力
通过加强法院与公安、检察三方的沟通协调,密切协作,加大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工作力度,对社会关注度高,影响较大的危害食品安全刑事犯罪重点办理,坚持快捕、快诉、快判,及时惩处犯罪分子,有力地打击和震慑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分子。
司法建议,延申职能
针对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部门监管不到位、不及时和存在监管漏洞等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促进职能部门堵塞制度漏洞,推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完善,促进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从源头上预防和杜绝这类犯罪的发生。
宣告禁令,限制活动
对适用缓刑的被告人均宣告禁止令,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从事食品的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在他们的头顶架起高压线,预防、抑制他们重蹈覆辙。
巡回审判,加强宣传
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危害食品安全典型案件,坚持采用巡回审判方式,通过公开审判、庭审直播、召开新闻发布会、与媒体合作等方式,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扩大办案的社会影响,彰显惩戒与教育功能,收到审结一个案,教育一大片的目的,努力营造预防、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舆论氛围。
据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介绍,自2014年1月1日以来,该院共受理各类生产、销售伪劣食品犯罪案件116件,审结106件,涉案人数139人,受到刑事处罚117人;适用缓刑禁止令102人,免于处罚12人。
其中,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案件71件,涉案人数82人,受到处罚72人,适用缓刑禁止令61人,免于处罚10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件35件,涉案人数47人,受到处罚45人,适用缓刑禁止令41人,免于处罚2人。
有力地打击和震慑了危害民生的犯罪活动,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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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9日,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外发布相关方案,其中明确,为进一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省城将在全领域、全环节、全方位展开食品药品安全信用分级分类管理试点工作。
据了解,实施食品药品安全信用分级分类管理,旨在通过整合行政审批、监督检查、产品抽验、审评认证、稽查办案、不良反应监测等基础数据,建设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用信息归集、信用评价、分级管理、信息披露等数据集成,发挥信用激励惩戒作用,引导生产经营者守法诚信从业,促进产业健康发展,实现食品药品科学监管,全面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水平,实现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最大程度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根据工作方案,至今年10月底,济南将基本建成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其中,评价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信息包括,行政相对人基本信息、监督检查信息、违法违规信息、产品安全信息及承担社会义务、提升管理水平的信息等。
试点期间,各相关监管责任单位,要建立信用信息目录及管理制度,规范信用信息收集与管理的权限、内容、渠道、方式和方法,按照规定实行信用等级动态分类监管,对“守信”的企业,除规定的专项检查、日常监管和举报检查外,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优先办理行政审批备案等手续;对“基本守信”的企业,加强针对性的监督检查,督促其守法诚信从业;对“失信”的企业,除依法查处并予以警示外,实施重点监管,增加日常监管和抽验频次;
对“严重失信”的企业,依法查处并公开曝光,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增加日常监管和抽验频次,扩大检查范围,消除安全隐患,主要问题整改到位之前,依法限制其行政许可备案等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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