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苏联出兵东北 解密:二战苏联究竟从东北运走了多少财富?](http://img.aihuau.com/images/e/76957/4911060411492964512281.jpg)
导读:到抗战末期,经过日军多年的苦心经营,东北工业生产总量已经超出日本本土,东北真正成了日本侵略全中国和东南亚的基地。日本投降后,其在东北的工业,自然成为同盟国注意的目标。
中国人民浴血抗战8年,如从“九一八”事变后东北抗日民主联军对日作战算起,中国人民抗击日本长达14年之久。中国人民在世界反日本法西斯战争中所做出的民族牺牲最大,所作贡献也最大。所有在华日本资产作为对华战争赔偿费用,无论就公理,还是就法理而言,都是天经地义的事情。1945年中苏缔结《中苏友好同盟条约》谈判开始,国民政府主席蒋介石就明确指示中国代表宋子文:“关于东北原有各种工业及其机器,皆应归我国所有,以为倭寇对我偿还战债之一部分,此应与苏方切商或声明者也。”斯大林当时对中国这一正当要求也表示“同情”。
抗战结束后,1945年9月18日,中国政府向美、苏建议:凡属日本及日本国民在华领土内所有全部产业权、契据、利息以及各类财产,包括房屋、发电厂、各种工厂、船只、船坞、造船厂、机器、矿业、有线及无线电设备材料、铁路、车辆、修理厂等等应认为已让予中国;凡属同盟国约定归还中国之任何中国或台湾领土,如有盟国军队驻扎,应采取一切必要及紧急办法,防止敌人从事摧毁、破坏、隐藏、移动及转让等行为;关于分配日本国内各种资产,中国应享受优良百分法,及交货优先权,以抵偿中国国家及人民所受之长期牺牲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