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7年北京市中考政策发布,有新的政策出台,看看有哪些是与你相关的。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2017北京中考政策解读,希望你们喜欢!
2017年北京中考政策发布变化一
一般公办初中升入优质高中比例提高至35%
记者从市教委获悉,今年“名额分配”招生计划占优质高中招生计划比例不低于50%,保证一般公办初中学生升入优质高中的名额比例不低于35%,而这个数字在去年是30%,今年提高了5%。北京市教委负责人表示,通过精准分配优质高中招生计划,提高一般公办初中学生升入优质高中机会,降低家长焦虑、引导学生在家门口“上好学”;长期来看也会激活一般初中办学内在活力、办学质量和育人水平,让更多学生受益。
据了解,“名额分配”是北京中考录取的一种方式,优质高中将部分招生计划按比例分配到初中的招生方法称为“名额分配”招生。名额分配大批次之下,又分为名额分配、市级统筹、校额到校和乡村计划四个招生方式。参加“名额分配招生”需要具有一定的条件,即普通高中升学资格且具有同一学校连续三年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参加,如果考生满足了这个资格,还需要达到一定的分数条件,就可以享受名额分配政策,参与优质高中50%的招生名额优惠。记者了解到,“名额分配”、“市级统筹”和“校额到校”设置的最低录取分数线500分,而“乡村计划”设置的最低录取分数线要高一些,为530分。
变化二
少数民族加分政策范围变窄
今年少数民族加分政策调整为“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在初级中等教育阶段转学到本市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在录取时按招生考试成绩加5分给予照顾”。而在去年,这个政策加分人群仅仅为“少数民族考生”而没有其他资格限定,今年进一步缩窄符合加分人群的身份限定,这意味着从少数民族聚居区等地在初中时“转学”到北京上学的考生才有资格享受加分政策。
变化三
考生最多可填报24个志愿
记者通过梳理发现,今年名额分配招生共设8个志愿,每个志愿学校可填报2个专业。考生招生考试总分须达到各招生方式设置的最低录取分数线方可填报相关志愿。统一招生共设8个志愿,每个志愿和去年一样,仍可填报2个专业。
另外,贯通项目志愿和名额分配、统一招生志愿一起填报,今年特别明确了贯通招生的志愿填报数量,文件明确“贯通项目招生共设8个志愿,每个志愿学校可填报1个专业。考生招生考试总分达到贯通项目最低录取分数线方可填报相关志愿”。也就是说,考生最多可通过贯通项目、名额分配和统一招生三类填报24个志愿。需要说明的是,作为提前招生录取的一部分,被贯通项目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后续其他方式录取。
记者从北京市教育考试院了解到,贯通项目分为高端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项目、高级外语人才培养项目、学前教育与基础教育师资培养项目三类,将按专业大类下达计划到各区,并按项目和专业类别设置最低录取分数线。招生对象为符合当年中考升学资格的本市正式户籍考生。
变化四
考题融入家校教育等内容 注重阅读和实验考查
在命题方面,2017年北京市中考命题考核范围宽泛,融通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并注重考查能力。根据“2017年中招意见”,今年本市继续将初中毕业会考和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分开进行。所有高级中等学校招收的学生必须参加2017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
据市教委负责人介绍,今年中考试题将融通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今年中考命题将继续注重选做题的设计,继续注重阅读考查,继续注重实验探究的考查。
中考改革的意义
更公平
通过中考改革,能够给学生提供更加公平的竞争平台。学生通过自己的努力,考取更高的分数。国家取消了艺术生加分政策,能够给学生营造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让学生不依靠任何外界的环境,只通过自己的努力考取更好的高中。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需要学会更多文化知识。学生的学习能力也会得到提高。通过进行中考的改革,能够给学生营造更良好的学习环境。让学生能够更有动力学习,让学生能够通过自身的努力,能够学到更多的知识,每天都能够有所收获。
学习能力提高
什么是素质教育?现在的考试基本上体现的就是应试教育,只要学生考试成绩高,学生就能够考取更好的学校。通过中考改革,中考考试考查学生的内容发生了变化,更加注重这些学生对于问题的分析能力,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
如果学生之前学习知识是为了考出更高的成绩,而不注重对这些知识的灵活运用。高考经过改革之后,更加注重学生对于知识的灵活运用,要求学生在把基础知识学会的基础上,学会对这些知识的灵活运用。学生在平时学习的过程中,培养自己的分析能力,培养自己的思考能力,让学生的学习能力等够得到有效的提高。
综合能力提高
中国改革之后,中考的考试内容发生了一些变化。更加注重对于学生综合素质的考查。中考通过改革,让学生看到了希望,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需要学会如何思考,需要学生在学习知识之后,知道如何灵活地应用这些知识。改革之后,学生再也不是学习的机器,学生通过学习这些知识之后,有一定的分析能力。
2017年北京中考加分政策中考加分 认定资格
20分 ·烈士子女考生。
10分 ·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和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见义勇为人员、因见义勇为死亡和一至四级伤残人员的子女。
5分 ·归侨(华侨)子女考生。
·台湾省籍考生。
·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在初级中等教育阶段转学到本市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
照顾政策 认定资格
总分相同,优先录取 现任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初中阶段回国)。
军人子女照顾加分按照《北京卫戍区政治部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3年北京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京政联〔2013〕1号)要求执行。
如有符合以上多种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自行选择享受其中一种加分照顾待遇。已享受加分待遇的现役军人子女、现任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则不再享受在招生考试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的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