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生育保险办理流程是什么,广州生育保险办理需要什么样的手续。以下是爱华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广州生育保险办理流程,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
广州生育保险办理流程适用对象
本保险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企业和非国家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城镇个体经济组织及其职工(雇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非本市城镇户籍职工应当按照本市规定参加生育保险,享受统筹区内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
所需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表格下载:
社会保险登记表(面).doc
社会保险登记表填表说明(底).doc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持申报材料到社会劳动保险处业务大厅申报;
广州社保局地址和电话
广州市社保中心地址电话一览表
2.工作人员受理申报材料,核准后盖章返回汇总表、增减表各一份;
3.用人单位于次月到当地地税部门办理缴费。
广州生育保险报销报销标准
报销类目:
1、生育津贴(也就是产假期间的工资)
计算公示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按广州最低标准,大约一万多)。
广州产假天数及生育津贴计算
2、生育医疗费用:
含生育的医疗费用和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按广州标准,基本在3-5000元左右!详看下文
广州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及报销标准一览
报销条件
在定点医院就医生育的,可直接刷医保卡支付医药费,无需办理报销!生育保险享受前提条件是必须缴费满1年!
需办理报销的情况有:
1、参保人因急诊在非选定医疗机构就医、经批准在异地就医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
2、参保人参加本市生育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未办理就医确认手续或未按规定就医的,在分娩、人流、计划生育手术后1年内申请支付一次性生育医疗费用补贴;
3、参保人在参加本市生育保险期间妊娠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但累计缴费未满1年的,待累计缴费满12个月后的1年内申请报销。
报销材料
1、基本材料
(1)《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两份。须加盖单位公章;如符合《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由参保人申办的,可不加盖公章)
(2)参保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如以下材料之一 :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社会保障(市民)卡等。单位申办的提供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件一份;如符合《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由参保人申办的,提供原件一份)
2、主要材料(有下列情形的,需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1)顺产的:
A、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新生婴儿死亡的,则提供由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
B、《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需由计生部门出具)
(2)难产(剖腹产、会阴Ⅲ度破裂):吸引产、钳产、臀位牵引产及生育多胞胎的,除A、B两项主要材料外,还需提供:
C、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需由医疗机构出具)
(3)流产的,需提供B、C两项主要材料。
(4)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需提供C一项主要材料。
3、特殊情况证明材料(有下列情形的,需提交上述情形的对应主要材料外,还需分别提供以下材料),详看以下链接
报销流程
1、属于生育保险零星医疗费用报销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先由参保人个人垫付,分娩或终止妊娠后(未满1年的待累计缴费满12个月后)1年内,参保人将相关资料交参保单位;
2、由单位经办人(代办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广州市医保经办机构办理零星报销手续;
3、广州市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审核和结算参保人零星报销的医疗费用;
4、应支付医疗费用由社保基金中心拨付。
时限及地址
1、生育津贴:由社保局按月发放给用人单位,单位每月发放津贴给孕妇。
注意:妇女怀孕期间,用单单位不得辞退员工。如果中间停止给孕妇缴社保的话,生育津贴需要公司自己出!
2、生育医疗费:生产后或计划生育手术后的下个月开始算,12个月内必须提出申请。不然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