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海南省减灾委的部署要求,为做好今年5月12日国家第四个“防灾减灾日”的有关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立足本地实际,创新思路,充分发挥宣传舆论的导向作用,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普及防灾减灾和避险互救知识,增强全社会灾害风险防范意识,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为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贡献。
二、活动主题
弘扬防灾减灾文化,提高防灾减灾意识。
三、时间安排
4月20日至5月20日,5月7日至13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
四、活动内容
(一)广泛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充分发挥媒体作用,认真做好防灾减灾宣传周的新闻报道工作。通过举办专题展览、街头咨询、悬挂横额、张贴海报标语、印发科普读物等形式,大力宣传党和政府以人为本的防灾减灾工作理念,介绍防灾减灾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重大政策措施和进展成效,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参与防灾减灾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继续倡导深入开展“四个一”活动。防灾减灾宣传周期间,继续倡导每个公民开展深入“四个一”活动。即:阅读1本关于防灾减灾的书籍,观看1部涉及灾害的影视作品或听一堂防灾减灾讲座,分享1次避险经历和避险经验,开展1次家庭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各镇、场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积极为公众开展“四个一”活动提供条件,推进活动广泛深入开展。
(三)组织中小学校开展专题教育活动。全市中小学校要通过集中讲授防灾减灾知识、开展避险自救演练、主题班会、墙报板报、观看展览和专题片等活动,提高中小学生对防灾减灾的思想认识。
(四)积极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灾害频发易灾地区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对监测预警、抢险救援、转移安置、应急救助、卫生防疫、自救互救等环节,因地制宜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演练,切实增强各级各部门对预案的掌握运用能力,提高社会公众的避灾自救能力。
(五)组织开展灾害风险隐患的排查治理。以 “防灾减灾日”为契机,组织城乡社区和中小学校开展一次灾害风险排查治理,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明确灾害来临时社区居民和学校师生自救互救措施和应急避险场所;要加大资金支持,为社区、学校配备必要的紧急救援避险物资和装备;要鼓励和支持社区居民家庭做好日常防灾准备,提升减灾意识与避灾自救能力。
五、活动安排
(一)组织新闻媒体报道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
1.活动内容:组织《万宁政务报》、万宁市人民广播电台、万宁市电视台、万宁政府网等主要媒体,大力宣传党和政府以人为本的防灾减灾工作理念和防灾减灾的重要意义,及时报道各地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情况。
2.活动时间:5月7日至5月13日。
3.责任单位:市各镇、农场、民政局、市委宣传部、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
(二)开展中小学校防灾减灾专题教育活动。
1.活动内容: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一次防灾减灾主题教育活动。通过举办应急演练、专家座谈会、专题展览、播放专题片等,进一步增强广大中小学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2.活动时间:5月7日至5月13日。
3.责任单位:各镇、场、市教育局。
(三)开展城乡基层社区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行动。
1.活动内容:重点对社区各类建筑和民房、学校、医院、工厂、企事业单位和各类公共场所的风险隐患进行排查,制定防范处置预案,组织开展治理工作。
2.活动时间:4月20日至5月15日。
3.责任单位:市各镇、农场、教育局、卫生局、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国土环境资源局、水务局、农垦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武警消防总队。
(四)开展城乡社区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活动。
1.活动内容: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城乡社区,通过现场示范演练、发放防灾减灾科普读物及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单,举办街头咨询和培训等活动,普及防灾避险、自救互救基本常识和技能。
2.活动时间:5月7日至5月13日。
3.责任单位:市各镇、农场、农业局、卫生局、公安局、国土环境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工信局、海洋与渔业局、水务局、农垦局、林业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气象局、红十字会。
(五)开展防灾减灾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1.活动内容:通过举办知识讲座、开设报纸专版专栏、悬挂横额、张贴标语等方式,大力宣传防灾减灾法律法规。
2.活动时间:5月7日至5月13日。
3.责任单位:市各镇、农场、法制办、民政局、国土环境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工信局、海洋与渔业局、水务局、林业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气象局。
(六)开展志愿者防灾减灾综合服务周活动。
1.活动内容:配合防灾减灾宣传周期间的有关工作,组织青年志愿者深入社区、厂矿等开展志愿者服务、防灾减灾宣传等活动。
2.活动时间:5月7日至13日。
3.责任单位:团市委、市红十字会。
六、有关要求
(一)各镇、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作为维护群众利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区和谐的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配合,明确组织分工。市减灾委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逐条抓好落实。
(二)各镇、农场和相关部门,要抓紧制订针对性和操作性较强的活动方案,明确职责分工,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经费保障,保证宣传活动顺利实施。
(三)宣传活动期间:各镇、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消防和大型活动治安管理的规定,制订相关应急预案,落实保障措施,确保活动安全。
宣传活动结束后,各镇、农场和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活动的经验和取得的成果,形成书面报告并于5月16日前报市减灾委办公室。联系人:
七、“防灾减灾日”宣传参考口号
1.大力普及防灾减灾知识 提高社会抵御灾害能力
2.群策群力防灾减灾 同心同德共建和谐
3.尊重规律讲科学 防灾减灾重行动
4.普及防灾减灾知识 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5.防灾减灾人人参与 和谐社会家家受益
6.学习防灾减灾常识 提高防灾减灾意识
7.未雨绸缪 防灾减灾 全民参与 共筑平安
8.手牵手积极防灾减灾 心连心构建和谐家园
9.健全防灾减灾体系 筑牢抗灾救灾防线
10.安全知识进社区 减灾意识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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