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演义》和新《三国》中都有赵云回绝娶樊氏的故事:桂阳太守赵范为寡居三年的嫂子樊氏做媒,要把她许配给赵云,赵云闻之,坚决反对。后来诸葛亮问他为何回绝,赵云说,樊氏现已守节三年,我贪恋美色,岂不害她失节?
其实这个故事仅仅文人的虚拟罢了,《三国志》中对此并无记载。在汉代,上至皇亲国戚,下至庶民大众,大家的贞操观念相对后世来说对比淡漠,女性有自择良伴、再嫁别人的自在和权利。其时生产力不发达,再之自然环境卫生条件差,人口稀疏,政府竭力鼓舞民间多生育,女性再嫁乃平常不过之事。
汉景帝的王皇后本来已嫁给金天孙,并生过女儿,后来被其时髦为太子的景帝看中,不久便被封为了美人。王皇后的父亲王仲逝世今后,王皇后的妈妈又嫁给了姓田的人,生下了田鼢。士宦家再嫁的状况也有许多,苏武出使匈奴被扣后,她的妻子误认为他现已死了,就再嫁别人了。在一般的大众中,女性改嫁更是常见,据《汉书?陈平传》记载,“卢牖有钱人张负,有女孙,五嫁夫辄死,人莫敢娶,平欲得之”。最终,张负“以女孙予陈平”。丧夫五次的妇女都可再嫁,阐明其时社会对女性再婚的事情还是撑持的,赵云在其时不太可能说出上面那些话,这倒很像是受宋明理学影响的罗贯中说的。
当然,汉代的这种状况并不意味着女性有多自在。西汉董仲舒提出“王道之三纲可求之于天”,奠定了纲常名教的基本理论,夫为妻纲变成三纲之一,女性遭到的束缚由此加剧。但风俗观念的改变与礼法方针的遵循之间总会有一些时间差,儒家标榜的“从一而终”原则在民间没有立刻得到遍及的认同和接受,因而便有了汉代对比遍及的女性再嫁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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