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与生的苦恼 叔本华 叔本华 叔本华:爱与生的苦恼.上_叔本华

译序

19世纪的欧洲百花齐放,竞相争妍。音乐上,贝多芬、瓦格纳、柴可夫斯基为人类音域世界开启优美深邃的心灵;文学上,俄国出现了文坛巨擘,如托尔斯泰、屠格涅夫、陀思妥也夫斯基,德国孕育了狂飙运动的先驱歌德;哲学上,康德完成了批判哲学,黑格尔在柏林大学大张“合理就是存在”的旗帜。就在这个时候,一位融贯中西哲学思想体系之大成者诞生了,他就是堪称悲剧大师的叔本华。

1788年2月22日,叔本华生于旦泽的一个世代经商的家庭。父亲海里希是一位绅士般的银行家,富有而能干,指望叔本华能成为一个商人,承继家业;但叔本华从小表现出来的兴趣和志向注定了他不能实现父亲的愿望。母亲约荷娜,才气横溢,是名噪一时的擅长描写风花雪月的小说家,她希望叔本华弃商从文;但叔本华不堪忍受母亲的风流和放荡的生活习惯,终于在继承父亲一笔可观的财产之后,与母亲分道扬镰,走上了他向往的文人学者的生涯。1818年,叔本华完成了他的代表作《作为意志与表象的世界》,时年30岁之此后,经过一段时间的辗转周折,叔本华于1833年定居美国的法兰克福,专心思考,埋头创作,过着孤独的生活,直到1860年去世为止。

叔本华游历广,阅历深。在70余年的生活中,他的游历遍及美国、荷兰、法国、瑞士、比利时、奥地利、意大利等国家,他的兴趣广泛,对数学、自然科学、历史、文学艺术、梵文经典以及古代欧洲思想都有深入的研究;他对语言颇有造诣,精通西班牙文、希腊文、拉丁文、英文、法文和德文.他广交名流雅士:所有这些,使他的哲学有广泛的背景和深厚的底蕴,使他的哲学独辟蹊径,自成一家,使他的哲学在西方近代思想史上占据重要的地位。

只有思考的人生,才是真正的人生,只有真正体验人生的人,才会写出真正的人生哲学。叔本华就是这样一位一生致力于对人生诸多问题作哲学思考的人生哲学家。简单来说,叔本华的人生哲学是这样一种哲学,它试图对所谓形而上学问题与伦理学问题作统一的说明,从而建立一种没有宗教的信仰。这种哲学把世界的本质看作是意志,把事物看成是意志的现象或表象,把意志与表象的诸多关系建立在人与世界的关系的基础上。于是创立了一种新的人生观,对人生提出了发人深省的见解。概括来说,我们可以对叔本华的哲学思想作这样的描述:人生就是意志的表现,意志是无法满足的渊薮;而人生却总是追求这无法满足的渊薮,所以,人生就是痛苦。

一方面,世界在时间上的无限久远和空间上的无限辽阔,使我们觉得自己作为个体、作为无常的意志现象,好像沧海中之一粟般的微不足道。现象的生灭无碍于意志的存在,个体的存亡无碍于种族的绵延,人对于世界来说十分渺小。另一方面,世界的无限恰恰是安顿于我们心中的,世界是我的表现,世界是我的意志。正是人的认识,把现象世界和意志区别开来,从而揭示出现象世界与意志的关系。主体与客体,意志与理念,观念与现象,世界与人,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都由人的认识建立起来。没有人的认识,意志就是盲目的、无知的、原始的、无意义的。

叔本华认为,人这种生命现象也是求生意志的客体化,是一切生物中需求最多的生物。当人的生命现象为人的生命意志所肯定的时候,人生就是不幸的和悲惨的。叔本华把意志在追求目的时受到的阻抑称为痛苦或缺陷,把意志达到它目的状况称为幸福或满足。在这个意义上,痛苦是经常的,幸福是暂时的。因为人的追求没有最终目的,这种生命意志决定了痛苦和缺陷是人生的本质。此外.如果人的愿望得到一时的满足,那么随之而来的便是可怕的空虚和无聊。叔本华还认为,人生是应该悲惨的,因为求生意志表现在每一个生命个体为了自己的生存而进行的永无止境又徒劳无益的追求和争斗中。

叔本华广采博取,用一系列西方传统中流行的概念,将人生的一幕幕一场场——表述出来。于是柏拉图的理念,康德的物自体,印度哲学中的意欲等等,都被用来展开和叙述他的思想,从而揭示出许许多多古典哲学家吞吞吐吐,或缄而不言,或语焉不详的人生之谜。于是唯我主义、悲观主义、意志主义和虚无主义巧妙地融为一体,构成了内容丰富、令人沉思的人生哲学。于是尼采、托马斯?曼、陀思妥也夫斯基等哲人中之狂捐,都成了他疯狂的信徒,甚至有人为探得叔本华原著之三昧,竟从头学起德语。

必须指出,叔本华哲学也是一种令人迷惑的哲学。关于动物的直观和人的直观,理性认识的哲学思维的问题语焉不详;关于各种形式的死亡对生命意志的不同意义所作的说明也很勉强;文中不少地方感情用事,用语粗俗,颇失雅致。然而,读其书而谅其人,明其义而不囿其辞。叔本华的人生哲学的重要性是不容置疑的。叔本华提出的“意志”、“本能”、“直觉”、“痛苦”、“死亡”有广泛的价值;叔本华厌恶传统哲学的经院和烦琐的气.息,强调清新活泼、激发想象的文采,为世人所推祟和效仿。叔本华哲学实际上开了近代西方人生哲学的先河。

立足于拿来主义的精神,我们选辑了这本《爱与生的苦脑》献给读者,希望读者朋友在阅读后能够透察人生。

是为序。

金玲

1995.10.25



目录

译序?

论痛苦与意志的煎熬

论生存之空虚

论人生的不同阶段

论理念意识的存在

论自杀与死亡

论情爱与性爱

论性欲与生存意志的关系

论爱与憎的激情

恋爱是人生解脱的叛徒

论禁欲

论道德观

论女人

论理念与情感

论人生之空虚与烦恼

论求生意志的肯定

论对死亡的恐惧

论人格

论荣誉与人性的愚昧

论名声

论人性与物性



论痛苦与意志的煎熬

要了解意志——一切活动的根源,并不是一件困难的事。由意志产生意欲,由意欲产生动机,由动机产生活动。每个人只要闭目静思,就会知道自己的存在原是永无休止的受着意志的支配与奴役的。人受意志的支配与奴役,无时无刻不在忙忙碌碌地试图寻找些什么。每一次寻找的结果,无不发现自己原是与空洞同在,最后不能不承认这个世界的存在原是一大悲剧,而世界的内容却全是痛苦。

如果人生不是痛苦(灾难),我们存在的目的就必然完全失败。而事实上,世界不能不是痛苦,存在不能不是失败。既然世界到处充满着痛苦,人从生命的欲望中产生痛苦,痛苦既与生命不能分离,那么我们若把痛苦看作一种偶然和无目的事,人的荒谬也就莫过如此了。每个人都有一个特殊的不幸。将许许多多特殊的不幸归纳在一起,难道世界的规律不就是普遍的不幸吗?

就像没有遇到阻碍的小溪总是平缓向前流淌一样,人和动物的本性也是如此。所以,我们向来没有真正注意过或意识到什么东西可使我们的意志惬意畅怀。假如我们注意到这样的东西,我们的意志就会被阻挠,就会受到撞击。相反,所有那些与我们意志相对扰、相阻挠、相干扰的东西,也就是说,所有那些令人不快或引起痛苦的东西,却会以极为清晰的方式,在我们身上留下深刻的和直接的印象。就像我们对身体的健康状况不可能有一个直观的意识,而只可能感到诸如鞋子中有一个地方夹脚一样,我们思考的东西,往往是那些不断纠缠我们脑际的鸡毛蒜皮的琐事。总之,我们通常最关切的东西实质上是福抵和幸福的否定方面,以及与之相对的痛苦的肯定方面。

因此,我认为,世上最荒诞的事情——一个使所有形而上学体系都难以逃脱的荒诞,即把罪恶解释为某种否定的东西。罪恶,实质上是肯定的,正因此,它才成为活生生的东西。相反,善德,即所有幸福和欢乐,不过是否定性的东西,不过是对痛苦的根除和欲望的取消。这就是说,我们总发现快乐实质上并不像我们预想的那样多.而痛苦却总是比我们通常预想的增加百倍。

当一个青年还不是大学生时,他对大学的遐思是多么绮丽啊。一旦他作了大学生,很快便会说“大学生活不过如此”互我们经常遇到的痛苦,却常比我们所想象的痛苦还要多。只有中年丧妻老年丧子的人,才真能了解痛苦。在人的心里自然趋向上,我们却又常易忘自己过去的快乐经验,对于痛苦的遭遇却很少有人能磨灭,这就证明人在本性上原是与痛苦同在的。

当我们面临各种不幸和悲惨的遭遇而急于得到安慰时,只要观察一下他人的不幸和悲惨的遭遇——他人的不幸和遭遇往往超过我们——就行。我们很少听人说“我比你快乐”,却常听人说‘,我的遭遇实际比你还要悲惨”。人人都乐于作如是说,这就说明人类的命运是多么悲惨了。

就人类的命运来说,有几天不是生活在黑暗的日子中呢?历史随着岁月的进展而延伸,人不断地祈求着和平与安乐。但各个阶段的历史清清楚楚地告诉我们,国家的生活只不过是战争和骚动罢了,和平无不像昙花一现的插曲。个人何尝不是如此呢?

假如我们要对在这个尘世上快乐和痛苦究竟是前者压倒后者还是二者至少处于平衡状态的这种说法作一个简便而快速的检测,那么,我们只要把吞吃与被吞吃的动物的感受作一番比较就行了。

对每一外在不幸和内在困扰最有成效的慰藉即是:去发现那些比我们更不幸的人。而且,在任何地方都可做到这一点。但是,这对整个人类的不幸来说,能说明什么呢?历史给我们展示出各民族的生活,然而它所叙说的不外是战祸与骚乱;和平年月,仅是作为偶然而短暂的停顿和插曲,瞬息即逝。个体的生活,也正是以同样的方式表现为无穷无尽的搏杀:这种搏杀,不仅仅是象征意义上同欲念和无聊的斗争,而且还是同他人之间的拚杀。他四面受敌,殊死搏斗,最后手握利剑而血洒疆场。



使我们生存充满烦扰与苦痛的东西,无一不是出自时间无休止的压迫。它使我们难以喘息,它像工头那样用钢鞭抽打着我们。它所宽恕的,仅仅是那种陷入百无聊赖境遇的人。

就像我们的身体一旦抽去空气压力后会立即爆炸一样,人脱离他生活中的欲念、苦役、灾祸、烦恼以及趾高气扬之态,此时,即便他不会变为愚蠢或疯狂的话,也至少会大肆膨胀直至崩溃。所以我们在任何时候,都需要一定数量的烦恼、忧伤、欲念,犹如船只需要压舱物以保证正确的方向一样。

工作、烦扰、苦役和麻烦,的确是所有人终其一生的命运,然而,假使每一欲望在其产生之时就得到满足,那么,人们又怎样充实他们的生活、打发他们的时间呢?在一个安乐园里,万事万物和谐一致,人们邂逅相逢就能没有任何麻烦地和睦相处。可是,正是在这个地方,有人一定会无聊得急于自杀,有人还会挑起事端。因此,人们创造出的苦难比自然原来赐予他们的还要多。

人既然存在,他就不得不存在。既然活着,他就不得不活着。就是这样,人生实是一种无可奈何的事。

如果大家来到世界都是如黑格尔所说的一样,只具有纯粹的理性,人类是否仍能存在呢?而事实上这个世界又是多么没有理性啊。难道我们对世世代代存在的重担不生同情,或者希望不把这种重担加在我自己的身上吗?如果人在死时还有什么抱负的话,他最好的抱负应该是:“给我黄金万两,也誓不投胎。”然而由意志所引发的生命,却又常令我们身不由己。问题是可以解决的,这需要智慧与修行。

知识就其本身看,总是无痛苦的。痛苦,只能影响意志,它表现在意志受阻挠、遇障碍或被干预的情形中。不过,这种对意志的干涉,如果被人们作为痛苦而感受到的话,那么它必须由知识相伴随。这就是为什么即便肉体的痛苦,也都是以神经及与大脑的联系为条件的。因此,假如由四肢通抵大脑的神经被切断或大脑被麻醉,那么,就不可能感到肢体上的痛苦。精神上的痛苦以知识为条件,这一点不言而喻。而且,不难发现,精神痛苦的程度随知识程度的提高而加剧。我们可以通过这样一个形象的连接来表述整个关系:意志是琴弦,对意志的阻挠和妨碍是弦的振动,知识是音板,而痛苦则是声音。

这就说明,无生命的物质都不能感觉到痛苦,无论它们的意志会经受怎样的阻挠。相反,任何动物,即便最小的昆虫,都会经历痛苦。因为知识,无论怎样不完备,都构成动物本性的真正特征。动物生命中每增高一级,其痛苦便相应增加一级。不过,即便最高等级的动物所经历的痛苦,都 不可能达到人所可能经历的痛苦,因为动物缺乏概念思维。而这种追求痛苦的能力,只有借助理性的生存方式,在存在对意志施行否定的地方才会达到它的顶点。否则,它只会变为毫无目的残忍。

就像儿童坐在戏院里兴高采烈地等待帷幕拉开戏剧上演一样,人在年轻的时候,常遐思未来的人生。当我们不知道实际要发生的究竟是什么时,我们是幸福的。然而成人似可预见到,有时一些小孩好像无知的囚犯一样,虽不是被判死刑,却不知判决的意义是什么。然而每个人都希望活到老,人人都在今天不好、明天又比今天坏的人生中打转。

如果我们尽可能地想象一下人生的整个不幸、痛苦与灾难,我们就会承认在太阳的光照下,地球像月球一样只是一结晶体,没有生命的现象,那又多好呢。

我们可以把人的一生看作是在令人惬意之虚无的寂静中出现的一场毫无意义的骚动的时节。对人生的所有事件,即便是那些凑合一生的人,到头来也会清醒地认为,生活终究是令人失望的,即便不是一场欺诈,也常充满了神秘,甚至险恶。当两个儿时的朋友在长久的分享后又重逢时,彼此见面第一个感受都不过是:回首平生,整个生活完全使人失望。而早年,在他们眼中,生活如阳光普照下金色的玫瑰,使他们憧憬不已。生活向他们曾作出那样多的承诺,眼下兑现的却是如此的少。他们现在对生活的失望感是如此的强烈,以致都不必要用言语去表达它。他们默默相视,彼此心照不宣地承认了这一点。

这个世界的事物之特性,尤其是这个世界的人的特性,并不在于不完满,而是在于被歪曲;这表现在每一方面,无论是道德,是精神,还是肉体。

人们常常用来为邪恶作开脱的借口是:这对人来说是自然而然的。然而,对此最适合的补充应当是“正因为它是恶劣的,它才是自然的”;而且,“正因为它是自然的,它才是恶劣的”。要理解这一点,我们首先必须对原罪的意义有所把握。

我们必须严肃认真对待那种纵容开脱人类愚蠢、堕落、邪恶的事,要记住,这些东西都是我们人类自身的愚蠢、堕落、邪恶。

事物内在的那种永不停息的追求,同我们自己通过清醒、明晰的意识而在我们身上提示出来的叫做意义的东西,实质是一码子事。我们还把意志在追求其现实目标时所遇到的障碍或意志受阻定义为痛苦。反之,意志若达到它的目标,则称之为满足、安适、幸福。我们可以把这些称呼运用于那些无意识领域。在这些领域中,虽然程度较弱,但本质一样。我们看到在这些领域所表露的现象,也无不沉浸在经久不息的痛苦之中,而并没有持之以恒的幸福。这是因为,在根本上一切追逐都是起因于缺乏,起因于对自身状况的不满足。因此,一天不满足,就得有一天的痛苦,何况没有一次满足会持续很久,所以,每次满足总是新追求的开始。我们所看到的追逐,处处受阻,处处遭搏杀;而这种情形只要存在,追逐就永远是痛苦。追逐没有最后的目标,这就决定痛苦是个深不可测的无底洞,永无止境。



这种情况,对无意识的自然界来说,除非特别加以注意,否则很难发现;对有意识的自然界,即进入到动物的生命时,就容易发现。人们不难看出动物生存的痛苦了。而在人类的生活中,由于人类所具有的清醒的意识,上述的一切表现得最为清楚。这是因为,意志的外在现象越是趋于完美,其表现出的痛苦就日益显著。智慧愈发达,痛苦的程度就愈高,彼此之间成正比例。一个人越具有超凡的智慧,越有清晰的认知,他就越痛苦,天才者,最痛苦之人也。

一切生命,在其本质上皆为痛苦。

人的一切欲望的根源在于需要和缺乏,也即在于痛苦。因而,人生来就是痛苦的,其本性逃不出痛苦之股掌。相反,假若人可以轻易地获得满足,即消除他的可欲之物,那么,随着他欲求的对象的消失,可怕的空虚和无聊就乘机而入。这就是说,人的存在和生存本身就成为他难以忍受的煎熬。由此看来,人生,像钟摆一样退巡于痛苦和无聊之间。而实际上,痛苦和无聊,乃人生终究至极的要素。当人们把痛苦和磨难都归之于地狱后,那么,天堂所剩之物就只有无聊了。

人由于是意志客体化的最完善形态,也就相应地是一切造物中所需最多的东西了。人在根本上看,不过是活脱脱的一团欲望和需要,是各种需要的凝聚体。人带着一身欲望的需要,在这个世界上孑然前行。万物由天而定,而唯有人自身的欲望和匮乏,是他唾手可取的东西。因此,人活一世,日益操持于欲望需求之中,终日奔走于忧虑烦恼之途,诚惶诚恐地为其生存殚精竭虑。他四面受敌,危机四伏,迈着小心翼翼的步伐,左顾右盼,提心吊胆,时时防备意外,处处留心暗箭。无论是在荒无人烟的野外,还是在文明社会的闹市,他都是这样毫无安全感地踽踽独行。

举凡人生,都只是为生存而奋力拼搏。而且,多数人都深知这场斗争失败的格局,他们直面这场斗争,是因为不为贪生苟活。可那无可避免的死神,总是蔵在后台;不过,它随时都可能在前台亮相。生命,就是充满惊涛骇浪的海洋。尽管人可以竭尽全力、乘风破浪地勇闯暗礁险滩,但他之所向,不过是一步步地离那个使他船毁人忘、葬身海底的终局更近。他之所向,即是死亡。他所奔赴的目标,实际上比他克服的任何艰难险阻都要凶险。

一方面,痛苦和烦恼在人生中是极为容易膨胀起来的,以至于人们毕其一生所逃避的死神,竟成为人们自愿奔赴的鹄的。另一方面,痛苦和贫乏一旦给人类以喘息之机,人类立即就会产生空虚和无聊,届时,人们又需要消遣。一切生灵之所以终日疲劳不知所终,原不过是为了生存而四处追逐;一旦其生存安顿下来,他又不知怎样去生存了。此时,他就产生了第二种冲动――消磨时间,以摆脱生存的负担,以逃避那空虚和无聊的难熬之苦。于是,我们看到那些消除了所有生存重负而饱食终日、乐天知命的人,却开始把自身当作负担了。以前,他们竭尽全力在生命中争分夺秒以图延长寿命;而现在他们却以消磨时光为已任。然而空虚无聊,其害匪浅;最终,人们会流露出绝望的表情。这就说明,人这种在根本上并不互助互爱的生物,为什么居然会喜爱社交之根源所在。精神上的空虚无聊是上流社会这通病;而市井小民,除了精神空虚无聊外,便是物质的贫乏了。

于是,究其根本,举凡人生,皆消耗殆尽于欲望和达到欲望这两者之间。欲念在根本上即是痛苦。欲念达到旋即成为一种饱和。目标是瞬息即逝的。占有一件东西便使这件东西的刺激感消逝。于是,不是欲念、需求以新的形态又重新燃起,就是寂寞、空虚、无聊这些东西迎头袭来。这些精神上的空虚无聊的搏杀所经历的痛苦,不小于物质贫乏不足时所经历的痛苦。所谓幸福的人生历程,即是让欲望和满足彼此消长、交替出现的间隔,调整在不太长不太短的时间内,使二者各自产生的痛苦――贫乏和无聊――减小到最低限度。

痛苦最初的形式是缺乏、贫困以及为苟全生命而忧心忡忡。人们消除痛苦的诸种努力,其结果不外乎是改变了痛苦的形式。假如人们成功地消灭了这种形式的痛苦,那么旋即就会有多种多样的其他形式的痛苦席卷而来。就年龄和具体情况的不同变化,有性欲、痴情、嫉妒、情杀、仇恨、恐惧、声名、贪财、病魔等。最后,当痛苦再也找不到形式后,它就以使人难受的烦恼和无聊的方式向人们袭来。人们于是又要千方百计地消除空虚和无聊。

人生,即抛掷在痛苦和无聊之间。

人们可以在理论上,把人生看作是由三个基本因素作其端点的。第一是强有力的意志和激情。这主要表现于史诗和戏剧所描绘的那些伟大历史人物身上。第二是纯粹的认知,即对理念的领悟。这一点的前提条件在于让认知摆脱对意志的依附。这就是天才的生活。第三种是由极度的意志麻木和与意志相联系的“认知”的麻木而产生的那种空泛的遐想或使生命僵滞的空虚无聊。作为个体,多半时候只是偶尔企及这些端点,或说在二者之间摇摆不定。实质上,是殚精竭虑、顽固不化地追逐着一些芝麻大小的琐事。人们总是难以相信,一方面,大多数人的生活从外表年来是那样的缺乏生机、毫无意义;一方面,他们内心又是何等的空虚,其头脑又是何等的愚笨、迟钝。因此,每一个体,毕生都不外乎是一场短暂的梦,都不过是一幅缥缈的画。最终,只能用那终将降临的冷冷的、苦苦的死来予以报偿。人生那不堪回首、前途叵测之处,即在于此。唯有如此,我们当看到一具人尸时,必会肃然起敬。

任何一个摆脱了幻想的年轻人,只要他时时关注自己的和别人的经验,并且在生活的现在和历史中,以及最后在伟大诗人的作品中认真观察的话,那么他的判断力就不会被任何根深蒂固的偏见所限制。因此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人间即是偶然和谬误充斥的王国。此外,愚昧和狠毒还张牙舞爪,不可一世,艺术王国中的庸俗和乏味,行动天地中的狠毒与奸诈,除了偶尔被人扼住以外,多半都是压倒一切的。与之相反,善良的东西只有四处逃窜,高尚和聪明的东西只能销声匿迹、遭人冷落。因而真正的上品,在社会上却只是凤毛麟角。



人生就象一些低劣的商品,总在外表包上一点光彩一点的东西。举凡痛苦,总想掩饰;反之,凡是出风头的、光彩的事,都要拿出来张扬一番。人们越是内心不踏实,就越想在别人眼中被看作很充实。人们已愚不可及之极,每每把他人对已之见奉为圭臬,并把这视作鹄的而拼命追逐。实质上,在所有文字中,虚荣的本意原不过是空洞与无聊。

在人的意识这种最高级的意识中,利己主义的表现也必然和苦乐、认知的表现一样,会达到最高的程度。因而,以利己主义为前提的个体之间的殊死搏斗,同样必然会表现为最可怕的形态。每个人不仅想从别人那里取己所需之物,而且,为了稍微增加自己的幸福,会不惜以毁灭别人的全部幸福或生命为代价。

与良心的痛苦相对应的是心安理得,即完成任何一种无私的行为后内心所泛起的满足感。这就是说,我们认识到,我们真正的自我不仅存在于我们自身,即存在于个别的现象,而且还存在于一切造物之中。由此,我们感到心胸开朗,而自私的人总觉得心胸烦闷。这就在于,自私的心肠总使我们时时关注我们自己这一个别现象,而我们的认识在此时向我们提醒的也仅仅是各种对这个个别现象的威胁。所以,自私的人,情绪总是诚惶诚恐、忧心忡忡了。相反,若认识到,一切造物在其本性上都同我们一样,那么,我们所关注的东西便遍及四野,我们的心胸不免豁然开朗。当我们少打自身的如意算盘之后,为自己利益的那种烦恼不堪的操心盘算就在根本上被扼制了。因此,人们遂可以心绪宁静、怡然自得,而这一切,都是善良的居心和问心无愧的良心所致。尤其是在人们做了一件善事后,这种心境会更加明显地表现出来;这件善行往往证明了我们为何有这种心境。而利己主义者总觉得自己四面受敌、孑然孤立,所以他把希望都寄托在自己一人的安乐舒适上。行善的人却生活在一个充满善良友爱的世界中,人觉得这个世界中每一种安乐舒适的事情都是他自己的安乐舒适。因此,即便觉得人类的命运从总体上看并不使他乐观和愉快,但是,当他一次又一次地发现一切事件中都蕴藏着他自身的本性后,他在心绪上总能够泰然处之,甚至乐天知足。

人类天性中还有一个最显著的特点,那就是哭。哭与笑一样,都是人之为人且区别于禽兽的表情。哭并不仅仅是痛苦的表达;因为,有时即使无甚痛苦,人们也会痛哭。我认为,人之所以哭,并不是由于直接感受到了痛苦,而通常是由于在反省中重新体验到痛苦便放声大哭。哭实际上是对自己的同情,或者说,是回到最初的同情。所以,哭是以爱的力量、同情的力量和想象的力量为前提的。善哭之人,既有柔慈的心胸,又富丰盈的想象。人们甚至往往还把哭归之于人格上的某种善良行为,一哭解千愁。人们认为,倘若一人还能哭,那么,就必然证明他爱心未泯,同情心犹在。假若我们是由于别人的痛苦而不是我们的痛苦而失声痛哭,情感悲戚,那么我们的哭因,不外是以丰富的想象把自己设身为痛苦之人;或者,是出于在痛苦之人的命运中悟出了人类的宿命,因而也就一眼看透了我们自己的命运。所以,虽然我们的哭绕了那么大一个弯子,但终究还是回到对自己的同情和悲悯。这也说明,为何在发丧时,人们每每痛不欲生地失声大哭。哀悼者首先为死者而哭。此时控制他感情的是人类的厄运:富有作为,最后都难逃这一格局而碧落黄泉。可是,哀悼从人类的厄运和遭遇中,又会一眼看出自己的宿命;而且,死者和他的关系越密切,他就会越快地看破自己的宿命。

假如我们把人生比作一个圆圆的跑道,上边布满了烧得红红的热炭,也有几块纳凉的休息处,而我们又不得不在这跑道上奔跑的话,那么,那些充满幻想的人,便是那种不断以自己站在纳凉之处或即将达到纳凉之处安慰自己、并想在跑道上继续奔跑的人。但是,那看破个体化原理(即看破时空),认识到事物本性和人性的人,就不会被这种安慰所迷惑。他认为自己应当在这个跑道上的任何一点上果断地跳出跑道。他此时改变了其意志的方向,不再对其自身的、沉醉于现象中的本性表示肯定的态度,而是否定这种本性。

这种情形的表现,就是由美德过渡到禁欲。这时,他不再把爱人如己、替他人做好事等同于替自己做事当作满足。他此时从内心对这些东西厌恶之极;厌恶求生的意志,厌恶这个世界中的一切本质和内蕴。他时时提防自己的意志与任何事物发生纠葛;万事万物,他内心深处都抱着一种极度的漠视和逍遥的心境。



论生存之空虚

生存所具有的全部形式,都在向我们展示着生存之虚空,它展示于时空之无限与人在时空两方面之有限的对峙中,展示于现实存在物所存在的唯一形式-----瞬间即逝的现在中,展示于所有事物之偶然性和相对性中,展示于离却坚实存在的持续变化中.展示于没有满足之不息欲望中,展示于生活离不开的努力奋斗所带来的一个又一个的沮丧中,时间,以及由时间所导致的所有在时间中存在之事物的终有一死,不过是生存意志它作为物自身是永不毁灭的-----向自身展示其努力奋斗之一无所获的形式。正是由于时间。万事万物才在我们的手中化为虚无,且失去其全部真实的价值。

曾经生存过的东西将不再生存,其生存价值与那些从未生存过的东西同样微小。然而任何生存着的东西,都不过是曾经生存过的东西在下一时刻的继续。因此,最不足道的现在,比最显赫的过去更具有现实的优越性.这意味着,因前者的出现,后者几乎接近虚无。

令我们惊异不已的是;我们是经过亿万斯年的虚无后,突然降临在这个世界上来生存的;而.且,经过一段短暂的时辰,我们又将返回虚无,回到黑夜漫漫的亿万斯年中。可我们的心告诉我们,这不可能是正确的;即便是最不开化的人,当考虑了这个看法后,都必定会看到时间所表现出的不间断的现在性。而这与空间的不间断性一样,是所有真正形而上学的关键所在。因为这使得人们认识到与自然中的秩序不一样,人间事物还表现出另一种完全不同的秩序。而这,正是康德的伟大之处。

我们人生的全部时刻中属于现在的时辰,仅仅是一短暂的时刻。然后,它就永远属于过去了。每当夜幕降临后,我们都深感比白天贫乏。我们或许会在那短暂的白昼时光悄悄流逝后,变得有些想入非非,几近疯狂。我们内心默默地感到我们在生存的最深处,仍然有一个不可穷竭的永恒源泉,借助它,我们可以不断地获得新的生活,不断地更新我们的时间;

无疑,经由这番思索,你可以建立这样的理论:最伟大的智慧,就在于充分地享用现在,并把这种享用变为人生的目的。因为唯有现在才是实实在在的东西,其他一切都只是幻想之物。不过,你同时也可以把这种生活方式看作是最愚蠢不过的东西;因为,那种瞬息即逝的东西,那种恰如梦幻无踪无影的东西,不值得你付出那样认真的努力。

我们生存的基础,除了建立在现在之上,别无其他东西可资依靠。因此,现在的形式,就是那永不停息的运动,不可能存在着那个我们奋力追寻以待喘息的休止.这就像一个跑着下山的人,假如想停下来,即会摔倒,因此只得马不停蹄式地不断奔跑;或像一颗行星,假如不竭尽全力奋力向前,立即就会被它的恒星吸引过去。所以,生存特点,即是躁动不息。

在这个世界中,没有任何安稳,不能有任何平静;这里万物嬗变、迷乱,为了进一步的变化都将自已绷得紧紧的。在这个世界中,幸福并非像人们预料的那样多.在它之中,只有柏拉图这句话真正存在着:“唯有不断之变易而决没有存在。”首先,所有的人,都无幸福可言,不过是终其一生,追逐着他从未达到过的那种假想中的幸福罢了。即便他追上了这种幸福,其结果也不过是一场失望。他一般都总是落得个船破人亡的下场。不过,从另一方面看,无论他是幸福还是不幸,所有的人都逃不出这样的人生:即仅仅是处于瞬息即逝之现在的延续之中,而且自始至终也是如此。

我们的人生画面,宛如一幅粗糙的镶嵌画,近看毫无效果,只有站在远处,才可发现它的美丽之处。这就是为什么当我们要获得欲望所要求的某物时,最好是去发现它是多么没有价值的虚幻的东西。同理,这也说明,虽然我们整个一生都生活在对更美好的事物的憧憬之中,但我们同时却总是在对过去的一切充满着眷恋不舍感。相反,现在被看作是某种暂时的东西,它仅仅是达到目标的道路。这也说明,为什么大多数人在回顾平生时,发现他们经历的一切生活都索然?无味;而且,还惊讶地看到,那些他们漫不经心、毫无兴致放过去的东西,正是他们的生活,正是他们所憧憬豹生活。

生活,在根本上首先表现为一项任务,一项义不容辞的工作。假如这项任务完成了,所得到的东西不过是一件重负,于是就出现了第二项任务,即某种可以消除无聊这个重负的任务;无聊纠缠着每一安逸的人生,就像无聊困扰着笼中飞鸟一样。所以,第一项任务是得到某种东西。第二项任务则是对所得到的东西变得无所用心,这简直是一种重负。



人生必定是某种形态的错误:人是由那些很难满足的需要构成的东西。而他的满足所达到的,不过是一种不痛不痒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中,也又会陷入无聊。无聊直截了当地证明了生存本身的毫无价值,因为,无聊不过是对生存之空洞无物的真切感受罢了。假如我们所有本性和生存都投入其中的生活本身所具有的真实的内容和肯定的价值,那么,就决不会存在无聊这种东西了:生存本身就足以满足我们,使浅们乐于知足。而实际上,我们在生存中,除了奋力追求某种东西外,便毫无乐趣——在以下两种情况下都这样。在第一种情况下,由于距离遥远和困难重重,我们远望目标,总以为这些目标会满足我们。或者在第二种情况下,当沉醉于纯粹的理智活动时,在这种活动中,我们由于远离实际生活而可以在远距离看待实际生活,就像观众在看一场戏一样。就连感官的快乐也包含在不断的努力追求中,一旦目标达到,快乐旋即消逝。一旦我们脱离诸如此类的追逐而返回生存本身时,我们立即会被生存本身的毫无价值和空幻虚无所压倒.而这种感受,就叫无聊。

人生的开始和结束之间究竟有何区别?开始时,我们充满了疯狂的欲望和肉体快感之迷狂;结束时,都落得个所有器官之毁灭,只闻得尸骨之腐味。由生到死之路,就像生活之幸福和乐趣之路一样,是一条下坡之路:天赐梦幻的童年,热血沸腾的青年,吃苦耐劳的壮年,赢弱和常常令人可怜的老年,病魔缠身的晚年,以及最后的碧落黄泉。

假如,我们把人生看作是一个逐渐解除我们幻想的过程,我们对它的这种领悟,也许会是最准确无误的。

论人生的不同阶段

伏尔泰说过非常漂亮的一句话:

谁不其有他的时代之精神,

将会经历他的时代的所有不幸。

纵观我们的全部生命,我们所具有的唯有现在,除此无他。例外的是.在人生开始的时候,我们眼前展现出一片宏伟的未来.而到人生结束时,我们所看到的是一漫长的过去。那么,这一点是确信无疑的;我们的气质经历了相当大的嬗变,而在此变化中,现在总是呈现出不同的色调。

我在《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这部代表作中,曾说明过为什么在童年,我们更多地像认知的存在,而不是意志的存在。其原因在于,我们在童年时,较常想入非非,欲望也有限,因而最不易被意志所撩动。如此,我们真实本性的绝大部分都被认知所占据。我们的智慧,虽然还未成熟,但同要到7岁左右才定型的大脑一样,其发展是相当早的。它在生存的整个世界中不倦地寻求滋补,而这个世界那时还年青、新鲜,万物皆放射出天真烂漫的气息,我们的童年岁月宛如一首无尽延伸的诗。因为诗歌作为艺术之灵杰,其根本性质,就在于在万物的个体性中领悟到柏拉图式的理念,换言之,即‘领悟到对整个族类至极因而共同分享的东西。万物皆著理念之光,一物见出万物之粹巧。我们在童年的漫游中,没有任何目的,却悄悄地关注着生活本身之根本性展露的事件和场景,观照着生活的基本形态和形式。我们像斯宾诺莎所说的那样,“以永恒的神圣视野”去看物、看人。我们越是年青,就越会发现特定事物中表现出的整体类型和家族。随着年龄的增长,这一点日趋衰微。这也说明为什么事物在我们年青时给我们产生的印象,与我们老年时获得的印象是如此天壤之别。

我们世界观的坚实根基及其深浅,都是童年时代确定的。这种世界观在后来可能会更加精致和完善,但根本改变是不可能的。结果,童年世界观的特性是客观纯粹而充满诗意的.小孩与其说是意志的存在,毋宁说是一个认知的存在。因此,在许多孩子的眼中,都可以看到严肃的沉冥的神光,这一点,拉斐尔曾得心应手地运用他的绘画技巧,将其表现在《西斯庭圣母》这一幅画的小天使身上。正是由于这个原因,童年时光是如此的美妙,以至每当追忆起来时,人人眼中都总伴有一种渴念之情。

①裴斯泰洛齐.瑞士著名教育家。

我们的价值,无论是道德方面,还是智慧方面,都不是由外部得来的,而是出自我们深藏着的自我本性。裴斯泰洛齐①的教育学不可能把一个天生的笨伯变为一个思想家,决不会!他生为笨伯,他必有笨伯的一死。由此看来,对外部世界作直观感受式的深刻把握,还可以解释为什么童年的环境和经历,会对我们的记忆产生如此坚实的印象。所以,我们完全沉浸在周围的环境中,没有任何东西能使我们三心二意。我们把眼前的一切事物都看作仿佛是这类事物的唯一代表,甚至唯一存在的东西。后来,当我们逐渐认识到原来有许多对象存在这一事实后,我们就失去了童年的勇气和耐心。所以,若回想一下我在《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的第30章的表述:所有事物的客观性存在是令人欢愉的,而其主观性存在是痛苦和悲惨的,那么,我们就可以把以下这句话作为这种情况的简单明了的概括了:从看(to see)的角度说,万事万物皆令人欢愉;而从有(to be,或存在)的角度说,万事万物皆令人发休。由上述论说得知,以童心观物,实为从看的角度。或表象和客观性角度体察事物;而不是从存在或意志角度认知事物。所有东西都被看作是丰富多彩、可亲可爱的存在。既美丽动人,又令人销魂!因此,世界宛如伊甸园,是所有人都得以降生的淳朴乐园。此后,一种向往现实生活的冲动,一种有所作为、吃苦耐劳的冥冥之想,把我们推入现实世界的水深火热之中。此时,我们逐渐认识到事物的另一面,即存在的那一面,意志的那一面;这一面,使我们每走一步,都心惊胆颤。这个时候,我们逐渐看破人生,直至大彻大悟.当这种大彻大悟成熟时,人们会说:“幻想的年岁已一去不复返了。”这种大彻大悟还会臻至完美。所以,可以这样说:童年生活宛如由远处遥看剧场布景,而老年之人生则是坐在前排的某个座位上看同一个剧场布景。



青春时代有许多优势,却也有躁动不安和阻扼幸福的东西。年青人不顾一切地追寻幸福,是因为坚信这祥一个假设;}在其生命中幸福是必然会得到的。由此,便产生了无穷无尽;的自欺欺人式的希望,当然也还有失望、不满。我们梦幻之中的那些模模糊糊的欺人的幸福图景,以变幻莫沮的形式,漂浮在我们脑海之中,我们徒劳地寻找着这些幻象的原型。同样,当年青力盛之际,我们通常都不满自己的地位和环境,这是因为,我们把那些处处皆令人沮丧和空洞乏味的人生渗象归于这些地位和环境.我们启迪青年,花长时间引导他们,根除他们头脑中这样一个大谬不然的观念:世界为他们准备了很多东西以待赏踢。不过,当我们与生活打交道时,由于看的是虚构图景而不是现实事实,所以情形恰恰相反。在我们青春之光辉的朝霞中,虚构的诗意作品为我们勾勒了眩目场景,使我们春心荡漾,急切地想把这幅场景化为现实,急切地想攀摘彩虹。年青人,总爱以一本趣味小说的形式去懂憬自己的人生历程。由此,也就生发了无尽的失望和悲伤。因为,使这些幻象图景富有魅力之处,正在于它们是想象的,而不是真实的;因而,我们应当在直观地感受它们时,保持平和和自足的纯粹认知的心绪。要把这些东西化为现实,意味着让咄咄意志席卷一切,这不可避免地要带来痛苦。

所以,如果说人生前半部分的根本特点在于不知满足地追求幸福,那么,其后半生则充满着不幸的惶恐。所有幸福皆为虚无缥渺之物,而所有苦难则为实实在在的东西。因而,我们毕竟都变得谨小慎微,所渴望的仅仅是少一点痛苦和那种不再被人打扰的境遇,而不是快乐。在青春时节,当门铃响后,我立即会精神抖擞,充满喜悦,因为我想:“现在,也许来了”;然而在晚年,同样的情形,我立即会出现惶恐之态,我会认为“这家伙真来了”。那些成绩卓著和天赋甚高的人,他们在此不同于尘世中的芸芸众生。因而,依照他们的才干,鹤立于众生之中,对人世,他们会产生两种截然对立的情感。在青春时节,他们大都具有被尘世抛弃的感受;而在老年,他们又具有摆脱尘世的感受。前半生是不幸福的,这是因为我们尚不熟悉这世界;而后半生是幸福的.这就建立在我们对这个世界了若指掌的认识基础之上。结果,人的后半生,宛如音乐之后半部分,包容的冲动、推进较少,而缓解、憩息更多。一般来说,这是因为年青时,我们总以为世界中有大宗的幸福和快乐,只是获得它们要花一些气力罢了;而在老年,我们却反而认为世界中其实一无所得,因而对此事保持着完全平静的心绪,陶乐于过得去的眼下生活,甚至在那些零星琐碎的小事中也能感到乐趣。

成年人从其生活经验中获取的东西,即他所具有的不同于少年或青年看待世界的那种方式,首先是一种坦诚直率,或不著偏见。此时,他把事情看得非常简单,一是一,二是二;而对少年和青年人来说,现实的世界,却被那些由他们自己造就的胡思乱想、遗传偏见、奇怪念头所伪装或歪曲。经验为我们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使我们摆脱梦幻、遐想、谬见这些乘我们年青而入的东西。保证青年人摆脱这些东西的困扰,无疑是最好的教育方式;但这是非常困难的。为达此目的,应把孩童的眼界尽可能限制在一个狭小的范围。而且,在这个范围中,只准传授那些清晰、正确的观念。唯有孩童正确地领悟这个领域中的任何事物后,才可以逐渐拓展他的视野。这同样适用于青春期。这种方法还特别要求,不要让他读小说,而是用一些适当的传记去替代,诸如富兰克林和其他人的传记。

当我们年青的时候,总是想象那些杰出人物和伟大事件会在我们的人生中,伴随密集的鼓点和缭亮的号角登场亮相;而在老年,当我们回首平生,发现,他们都关门闭户静静地睡着,没有人注意他们。

人过40,多数人难免产生愤世嫉俗的毛病。这是很自然的。人们都乐于从自己的性格出发去衡量他人,看到的情形是别人在思维或激情方面远远落后于己。所以,他有意不同他人有任何来往。于是不是喜爱孤独,就是仇恨孤独,或者顾影自怜。

我们青春时代的活力和欢笑,部分是出于这祥的事实:我们刚登上人生的峰巅,并不知道那边山脚下等待着的死神。然而我们跨过山巅后,看到的只是道听途说的死神的真实面目。与此同时.我们跃跃欲试的神情顿时消退,这使得我们的精神突然消沉。此时,悲凉优戚的严肃认真感遂压倒了青春时节丰富多彩的愉悦。我们在青春时节,视生命为无尽的长河,毫不珍惜地消磨时光;可是.当我们变得苍老时,越发感到时间弥足珍贵。犹如一个死囚一步步迈向断头台的感受一般。

从青年人的角度看,生活是一个无穷无尽的遥远未来;从老年人的角度看,生活却宛如一个非常短暂的往昔。一个人必须等到年岁已大,才可能透悟人生,青春时节,时间迈着非常缓慢的步履;因此,我们生命的第一个四分之一阶段,不仅是最幸福的,而且也是最漫长的,所以它留下了那样多的美好记忆。假如我们要人追忆往事.那么,任何人在此期间可叙说的东西,比下两个阶段都要多得多。这一段生活,就像时令之春季,日子本身在根本上就变得令人难熬的漫长。

当生活临近结束时,我们并不知道这到底会发生什么。不过,为什么在老年我们会发现所经历之生活是如此的短促呢?因为,此时,我们对这段生活的记忆是非常之少,因而显得时光之短罢了。于是,我们忘掉了许多无关紧要的事,尤其是我们所经历的不幸,剩下来的东西当然就为数不多了。此时,我们活得越长,则会更少考虑那些曾在我们看来是举足轻重、富有价值的事件。时光往往不留痕迹地逝去。就像航船离岸越远,岸上之物便越发变化,越难区分和辨认一样,我们往昔的东西也渐渐淡漠了。



在青春年少时,我们具有完整的意识;而在年老时,我们实标上只具有一半意识。我们越变老,我们就越是减少意识的程度而活着。事物在我们眼前穿过,却不会产生任何印象,就像一件艺术作品被看过千百次后没有产生任何效果。我们做不得不做之事,过后,又不知道所做的究竟是些什么。此时,由于生活本身越来越变得无意识,当社会冲向意识完全消逝的那个终点,这个过程会越发加快。由于长时间养成的接受同一对象的习J质,智慧就会变得如此精疲力尽,任何事件所产生的效果会越来越小。由此看来,孩子们的一小时比老人的一整日都漫长。因此,老人的时光,像一个下滑的圆球一样,是作加速运动的。

我们越年青,就越容易感到无聊。儿童总是需要不停的玩耍,无论是游戏和干活都行。如果不让他们这样,他们就会陷入可怕的无聊。青年人也复如是。随年龄增长,无聊日趋减少。我们一生‘,最好时光”即是在老态龙钟之日到来之时,因为,老人虽然情感的折磨平息了,但人生之重负却远较青年为甚。

青年人长于直观式的感受,老年人擅长思索追忆。因此,青春是诗歌丰收的季节,而老年则更适宜收获哲学。同样,在实际领域,我们青年人是由直观感受到的和体察到的东西所决定;而在老年,是由思维中的东西所决定。

人生的前40年适于著书立说,而后30年宜写些评论。

奇怪的是,只有到生命的尾声,我们才真正听到和领悟到我们自身和目标,尤其是同世界的关系。

老年,长于避免不幸;青年,乐于容忍不幸。青年是一个不安的年岁,而年老则是一个休整的时节.

人越老,人世之事则看得越轻。

倘我们为老年,我们无疑面临着死神;倘我们是年青人,我们占有着生活。问题在于:二者之中,何者更可怕;而且,生活从整体上看,并不是那种过去比未来美好的东西。《旧约传道书》说:“死亡之日比出生之日更美好。”想长命百岁,无论如何都是一种浅薄的念头.有一句西班牙谚语说得好:任何人活得越长,经历的邪恶便越多。

论理念意识的存在

求生的意志,这种构成生命之物内核的东西,最明白地表露在最高级的最聪慧的动物身上。在这个等级之下,求生意志表现得并不明显,它的客观化程度并不高;而在这个等级之上的人类,由于有理性的出现,势必意味着生存中的忧心忡仲,以及意志的分散。这毕竟给意志罩上了一层屏幕。于是,意志只有在激情爆发之时,才会无遮无掩地亮出身来。这就说明,为何激情扇动之时,便总是信仰泛起之日,不论这种激情到底是什么。同样,激情成了诗人大发诗兴和演员拿手好戏的主要题材。

很多归之于习惯力量的东西,实质上不过是仰仗着我们天生的性格之中的那些恒常性和不可改变性。所以,在同样的环境下,我们总是做同样的事,千百次的重复着同徉必然的一桩事情。另外,真正的习惯的力量,不过是想让我们的理智和意志,免除作出簇新之选择的劳作和困苦以及危险。因此,这就使我们今日重做昨日之事,做曾干百次做过之事,以及那些我们可以如法炮制之事。

不过,这个问题实质上还有更深的根由。我们还可以举一个特定的事例来加深对这一点的理解。那种由纯粹机械原因所驱动的物体,即是由习惯的力量的动机所推动的肉体。我们在没有任何特定的动机时,也会表现出那些纯属习惯的行为。这就说明了,为什么我们在作习惯动作时,对它们毫无所知。那些已经成为习惯的行为,只有它第一次表现时.才受动机驱动。这次驱动的第二次成效就成为习惯的东西了,这就足以使这个行为永远维持下去。这就像一个物体被抛出后,若没有遇到阻挡,那么,即便不再给它施以进一步的推动,也会永远保持运动状态一样。这同样可运用到动物身上;驯养后的动物,其结果就是强化了习惯。所有这些,都不仅仅是一个比喻。其真义在于:万物同一。

便宜得来的好运往往不长.幸福和不幸不过是我们想要的东西和我们实际得到的东西之间的比例。因此,我们对囊中之物所知甚少或对财产本身无甚把握。还因为,快乐实际上是否定性的东西,其效果不过是除去痛苦;而痛苦或邪恶却相反,是现实中的肯定因素,遂可以直接感受到。我们对财产或对财产的期望所产生的欲念会越来越大,而且还会增大我们进一步聚敛财产和贪得无厌的能力。



希望,即是把对一个事物的欲望与这个事物的可能性混淆起来。

无希望之人,也就是毫不畏俱之人:这就是所谓的“孤注一掷”。人类很自然而然地相信他欲望中真实的东西就是实际上真实的东西。而且,他之所以相信它,是因为他欲求它。假如他的天性中的这些安抚式精神胜利成分在重复不断的不幸面前碰个落花流水,那么,他甚至就不得不相信那些他决不希望发生的事必定会发生,而那些他希望发生的事绝不要发生.这种情形便叫做绝望。

当自然未开化的人遇到不公正的待遇后,他旋即会施以报复,而且,常常认为报复是一种快乐。这个事实,可以由那些仅仅是为了报复而不是报偿的许多牺牲来证明。我想对这种情况从心理学角度加以说明。

自然、命运、机数施于我们的痛苦,都及不上他人的意志打击我们而产生的痛苦。这是因为,我们都承认自然和命数是世界的绝对主宰。它们施于我们的一切,也同样是施于其他人的一切。因此,当我们由此源头受到痛苦后,我们所悲戚的与其说是我们个人的不幸,毋宁说是整个人类共同的厄运,相反,由他人意志造成的痛苦,在痛苦和伤害本身之上,还附加着一种非常特殊和残忍的痛苦,这就是他人的不可一世的优越感。这种不可一世的优越感或是以强力,或是以奸诈施加到我们头上。与之相伴随的,还有我们自身的自惭形秽。假如报偿可能的话,报偿可以医治所受的创痛;而那种残忍附加的痛苦,即那种“我不得不在你面前低三下四、俯首贴耳”的感受,通常造成的痛苦已远远超过痛苦本身,它只能由报复来缓和。当我们无论是用强力还是用机灵以血还血的时候,我们向那个曾伤害我们的人展示了压倒他的优越感,因而就抹销了他优越于我们的情形。于是,内心便得到了它所渴望的满足。所以,哪里的荣耀和虚荣越多,哪里的报复心就越甚。不过,如同每一种完成了的欲望最终多少都会表现为一种错觉一样,报复也是如此。通常,我们希望从报复中产生的快感,很快就会由我们在这之后所体验到的可悲而变得苦涩难忍。的确,一种精心算计的报复通常在最终都会使人心肝俱裂、良心难熬。我们再也不会感受到促使我们去报复的原本动机了,我们眼前,只是一遍难以抹去的我们自身的邪恶。

仇恨是内心的事物,蔑视是大脑的事物。

仇恨和蔑视截然对立、互相排斥。无疑,大凡仇恨,其根源都在于对他人过己之处所产生的身不由己的尊敬。反之,假如你想仇恨那些贫困潦倒、衣着槛褛的人,你简直就用错对象了!因为你很容易就会对他们全都产生一种轻蔑感。真正的蔑视,作为真正荣耀的对应面,总是不露声色。因为,如果你让一个你所看不起的人知道你轻视他,你就不过是表露了对它的某种尊敬;因为你想让他知道你是如何看不起他——这不是蔑视,而已落入仇恨了。相反,真正的蔑视,是对他人之毫无价值这一点所抱的纯真清白的笃信,它要求一种坦荡和忍让的胸襟。这是因为,为了你自己的安宁和安全,你必须克制自己,不要去激怒你所蔑视的人。要知道,任何人都可能拍案而起,造成伤害。不过,这种纯粹、冷静、真诚的蔑视一旦产生,它的报复力量实为最残忍的,因为被蔑视的那个人无力用蔑视来报复它。

人们之所以铁石心肠,是因为每个人都有足够的苦痛去忍受,或者,每个人都认为自己有足够的苦痛。相反,人们之所以是如此的爱管闲事,是因为他们生活在苦难与无聊这两极对立之中。

假如你想知道你对一个人的真实感受究竟是什么,那么,你只霭记下当你第一次在门口看到他写给你的未曾预料的信时所产生的印象就够了。

人类获得幸福和交上好运的情境,一般来说,都可以比作一排树木;当远看时,它们显得美丽诱人;但当你走近并进入树丛之中,它们的美丽诱人旋即消散,你再不可能发现它了。

这也就是我们常常会羡慕他人的缘故。

为什么一个人即便照遍所有的镜子,都不会真正知道自己的长相,进而不能像他描绘其他熟人那样,描绘出自己的相貌?这是“知你自己”一开始就面临的麻烦。

其原因,无疑是在某些方面归因于这样的事实;当我们在照镜子的时候,我们总是双耳呆滞、直挺挺地看着自己。而眼睛的运动,这个具有如此重要意义的行动和我们注视的根本特征,却丧失了很大一部分。与这种肉体上的不可能性相似,还出现了一种伦理上的不可能性。一个人不能在镜子中以一个旁观者的眼光来看待自己的形象,而这正是对他的形象作客观观照的条件,它让我们完全依赖道德上的唯我论,让我们强烈地感受着“不是我”的情感.反之,当我们在镜中看到自己的映像时,我们的唯我论就会在我们耳边悄然提醒道:“这不是其他自我、就是我的自我。,,其结果就产生了“不要碰我”的效应,因而就断绝了对自身作任何纯粹客观的领悟。



无意识的存在,只有表现在其他存在的意识中才是现实的;直接性的存在是以个体意识为前提的。因此,一个人作为个体的真实存在在根本.上也是以他的意识为根据的。不过,这种意识必然是那种构成观念的意识,因而,被智慧及其活动的领域和实质所决定。这样,意识清晰的程度,进而思维清晰的程度,便可以作为存在现实性的程度。不过,这种对人们自身存在和他人存在的思维和清晰意识,在人类本身之中有着重大差异,这是因为:他们所秉斌的智力、这种智力运用的程度以及为便于反省思索的闲暇时间各各不一。

就智力方面的天性和内在差异看,若不结合每一具体个别情形去考察是很难作出正确比较的。因为,这些差异乍一看,它不像文化、闲暇、职业方面的那些差异,可以轻易加以发现。

在这里,我们无需去谈论那些蛮荒之民,他们的生活不过是略胜于森林古猿罢了。我们只要看一看那不勒斯或威尼斯那些卖苦力的人所过的一生就行了。他们在贫困的驱使下,凭着自己的气力,为当日的需求而劳作,甚至为当下这一小时的需求而奔走。超人的苦役、不尽的劳役、拼命的劳作,他们无忧无虑,吵吵嚷嚷,打打骂骂,没有一刻空闲去思索,只是在气候温和和生活还过得去的时候才能放松一下神经。最终,教会又向他们灌输那些粗糙不堪的迷信,以作为他们存在的形而上成分。这种迷惘、难熬的梦幻,构成了千百万人的生活。他们认识的仅仅是当下缺少的东西,他们根本不思考存在的联贯性,更不要说存在本身了。在某种程度上,他们存在着,却没有觉察到存在。

现在,再来看看那些精明、敏锐的商人。他们一生都在算计中度过。小心翼翼地施行周密策划的计谋,盖房子,养家眷,仆从,而且还在公众事务中大显身手。这类人,无疑比前类人对其存在具有更多的意识,也就是说,他们的存在具有更高的现实程度。

接着再来看看那些学者,即那些探究过去的历史的人。这类人会意识到超越其自身和他们存在时代的整体之存在,他们思索的是整个世界的进程。

最后就是诗人、哲学家了。在他们身上,思维己经达到了这样高的程度:他们忽视存在之中的个别现象,而是面对存在本身,面对这个硕大的谜,从而陷入深探的思索;他们把存在本身作为自己考察的课题。意识在他们身上,已达到了这样高的清晰程度:它成为普遍的意识。通过这种意识,他们的观念就会超越所有关系,而径直效力于自己的意志。并且,在他们眼前立即展示出一个世界;这个世界与其说要他们纵身投入它那火热的行动,毋宁说是让他们作出自己的探索和冥想。假如现在可以把意识的程度就叫做现实的程度的话,那么,我们把诗人、哲学家叫做“最现实的人”,该词将会富有意味而且非常贴切。

为什么“寻常”表达了一种贬斥,而“不寻常”、“例外”则代表了赞赏?为什么任何寻常的东西都可能被人瞧不起?

寻常的原义指那些与所有东西即整个族类有关的东西。所以,若一个人不具任何超乎其族类全体的性质,那么,他就是一个“平平常常的人”。

我常常论证道,动物只具备族类特性,而只有人才具有真正的个体特性。不过,在芸芸众生中,只有极少数人是有个性的。人儿乎全部都可以被划分为不同的级别。人们的欲望和思想,同他们的面庞一样,不是属于整个族类,就是属于他所归属的任何级别。正因此,才会重复出现琐碎、日常、寻常的东西。他们的所作所为,通常都可以以非常精确的方式预先估计出来而大致不差。他们没有个体特性,他们是同一个模子铸出来的。

既然他们的本性都同自族类,他们的生存难道还能逃得掉吗?不过,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那些超拔、伟大、高贵的人,结果就只得使自己的本性脱离一个世界。这个世界,若要指出它的低劣和可厌之处的话,有一个最好的表达,这就是那个意味着日常不断出现的东西的词;寻常。

就人和动物所具有的意志看,都是同样的。相反.使一种存在高于另一存在,使一类人高于另一类人的东西,是知识。因此,我们所说的一切,应尽可能地限制在知识的表达中。所以,意志,既然对所有人是共同的,由此推论它的每一种激烈的表达也是共同的,它把我们仅仅作为族类的一个范例勾勒出,因为我们此时展示的仅仅是族类的特征。因而,发怒、狂欢、仇恨,一句话,所有情感或意志的激动,都是共同的;假如它强烈到可以断然地把认知压抑在意识中,让人显得更像一个意志的存在而不是认知的存在的话。假如最伟大的天才向这种情感投降,那么,他就等同于尘世上最平庸的人了。相反,天才在根本上企求标新立异,也就是超凡脱俗;无论人们怎样诱使他让意志压倒一切的冲动占据其意识,他都会立场坚定、绝不让步。也就是说,他必须在听到恶语伤人时毫无所动。无疑,超凡脱俗的最可靠的标记是:在听到侮辱和伤人的言词时,忽视它们,断然地把它们同其他无尽的谬误一样,归结为说话者缺乏知识;因而,对这些言词只横眉冷对,毫不动心。

假如你想在商业、著述、绘画以及任何行业有所成就的话,你必须遵从的规律是:不要刨根问底地知道它们是怎么回事。

无疑,许多人之所以交上好运,是因为归功于这样的情境:他们具有一种令人可爱的笑容,进而用它来赢得别人的心。不过,这些有心人最好记住或学会哈姆雷特的忠告:人们也许面带微笑,却是一个恶棍。



具有超凡和优秀气质的人,会毫不迟疑地承认他们的缺点和不足。他们把这些缺点和不足看成他们应交的学费;他们甚至认为,他们不仅不因这些东西而感到羞愧,反而认为具有这些缺陷是一种荣耀。这种情形尤为明显地表现在当这些缺陷与他们的伟大气质互相映照时。正如乔治?桑所说;任何人的美德中皆有缺陷。

相反,还有一些具有善良性格和完美智慧的人,绝不承认他们有任何缺陷,而是精心地掩饰它们,使它们不露痕迹。这是因为,他们的整个德行都在于完美无缺。因而,任何直接显露的缺陷都会使他们的德行黯然失色。

假如你才智平庸,谦虚就是真诚;然而,假如你天赋甚高,谦虚即是虚伪。

人,即便是在可能被驯化这方面,也是超越动物的。穆斯林教徒被驯化得一日数次面朝麦加祷告:他们的虔诚矢志不渝。基督徒被驯化得在一定的时候就俯首贴耳地画着十字,等等。一般说来,宗教在驯化艺术方面,即精神能力的驯化方面卓绝成效。不过,众所周知,这种驯化不能开始得太早。对人的驯化,如同对动物的驯化一样,只有在他们豆寇年华之时,才会获得成功。

你若具有高度的想象力,就意味着你的大脑接受功能已足够强劲,它不必借助感官的刺激来诱导其行为了。

因此,由感官从外部向我们输入的感受越少,想象力就越活跃。远在他乡的孤独、身系囹圄或养病卧床、寂静、午夜、黑夜,都是唤起想象的良机:在这些契机的影响下,想象力不期而至。相反,当大量的实际内容由外边传递给我们时,诸如在旅游的走马观花中,在生活的喧嚣忙乱中,在正午的烈日炎炎中,想象则销声匿迹,即便召唤也难以活跃起来:它发现这不是时候。

可是,若要使想象富有成果,那么,它必须从外部世界吸收大宗的物质,唯此,它才能填饱自己的胃口。但想象的调养同身体的调养一样,要非常及时地供给它最基本的需求,而且要绰绰有余。而正是这种绰绰有余的调养,使它在以后时机成熟时,可以随叫随到。

记忆并非贮存货物的仓库,而是开发心智力量的一种能力。因为,心灵只具有潜在的知识,而不具有实际的知识。  具有超凡智力的人更容易同下等低劣智力的人相处,而不同平庸寻常智力的人相处。同样的道理,暴君和平民、祖父母和孙子辈彼此皆为天然的盟友。

人们需要外在的活动,是因为他们没有内在的活动——这个事实解释了那些无所事事的人的焦躁不安,以及他们毫无目标的旅游热。驱使他们从一个国度走向另一国度的东西,与在家中驱使他们结成游手好闲的狐朋狗友的东西,都是同样无聊和乏味。

论自杀与死亡

就我所知,只有一神教或说犹太教的成员,才把自我毁灭的行为看作一种罪过。令人更为惊讶的是,无论是《新约》还是《旧约》中,对自我毁灭的行为都没有表述过任何禁止,或者明显的不同意。因此,宗教教师们只能把他们限制人们自杀的理论建立在他们自己杜撰的哲学基础之上。他们的理论非常贫乏,他们的论证因而就软弱无力,所以他们只有加重表达这种厌恶心境的用语的份量。也就是说,他们常常只得运用谩骂的手段。所以,我们总听到“自杀是最愚蠢的行为”,而且还听说“只有疯子才会这样干”诸如此类枯燥乏味的陈词滥调。或者作出这样胡言乱语的断定:自杀是“不正当的”;虽然在实际上,人在世界上最不可征服权利只有他自身的生命和人格。这一次,让我们请求道德情感来决定这个问题。我们可以比较一下两宗新闻对我们的印象。第一宗新闻是,我们的一个朋友犯了罪,诸如杀人、栽害、背弃、偷盗,第二宗新闻是他自愿地了结了他的生命。第一种情形,会激发出一种满腔热血的义愤、气恼以及急切的惩治、报仇的感受;而第二种情形将使人产生怜悯,忧伤,这种情形,人们与其说会对它作出道德谴责,毋宁说更可能对这个人的行为之勇气感到钦佩。谁没有朋友、相好、同事自愿地离别这人世?——有谁对他们产生过厌恶、把他们看作罪犯?

反对自杀的唯一有说服力的证据是;它与最高道德目标的成就是对立的。因为它用一种纯粹虚幻的救赎,替代了对这个世界的苦难的真正救赎。不过,说这种行为是一种罪恶,未免言之过实。而这,正是那些基督教的牧师所津津乐道的。

基督徒深信这样的真理:受难(十字架)正是生活的目的。可这种反自杀的论据是禁欲的东西,它只适应那种高雅的道德境界,而不适应欧洲道德家们所设想的情形。假如我们从这种高雅的道德观中走出来,那么,就不再可能对鄙弃自杀提供有力的根据了。所以,一神教神父们不遗余力地狂热反对自杀——这种狂热并非是以圣经或任何有力理由为根据一,一似乎是必有隐秘的缘由:也许,自愿向生命投降是对那些说万物尽善尽美的人表示的一种讽刺挖苦?假如真是这样,那么,这些宗教又表现出其乐观主义倾向:低毁自我毁灭的目的,不过是为了不被自我低毁。



人们会普遍地发现,当对生活的恐惧压倒对死亡的恐惧时,人们就会结束其生命。但是,对死的恐怖又向人们提供相当大的抗力:他们就像把持大门的哨兵。假如生命的终结是某种纯粹否定的东西,即生存的突然中断,那么,也许没有一个活着的人不作好结束自己生命的准备。然而,在生命的终结中还有某种肯定的东西,即肉体的毁灭.这是一种阻挡的力量,因为,肉体是生存意志的表面形式。

不过,同这个哨兵的搏斗,并不像我们处于旁观位置的人所看到的那般艰苦,其原因就在于人的一生中存在着精神痛苦和肉体痛苦之间的冲突。因为,当出现巨大的肉体痛苦时,我们所关心的只是肉体上的康复,对其他一切痛苦都无动于衷。同样,巨大的精神创伤使我们对肉体痛苦麻木不仁。的确,假如精神创伤压倒其他一切苦痛时,它就变为一种有益的缓解,成为精神创伤之中的小中断。正因此,自杀变得轻而易举:因为,此时与精神创伤相伴随的肉体痛苦,在一个被过度精神创伤折磨难熬的人的眼中,已变得无足轻重。

个体实质上只存在于现在。现在却不可阻挡地在逃向过去,即不停息地向死亡过渡着——这便是慢性死亡。个体以往的生命,除了对现在有某些影响,除了在当初留下了证明这个个体意志曾经存在过的证据外,实质上已经了却、死去了,即化作一片虚无。因此,按理说,个体就应对过去漠然视之,哪管它是苦是乐,可是,个体又发现,他的现在不断地转化为过去,而未来则神秘莫测、瞬息即逝.单从形式上看,个体生存的人已经在不停地由现在化为过去,即在慢性地死亡着。而从肉体上看,生命不过是一再拖延的死亡。我们打起精神,最终也不过是一再推迟了的百无聊赖。我们的每一口喘息都抵御着不断逼进的死亡,我们每时每刻都在用这种方式同死神搏斗着。可最后胜利却依然是死亡。因为我们的诞生,实质上早已落入死亡的股掌。死亡不过是在吞吃其捕获品之前,尽情地游戏人生罢了。不过我们在死神降临之前,还是竭尽全力怀着满腔热忱来延年益寿,企求长命百岁,这就像吹肥皂泡,尽管明知必破无疑,却总想尽力而为地吹多些,吹大些。

自杀与意志的否定相去甚远,它实际上是对意志的极度肯定。因为,否定意志,并非就是对痛苦深恶痛绝,而是对生活中的享乐深恶痛绝。自杀者是想生活的,只是他不满于他所处的生活条件,因此,他并没有抛弃求生的意志。他放弃生命,只是对个别现象的消灭。他想活下去,想痛痛快快地生存下去,他实质上肯定着肉体。但是,复杂的外在环境使他受挫,这就使他陷入极度痛苦之中。自杀对意志的否定,就像个别事物同理念的关系一样:自杀者只否定了个体存在,而没有否定整个族类的存在。自杀作为个别现象的自甘毁灭,并不影响自在之物本身;因此,自杀是徒劳的、愚蠢的行为。自我克制的最深刻意义在于:我们之所以不逃避痛苦,是因为我们可以借助痛苦来取消求生的意志。求生的意志所造成的悲惨现象,使人们可以由此方面产生的痛苦去获取对世界之本性的认知。简而言之,人们将把这种认知作为意志的最终镇静剂,以便达到永久的解脱。

我们可以坦率地承认,对那些充满意志的人来说,当把意志彻底取消后,剩下来的当然是一片虚无了;不过,对那些回心转意、否定意志的人来说,我们这个包容所有星际的非常真实的世界,也是一片虚无。

论情爱与性爱

情爱不仅在戏剧小说中表现得丰富多彩,而且在现实生活中也是丰富多彩的。它是除生命冲动之外,最强大、最有力的活动;它占据人类青春期这段黄金时代的一半时间,耗费他们的思想和精力;它也是人类终生梦寐以求的鹄的;它会延误大事,有时,甚至使最伟大的思想家也时时眩惑不已;它会大摇大摆地闯入政治家的会堂和学者的书斋。情爱纠葛,可以酿出最恶毒的事件,拆散最亲密的父子友情,冲破最牢固的樊篱。有时候,人们不惜牺牲生命、康健、地位、财富,以追求情爱。在某些地方,它还会让诚实者撒谎,忠笃者背信。不论是以喜剧还是悲剧出现的情爱事件,它所追求的目的,都较人生其他目的更为重要。因为人们追求此目的时总是全力以赴,它是决定着下一代的命运的重大事件。这个事件,同其他一切事件一样,个人的不幸和幸福是次要的,关键是未来人类的生存和他们的特殊气质,这是高于个人意志的“族类意志”。

爱情的主要目的,不是爱的交流,而是相互占有,即肉体的享乐。纯洁的爱若脱离肉体的爱,是无法维持和保存的。落到这般境地,人多半是以自杀了却一生。

恋人之间的感情日增,不过是企盼产生一个新的个体这种求生的意志使然。



就本性上看,男人的爱情易于改变,而女性则倾向于从一而终。男人在爱情获得满足后,便精神萎靡不振,同时,总觉得妻子是别人的好,觉得其他女人比其妻子更富魅力。简而言之,男人渴望的是见异思迁。而女人若得爱情满足,则情感日笃,这实质上是自然本身的目的使然。自然的根本原{则是维系种族延绵,尽可能地生儿育女。如果男人可以随意{与不同的女子交合,一年内造出百来个子嗣不成问题。但女:人无论如何,一年只能生育一子(双胞胎除外)。所以,男人需要更多的女人,而女人则必须厮守住一个男人。

人在堕入情海的时候,往往表现出滑稽可笑、甚或悲剧性的情境。这是因为他们已丧失其本来面目,而受族类的精神所支配。他们的行动遂与芸芸众生大不相同。当恋爱向纵深发展时,人的思想不但表现出一些充满诗意的色彩,而且也带着一些崇高的气质,有一种超凡脱俗的倾向。若能达到恋情之高峰,人的想象中即会放射出灿烂的光辉。如果中途受挫,他们就会顿觉人生无望、生活毫无乐趣,甚至生命本身也没有什么使人留恋的了。所以,对生的厌倦遂压倒了对死的俱怕,不知不觉中便加速了死亡。

倘我们极目眼前那一片纷纭繁复的人生,就会看见,芸芸众生们不是陷于穷困和烦恼,就是饱怀一腔贪得无厌的欲望。虽然人们各尽其能以摆脱各式各样的烦恼,但除了使这个烦恼着的个体继续存在下去之外,不可能有其他办法。然而,就在这乱哄哄毫无意义的人生中.我们仍可以看见男男女女们互送秋波、暗传私情。不过,你们可知道,他们的眼光为何总是躲躲闪闪、羞羞答答?这就在于,他们使所有本来应当结束的贫困和苦难又人为地遗传下去。他们仍将继承他们祖先的家传,去揭开另一场人生的戏幕。

在《性爱的形上学》一文中,我曾顺便提到有关男性性倒错的事,说它是由于本能被引入邪途的结果,本以为可以就此打住,毋须详加解释。后来,我对这令人迷惑的问题重加思考,发现其中尚有某些值得注意的问题,并且也有解决的方法,很可当做前章所述诸事的前提,并可使之获得更清晰的了解,因此再作本文增补,同时附上例证。

男性性倒错就其症状而言,不仅违反自然,而且极端令人不齿、令人恶心的。这种只有在人类天性完全倒错、混乱、堕落时才会发生的行为,应该是非常罕有的。但根据实际经验来看,事实正好相反。这种恶习,虽然可鄙可憎,却是时不论古今,地不分南北,处处皆曾发生,而且屡见不鲜。

众所周知,在希腊和罗马时代,这种情形就相当普遍,人们不但可以毫无顾忌、不以为耻地公开谈论,并且还可以公然行之。这从当时作家的作品中可以充分证明。尤其诗人,几乎没有一个不描写这方面的。连那贞洁的味吉尔①也不例外。

①味吉尔(Viegi1):罗马最伟大的诗人,

在远古诗人笔下,甚至诸神一如奥菲士①(为此,梅娜狄#才和他决裂)或塔密里斯③等都有断袖之癖。同样,哲学家.们对这一间题也津津乐道,远比谈女性性倒错问题为多。尤其柏拉图,照他的著作读来,他几乎不知道人间尚有其他爱情。同时,斯多噶派的哲学家们也撰文议论这一行为适于贤者。柏拉图在《飨宴》篇中提到,苏格拉底虽对亚基比亚德④百般挑剔,但却盛赞他避免性倒错的勇敢行为。亚里士多德也把男性性倒错现象视为普通事情,并没有加以责难。居尔特人更把它公开化,且予以尊重。还有,克里特岛民甚至明订条文,以此做为预防人口过剩的手段,并且予以奖励。同时,据传身为立法者的费罗拉斯⑤等人也有这种性变态倾向。西塞罗⑥更说:“在希腊人中,一个青年如果没有‘娈童’,是一种耻辱。”对博览群书的读者而言,这种例证大概没有——枚举的必要了。因为古代书籍中这类的记载俯拾皆是,读者也许可以联想起数百个。还有,连一些未开化的民族,尤其果尔族人,也非常流行这种恶习。

①奥菲士(Orpheus):希腊神话中的乐工,七弦琴名手。

②梅娜狄(Maenads):希腊神话狄奥尼索斯的侍女。

③塔密里斯(Tharmyris):希腊神话中的乐工。

④亚基比亚德(Alkibiades):希腊将军、政治家。

⑤费罗拉斯(Philolaos):纪元前五世纪左右,希腊毕达哥拉斯派哲学家。

⑥西塞罗(Cicero):罗马政治家、雄辩家。



我们再把视线转到亚洲大陆诸国。从上古到现在,也是这样,虽然程度上有所差别,但是他们丝毫未加以隐讳。不提印度或中国人,光就回教诸国,我们便可以发现诗人笔下以男色为题材远较女色为多。例如莎狄①的《蔷薇园》中《爱情》一卷就是专门描写有关男性性倒错的。在《旧约》或《新约》中均载明这种行径应受惩罚,可见犹太人对此一恶习大概也无不知晓。

最后,再谈到基督教的发源地——欧洲,几世纪以来就一直靠宗教、法律和舆论力量来防止这种行为。中世纪时,任何国家规定对犯这种行为的人均处以极刑;法兰西到16世纪,仍明文规定处以火刑;意大利在19世纪初叶的3o年间,规定处以死刑,目前则规定终身放逐。可知为了防止这种恶习,是有必要做如此严厉处置的。但这些办法虽能奏效一时,事实上却无法根绝。不管任何时代、任何场所、任何国度,它总戴着最隐密的面纱进行,往往在你意想不到的地方倏然出现。

因此,从这种现象的普遍与不易根绝的事实,我们可以证明那是与人类的天性俱来的。荷拉士说得好:“天性,即使你带着耙子赶它出去,它也会立即再转回来。”仅仅凭着这点理由,它就可能经常在各角落出现。所以,归根结底,我们绝对无法避免这事实。我们虽可轻易的把这事实归纳出结论,也可和一般人一样指斥、非难这种恶习,但这并不是我处理问题的方法。我与生俱来的天职就是彻底去探求真理,发现真象,找出事实的必然性结论。

当然,这种根本上即违反自然,违反人生目的的学说,本来就足以令人侧目,更别说去探求真象了。但无论如何,我们将努力一试,求出答案。

①莎狄(saadi):波斯诗人。

首先,我们要找出亚里士多德《政治论》(第7章16节)中的几段,作为立论的基础。他认为太过年轻与老迈,均不宜于生育,“因为所生育的子女,不论肉体或精神,大都不健全,不是瘦小,就是赢弱。”亚里士多德将这点定为个人应奉行的准则.对于一般社会则这样进言:“为下一代身体的强壮和健全计,结婚年龄不宜太早或过迟,因为这两种情形都不能使他们的子女满足,结果只有生育虚弱的子女。”所以亚氏建议,凡是科岁以后的人,不论为健康计,或其他诸种理由,纵使尚有性行为能力,也不能让他们生男育女。下文他虽没叙出具体的实行办法,却指出,女子若在这种年龄怀孕时,可以堕胎方法行之,以为善后。

造化无法否认亚氏上述理论的真实性,即根据自然原则,所有的生物都是逐渐衰老退化的,它无法使男人的精液分泌骤然停止,然而它所最惦记的又是种族的纯净,它所关怀的是素质健全良好的个体。

因此,自然在这种法则和目的之冲突下,往往陷于窘困不堪的境地。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说,自然在其本质上,实在不愿采取任何强制性的手段。同样的,人们虽明知迟婚或早婚都有害于生殖,然而无法期待他们以理性的冷静思虑来控制自己的情欲,于是,造化最后只有本着“两害相权取其轻”的原则,利用它惯用的道具——本能。这种本能,正如我在《性爱的形上学》一文中所说的,不论任何场所,都在指导生殖r-作,并能制造出一种奇妙的幻想来。但在目前,只有把人们的情欲引入邪途,才能达成造化的目的。总而言之,造化的心目中只有形而下的东西,根本不知道德为何物。不仅如此,造化和道德甚至根本是背道而驰的东西,它只想尽可能完全保持自己一贯的目的,尤其是种族的目的。在肉体方面也是这样。男人陷于性倒错虽然有害,但两害权衡之下,毕竟还不算重,于是造化就选择它做为种族恶化的预防剂。

由于造化的顾虑实基于此,所以男人的性倒错,大抵在亚里士多德所揭示的年龄后,才徐徐滋生,随着生育能力的衰弱,而渐次表现得更明显。这是造物成竹在胸的安排。但有一点值得注意,从产生性倒错倾向到形成恶习为止,其间的距离非常远。古希腊、罗马或亚洲人,因未有防范的措施,易受实例的鼓舞而养成恶习,以致蔓延得相当广泛。反之,欧洲各地,受宗教、道德、法律、名省等的影响,人人对此都有所顾忌。我们不妨作这样的估计,假如有300个人产生这种欲念,因为意志薄弱不堪其扰而见诸实行的愚者,顶多只有一二个而已。因为一般而言,人到了那种年龄,血液已冷却,性欲减退,同时理性亦已臻成熟,一举一动均较谨慎,并能习于忍耐。所以陷于此种恶习者,大抵只是察性鄙恶的人。

男人一旦形成性倒错倾向,始则对女人感觉冷淡,严重者则由厌生憎。并且,男人的生殖力愈减退,反自然倾向愈具决定性,于是造化便达成了它预防种族恶化的目的。因此性倒错完全是老人的恶习,传出这种丑闻的,也全是老人。壮年男人倒没有此种现象,这实在是令人难以理解的事。当然,其中不能说没有例外,但那也是某些人生殖力偶然提早退废的结果。造化为预防恶劣的生殖,所以把他们转移到另一个方向。因此,大城市中少数鬻男色的不幸少年,只有对老人送秋波了,青壮年都不是他们的对象。古希腊也许因为实例和习惯,或者不免发生与此原则相悖的例外,但在作家笔下,尤其如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之辈的哲学家,都曾明白表示,通常爱好此道的都是老人。关于这点,普鲁塔克①曾说出几句话,颇值注意:“男性性倒错是人生盛年期过后,所产生的灰暗爱情,以之驱逐固有的纯洁爱情。”诸神中有男性爱人的,不是马斯、阿波罗、巴卡斯、梅尔克②等,而是年华老大的宙斯、赫拉克里斯③。——但是,东方各国因行一夫多妻制度,女性大有不敷分配的现象,所以不得已才发生与此相背的例外,或许其他女性人口比率较少的地区,也有此现象。——其次,未成熟的精液(亦与老年人的衰退有关)只有产生羸弱、恶劣、不幸的个体。所以,某些青年朋友间往往也有性倒错的欲望,但因为青年期还能以纯洁、良心、羞耻等加以抵抗,所以,实际养成恶习的并不多见。



综上所述,男人性倒错实是造化为预防危害种族而采取的一种间接手段。本来,生殖力的老衰和未成熟,可以道德上的理由中止他们的生育,但我们不能作这样的期待,因为自然的营生中,原就不考虑道德问题,因而如若遵循自然法则,结果陷入穷途末路时,“两害相权取其轻”,它就采取应急手段,施出策略把本能导入邪途,虽然手法有点拙劣。总之,因为不幸的生殖,有着使全种族渐趋堕落之忧,造化有鉴于此,乃从最大的目的着眼而做防患未然之计。而且,当它选择手段之际,是毫不犹豫的。它任事的精神,正如蜜蜂螫杀其子。造化之所以容许这两种恶劣的事情发生,无非是为了避免更大的不幸。

①普鲁塔克(Pluts):希腊作家。

②马斯(Mars):罗马军神。阿波罗(Apollo):希腊神话职司预言、音乐,、箭术之神。巴卡斯(Bachus):与狄俄倪索斯同为希腊生成之神、酒神。梅尔克(Merkur),Hlermes的罗马称呼,希腊神话中掌商业、幸福、竞技、雄辩之神。

③赫拉克里斯(Hernkles):希腊神话丘比特之子,力大无穷的英雄。

我执笔本文的意图,主要在于解答上述的奇异问题,其次是为论证我在《性爱的形上学》中所论的学说。对于造化而言,种族的利害优先,所以,本能可以驾驭性爱,并使之产生幻想,包括本文所述的这种可憎而堕落的性欲在内。

此时造化的处理方法虽然是预防性、消极性的,但仍以种族的目的为最后目的。这种观察,正与我的全体形上学说明补络一贯,且可获得更明晰的了解。总之,这虽是奇妙不可解的事情,然而它正是自然的本质。因此,在这种场合下,最主要的不是对恶习提出道德性的警告,而是理解事物的本质。我们固然排斥男色的现象,然而却不该忽略它的形上学,根据在于:求生意志虽对男色予以肯定,允许其开拓另一条情欲的补救之道,另方面则断绝了它的生育机会,不使杂乱的素质进入遗传的因子里。

论性欲与生存意志的关系

性在人类生活中扮演着极重要的角色。它是人类一切行为的中心点,戴着各色各样的面罩到处出现。爱情是战争的起因,也是和平的目的;是严肃正经事的基础,也是戏谑玩笑的目标;是智慧无尽的泉源,也是解答一切暗示的锁钥——男女间的互递暗号、秋波传情、窥视慕情等。

纯洁的少年男女,经常沉缅于爱情的幻想;年轻人一旦与异性有了关系,更不时为性爱问题而烦恼。

恋爱,因此能成为最丰饶的谈资。其实,恋爱是一件人人都关心的而且也是非常严肃的事情。为什么人们总要避开人家的耳目偷偷摸摸进行呢?有的人甚至装出熟视无睹的样子。这正展示出这个世界是多么奇妙可笑。话说回来,其实,性爱才是至高无上的,它以轻蔑的眼神驾驭着恋爱。当人们尽一切手段限制它,隐藏它,或者认为它是人生的副产物,它便冷冷地嘲笑他们的徒劳无功。因为性欲是生存意志的核心,是一切欲望的焦点,所以我把生殖器官名之为“意志的焦点”。不仅如此,人类也可说是性欲的化身。同时两性交合也是人类“欲望中的欲望”,并且,唯有借此才得以与其他现象结合,使人类绵延永续。诚然.求生意志的最初表现只是为维持个体而努力,但那不过是维护种族的一个阶段而已,它对种族的热心、填密深邃的思虑以及所持续的时间长度,均远超过对个人生存所做的努力。所以说,性欲是求生意志最完全的表现和最明确的形态。

为使我的基本理论更加清楚起见,在这里且以生物学方面的说明作为佐证。我们说过,性欲是一种最激烈的情欲,是欲望中的欲望,是一切欲求的汇集。一个人如果获得性欲的满足——针对特定的个体,就能使人觉得有如拥有一切,仿佛置身于幸福的巅峰;反之,则感到一切都是失败了。这些事情也可与生理得取对照:客体化的意志中——即人体的组织中,精液是一切液体的精髓,是分泌物中的分泌物,是一切有机作用的最后结果。同时,由此可再认识:肉体不过是意志的客体化,即它是通过表象形式的意志。



论爱与憎的激情

恋人之间爱情的增进,不外是希望产生新个体的生存意志而已。不但如此,在情侣们充满爱慕的眼神相互交接的那一刹那,已经开始燃烧着新生命的火焰,好像是告诉他们:这个新生命是个很调和并且结构良好的个体。为此,他们产生需要融合为一体而继续共同生存的热望,这种热望在他们所生育的子女中得到实现,俩人遗传性质融合为一,在子女身上继续生存。反之,男女间若难以激起情愫,甚或互相憎恶怨恨,即使生育,其子女的内在体质,亦必是不健全、不调和的。所以,在加尔特隆①笔下,尽管莎密拉密丝②被称为空气女郎,但后来仍然被描写成谋杀亲夫的恐怖女人。这里实在隐含着深刻的意义。

①加尔特隆(Calderan):西班牙剧作家。

②莎密拉密丝(Semiramis):亚西利亚国王夏穆斯·亚达特五世之妃,在其子亚达特尼拉里三世即位后的前三年:都由她理政事。

归根结底,两性之间强烈的吸引力和紧密的联结,就是各种生物种族求生的意志表现。这时的意志,已预见到他们所生的个体,很适合意志本身的目的和它本质的客观化。这个新个体,意志(即性格)是遗传自父亲,智慧遗传自母亲,而同时兼容两者的体质。但大体来说,姿容方面比较近于父亲,身材大小方面则多半类似母亲。这是根据试验动物的变种所形成的法则。这个法则的主要立论基础是:胎儿的大小依据子宫大小而定。至于各人特有的个性究意如何形成,我们还无法说明,正如我们无法解释热恋男女那种特殊的激情一般。我想两者在本质上并无不同,只是一者较含蓄(指个性),一者较露骨而已(指男女激情)。至于新个体开端如何?其生命如何?那就要看他父母在互相爱恋的瞬间是何等情况而定了。一如世人所常说的,男女以憧憬的眼神互相交会的那一瞬间,便已产生新个体的最初萌芽。当然,这时的幼芽也像一般植物的新芽,脆弱而且易折。这个新个体即所谓的新理念——一切理念都是非常贪婪激烈的猎取分配予他们的材料,努力着登上现象界①。同样的,人类个性的特殊理念,也以最大的贪欲和最激烈的态度,以便在现象界中能实现他的目标。这种贪欲的激烈程度,取决于恋人之间的激情。男女间的爱情可区分为许多等级,我们不妨把它的两极端称为“平凡的爱情”及“天上的爱情”。从本质来看,它是相同的,无所谓等级的差别,只是若情热愈趋个人化——换言之,被爱者的一切条件和性质,愈能适应或满足爱者的愿望要求——则愈能增加力量。那么,问题的关键在哪里呢?以下我们继续深入研究,自然明了吸引异性的首要条件是健康、力和美,也就是说恋爱的本钱是青春,这是因为意志想努力表现出一切个性根底的人类特质的缘故。所谓恋爱三昧都无法超出这几个范畴。其次,当恋情进入下一个阶段后,即出现若干特别的要求,双方的感情就逐渐上升。但只有两个个体都觉得非常适合的时候,才能产生最高度的激情,这时,父亲的意志和母亲的智慧合而为一,新个体即告成功。表现于全种族的一般性生存意志,因为这一个体能够对应意志的强大力量,因而感到一种新的憧憬;这种憧憬的动机超越个人的智慧范围。它就是真正伟大的激情之魂。

①柏拉图认为人的灵魂和意志都是来自“理念界”,灵魂和肉体结合后才变成人,肉体是属于“现象界”,处处所谓的“新个体即所谓的新理念”,意指生命的最初萌芽乃是灵魂,其次加入了肉体后,才变成完整的人。这是亚里多德以前一般人对生命的看法。

人在恋爱的时候,往往呈现滑稽的或悲剧的现象,那是因为当事者已被种族之灵所占领、所支配,改变了他原来的面目了,所以他的行动和个性完全不一致。恋爱达到更深一层的阶段后,他的思想不但非常诗化且带着崇高的色彩,而且也具有超绝的、超自然的倾向,所以,整个人看起来完全脱离人类本来的、形而下的目的。原因何在?那是因为恋爱中人受种族之灵的鼓舞,它所担负的使命远较个体事件重大,且受种族的特别依托,指定他成为“父亲”,他的爱人成为“母亲”,具备他们两者的素质,才可能构成延续子孙的基础。而且,此时尽管客观化的生存意志明显地要求他们制造子孙,但恋爱双方不会轻意应允。怀着这种超纯感情的恋人,他们的心灵已超越凡俗,飞扬于比自己更高的空中,所以,在原本是形而下的欲望中,也罩上庄严的色彩。为此,即使一个一生生活最平淡的人,他的恋爱也是很富诗意的插曲。这种情形下的恋爱故事多半呈喜剧。种族中的客观化意志所担任的使命乃是为堕入情网中的男人的意识蒙上预想的面具——若和她结合,必可获得无限幸福的感受。当恋情达到最高度时,这种幻想迸发出灿烂的光辉,如果不能与爱侣结合,即人生的嫌恶已战胜了死亡的恐惧,为此甚至自寻了断以求解脱。这类人的意志,多数是被卷入种族意志的漩涡中。所以,他们如果不能发挥种族意志,也必然拒绝在个人意志下苟活。但此时的个体用以作为种族意志的无限憧憬的容器,实在太脆弱了。自然为挽救此人的性命,便使他疯狂。如果疯狂的面纱仍无法压住那绝望状态的意识,那他只有以自杀或殉情告终。

话说回来,并非恋爱的情热不能得到满足,才导致悲剧。“圆满”的恋爱收场不幸的恐怕比幸福的还多。这是因为激情所要求的与当事者的周遭环境不但不能一致,而且还破坏了他的生活计划,以致严重地损伤了他个人的利益。恋爱不但会与外界环境相冲突,连和恋爱者自身的个性也相矛盾。因为撇开性的关系来观察你的恋爱对象,也许那还是你本来所憎厌、轻蔑或嫌恶的异性。但由于种族意志远较个体意志强烈,使恋爱中人对于自己原来所讨厌的种种特征都熟视无睹,或者给予错误的解释,只企求与对方永远结合。恋爱就是如此的使人盲目。但种族的意志在达成任务之后,这种迷亡便立刻消失,而遗下了可厌的包袱(妻子),我们往往看发现一个非常理智又优秀的男人,却和唠叨的女人或悍妇结为夫妻。我们常感觉奇怪:“为什么这些男人竟会做这样的选择?”上述的说明足可给大家满意的答复了。因此,古人常说:爱神Amor是盲目的。不但如此,坠入情网的男人,虽明知意中人的气质或性格都有使他难以忍耐的缺点,甚至会给他带来痛苦与不幸,却仍一意孤行。



你是否有罪?

我不想去探寻、也毫无所觉。

不管你是什么样的人,

我只知道:爱你。

将事实上他所追求的并非自己的事情,而是第三者——将来的新生命,然而,由于受幻想的包围,他们却以为对方正是自己所追求的目的。这种不追求个人私利的行为,无论如何总是一种很伟大的态度,所以,激情也具备莎士比亚崇高的旨趣,并且常成为文学讴歌的主题。

最后再谈一谈性爱。柏拉图把这情形比拟成狼对羊的恋爱。这种状态完全是一厢情愿的,尽管男方爱得如醉如痴,尽心尽力恳求,对方也充耳不闻。这就产生了所说的“爱她又恨她(辛白林第三幕第五景)”的情形。

这种爱恨交织的心理,有时会造成杀人继而自杀的局面,我们每年都可从报纸发现二三起这种实例。歌德说得好:“被拒之恋,如置身地狱之火中,我真想知道是否还有比这更令人愤怒和诅咒的事情?”(《浮士德》中,魔鬼靡菲斯特所说的话)

恋爱时,对恋人冷淡,甚至以使对方痛苦为乐,我们把它称为“残忍”,实在并不过分。同时,这也是恋爱中常有的事。因为,恋爱中人当时已被类似昆虫本能的冲动所支配,毫不理会周围的一切事情,只知绝对的追求自己的目的,始终不松懈不放弃。自古迄今,因恋爱的冲动未得满足,脚上像拖着沉重的铁块在人生旅途上踽踽独行,在寂寥的森林中长吁短叹的,绝不止佩脱拉克一人;只是在这烦恼的同时又具备诗人素质的,只有佩脱拉克一人而已。歌德的美妙诗句:人为烦恼而沉默时,神便赐予他表达的力量。”正是佩脱拉克的写照。

实际上,种族的守护神和个人的守护神,无时无刻不在破坏个人的幸福、全体的幸福。莎翁《亨利六世》第三部第三幕的23场中,就可看到这种事例。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呢?只因为人类本质是种族,它具有比个人优先存在和优先活动的权利。我们的祖先很早就懂得其中道理,所以借丘比特的外形来表现种族的守护神。丘比特的容貌天真得像儿童,却是残酷而充满恶意的恶神,也是专制、反复无常的鬼神Doimon,同时又是诸神和人类的主人。

希腊俗谚说得好:“爱神(Eros)①啊!你是统制诸神和人类的暴君!”

①希腊的Eros即罗马的Amor司恋爱神。

盲目、背附翅膀带着杀人的弓箭,这是丘比特的特征。翅膀象征恋爱的善变无常,但这里的“无常”,通常只有在欲望满足后引起幻灭感觉的同时才表现出来。

恋爱的激情是以一种迷妄为基础,使人误以为本来只对种族有价值的事也有利于个人。但这种幻想,在种族的目的达成后,随即消失无踪。个体一旦被种族之灵遗弃后,回复到原来的受诸多限制贫弱的状态,才知道费了偌大气力,除了性的满足外,竟无任何收获!而且,和预期相反的个体并不比从前幸福。于是对此不免感到惊愕,并且了悟原来这一切是受了种族意志的欺骗。所以,Theseus遗弃Ariadne①一点也不足为怪。如果佩脱拉克的热情曾得到满足,他的诗歌也该像产卵后的母鸟一样,声音戛然而止,沉寂无闻了。

①希腊神话Theseus是阿迭卡王子,于克里特岛得王女Ariadne之助,杀死牛头人身之怪物其后,两人成婚,但最后又遗弃她。



恋爱是人生解脱的叛徒

为什么恋爱中男人竟会为心爱女性的秋波所眩惑,以致甘愿完全放弃自己,不惜为她做任何牺牲呢?这是因为女性身上有着特殊的魅力。人们对于某一个特定的女性都有着活泼热烈的欲望——不,几近疯狂的欲望,就是证明。我们存在的核心是难以打破的,是永存于种族中的直接保证。如果认为本质的存续是芝麻小事而加以轻视,那就大错特错了。这种错误的产生,是因为人们这样想:所谓种族的持续,虽和我们相类似,但却不是任何方面都与我们相同的,且生存于我们所不能知的未来。这种念头,实际源于对外部的认识;只见及种族的外貌,而未考虑到内在本质。内在本质才是人类意识核心的根底,而且比意识更具直接性,又是不受个体化原理拘束的物体,存在于各色各样的个体中——不论并存或续存,其内在本质相同。这就是切实渴望生存和永续的求生意志。即使个体死亡,它仍得以保存。话虽如此,但人类的生活状态并不比现在为佳,因为生命就是不断地苦恼和死亡。然而如何才能使个体从痛苦的世界解脱呢?只有否定意志;由意志的否定,使个体的意志脱离种族的枝干。然而,其后将是什么样的情景呢?彼时的个体意志究竟是什么样的东西呢这些问题只有任人解说了,因为我们还找不出足以证明它的概念和事实,佛教把生存意志否定,称为“涅槃”——指根绝人生各种欲望所达到的一种至高至乐的境界——这也是人类一切认识力永远不能达到的境地。

处于熙熙攘攘的现世,人们大都是为烦恼、痛苦、贫穷所困扰,抑或就是充满无穷尽的欲求。然而,在这纷乱的人生中,我们仍看见情侣们悄悄交换互相思慕的眼光——不过,他们的眼神,为何总显得那么隐秘?那么畏葸?这是因为他们原是叛徒,他们故意使所有即将结束的痛苦和辛劳继续延续下去。他们仍沿袭着祖先的做法,又揭开了另一场人生的序幕。

论禁欲

一个人受个体化原理的“马雅①”的影响,就能达到无“人我”之别的境界。此时,他关心别人的痛苦胜于关心自己,他不仅会尽力帮助别人,甚至为解救大多数人而甘愿牺牲自己。一个人能认识最内在的真正自我,必然愿意一生承担起生存和全世界的痛苦。

他不会眼睁睁看着他人苦恼而无动于衷,只要他间接得知——不,只要认为别人有苦恼的可能,他都会这样做。因为他已洞察个体化原理,所以对一切都有息息相关的感觉,不像被利己心所束缚的人,眼中只有自己的幸与不幸;他能认识全体并把握其本质;他更看穿一切都是不停地流转,人生是苦恼和纷争的连续,人类只是继续着毫无意义的努力。他所看到的只有:苦恼的人类、受痛苦摆布的动物和没落的世界。这一切,是那么切近的逼在他眼前,这种人如何会肯定不断被意志行为所操纵的生存?如何会常被这种生存所束缚、会受它太深的桎梏呢?

①马雅(Maya)迷妄。奥义书说:“现世界非真我,非事物之本性,现世界完全是迷妄之幻梦。”

一个人若被利己之心所俘虏,往往只认识个别的事物,并只了解事物与自己的关系;同时,把一切新奇的事物都当作是欲望的动机。反之,一个人若认识整体的物象及其本质,则可以制止一切欲望,开拓一条途经,摆脱意志的约束,进而达到以自由意志为基础的理念、达观和完全无意志的境地。当然,被马雅面纱所隐蔽的人,本身或许也曾遭遇深刻的苦恼,或者曾接触他人的痛苦,而感觉到生存的无意义和痛苦,此时他们也许希望永久而彻底断绝一切欲望,折断欲望的根源,封闭流入痛苦的门扉,使自己纯化净化。然而却很难避免受偶然和迷妄的诱惑,诸种动机复使意志重新活动。所以,他们永远无法解脱,即使他们是生存在痛苦之中,但偶然和迷妄时时使你觉得现状并非理想的,享乐和幸福正向你招手,于是他们再度堕入它的圈套中,又戴上新的手铐脚镣。所以,耶稣说:“富者之进天国难于锚索之穿针孔。”

到处都是凉爽的场地,但我们却是生存在必须不停地跳跃疾走的由灼热的煤炭所圈成的圆周线上。被迷妄所惑的人,只要偶尔在眼前或立足之处发现到凉快的地方,便可得到慰藉,于是继续绕着圆周跑下去。但洞察个体化原理,认识物自体本质的人并不因此而满意,他一眼便看穿全场的形势,因而迅即离开圆周线上,摆脱意志,并否定反映于本身现象中的存在。其最明显的表现就是从修养品德转移至禁欲,即他已不能满足于“爱别人如爱自己”、“为他人摩顶接踵”的仁心,而是对于求生意志的现象以及充满苦恼的世界本质,产生嫌恶。具体地说,他已停止对物质的需求,时刻警惕庶不使意志执著于某种事物,在心中确立对任何事均持漠不关心的态度。例如,一个健壮的人,必然通过肉体的生殖器表现性欲。但洞察个体化原理的人则已否定了意志,他谴责自己的肉体,因此,不论任何情况下都不追求性欲的满足。这是禁欲的第一个步骤。禁欲借此而超越个人的生存,进而否认意志的肯定,他的意志现象遂不再出现,连最微弱的动物性也都消失。这正如完全没有光线的话,亦无明暗之境一般,随着认识的完全消灭,世界也化为虚无,盖因既无主观,当无客观之理。



行文至此,我想起《吠陀经》中的一节:“正如饥饿的孩子们拥向母亲的怀抱一般,世上的一切存在皆为等待圣者的出现而做牺牲。”这里的牺牲,即一般所谓的断念。安格勒·西雷修斯①一首题名《把一切献给神》的小诗,也表示这种思想,诗云:

人啊!世上的一切都爱着你,

你的周围人山人海。

一切,迎向你奔去,

俾能接近神。

叶克哈特②在他的著作中也作相同的阐述,他说:“耶稣说:‘当我飞升离开地面时,将吸引万人前来归我。’(约翰福音),耶稣与我俱可确证它的真实性。故说,善良的人可把一切东西的本来面目带到神的身边。一个物质对于另一者必有它的用途,例如,草之于牛,水之于鱼,天空之于鸟,森林之于动物,皆各有其用。由此可见,所有被造之物都是为人类而造的,进而可说,被造物是为善良的人而创造,他将把其他被造物带到神的身边。”

①安格勒·西雷修斯:德国宗教诗人。

②叶克哈特:德国神秘主义最主要的代表者。

叶克哈特言下之意好像是,即使动物亦可得救。同时,这一段话,也可为圣经较难解的地方(《罗马书》)做注解。①

①罗马书其内容如下:“因为被造物亦希望从破灭的束缚解放出来而享受神的子民的自由荣耀。我们知道被造物直是辛劳痛苦的但怀着圣灵最初之果实的我们,心灵在呻吟之余,仍盼望授实的我们子民的身份——即身体的得赎,我们同这个希望而得救。但那不是肉眼可见的盼望,眼睛所能见,何必再盼望呢?”

佛教也是如此。例如,尚未成为燕萨前的释迦,在动身离开父王的城堡向荒野出发前,他跨马鞍,对着马说:“你本生于斯,长于斯,将来亦可能死于斯。但我现在必须停止你载物拖车的工作,请你驮我离开此地。当我获得正法时(成为佛陀时),绝不忘记你的大功。”

一个人虽能达到禁欲的境界,但他毕竟具备精力充沛的肉体,既有具体化的意志现象,就难免经常感到有被牵引进某种欲望的蠢动。因此,为避免使欲望的满足或生存的快适,再度煽动意志,挑起自我意识的嫌恶和抗拒,他就得虐待意志,使禁欲不属偶然发生的事,其本身即为一种目的。此时,他对自己想做的事,绝不去沾手;反之,对于非己所愿之事——即使除虐待意志外实际毫无目的的事,也强迫自己去完成,如此,从意识压抑自己的欲望,进而,为了否定本身现象的意志,纵使别人否定他的意志——即加诸于他的不正当举动,也不加抵抗。他欢迎外界一切偶然或恶意的降临到他身上的痛苦,他甚至欣然承受一切侮辱、羞辱或危害,且把这些作为绝好的磨砺机会。他由这些痛苦和耻辱,而培养成忍人所不能忍的耐心和柔和的态度,从此情欲的火焰不再在体内燃烧,怒火也无法点燃,他完全以不修饰外表的善来消灭恶。进一步又以同样的手法虐待意志客观化的肉体,因为肉体是意志表现的一面镜子,通常身体健壮必会促使意志产生新活动,使它更强化,所以,他们不供给身体太多的营养,只借不断地痛苦和缺乏逐渐挫其锐气,甚至以绝食和苦行的方法使意志趋于死灭。他们很了解意志是使自己和世界痛苦的根源,因而对它憎恶,最后终于消除意志现象,不久死亡亦随之来临。因为他们原已否定了自身,要除身体的残留物,并非难事,所以禁欲者完全欢迎并欣然接受死亡的降临。但与一般人有所差异的是,不仅他们的现象与死亡同时告终,其本质亦告消除。这种本质通过现象好不容易才得保持的虚幻存在,最后终于脱离那脆弱的连击,与死者同时消失于世上。

欲望愈强烈的人,他所感到的痛苦也就更深。因为欲望经常啃噬他,使他的心灵充满苦恼,如此积久成习,一旦欲望的对象全部消失,他几乎便以看别人的痛苦为乐了。反之,一个彻底否定求生意志的人,从外表看起来,他的确是贫穷、一无所有、既无欢乐也无生趣的人,但心灵则是一片清澄,充满宁静和喜悦。他们不会被不安的生存冲动或欢天喜地的事情所驱策,因为这些都是强烈痛苦的先导。他们不贪图生之快乐,因为,喜悦过后往往是苦恼。他们所达到的这种心灵真正的明朗及平静,绝不会被任何人所干扰。对于这种境界,我们内心的善良精神,将立刻可以发现那是比一切成就更卓越的东西,而毅然叫出:“勇敢地迈向贤者吧!”当我们亲眼看到或脑中浮现这种境界时,必会油然而生无限的憧憬,并进一步使我们深切感到,浮世欲望的满足,正如抛给乞丐的施舍,维持他活过今天,却也延长了他的苦难到明日。反之,禁欲则永远不必为这些事情忧虑。

肉体既是意志的客体化形式,也是具象化的意志。所以只要肉体生存着,即有求生意志的存在,它时时燃起熊熊的烈火,努力地在现实中显露它的姿态。因为世人不可能获得永恒的平静,所以要达到平静愉悦的生活境界,就必须不断地与求生意志搏斗。这是不言而喻的。因此,一本描写圣人内在生活的历史,也就是他们心灵挣扎和获得恩宠的过程史。这里所谓的恩宠,即指使一切冲动失其效力,而被赋予深刻安宁,以打开通向自由之门的认识方法。我们可以看出,一旦达到否定意志的人,他必须倾其全力保持这种成果,以各种方式削弱经常蠢蠢欲动的意志力,或寄托于禁欲,或为赎罪而生活,甚而刻意追求不愉快的事情。他们既知解脱的价值,所以时时刻刻警醒以保持这一份得来不易的宁静。因此,最后连这人类欲望中活动最激烈、最难以消灭也是最愚蠢的欲求——虚荣心也消失。我们可以说,狭义的禁欲,就是为虐待意志而不断地寻求不愉快的事情,为折磨自己而拒绝快乐,甘愿过着赎罪的生活;也就是故意地破坏意志。

除为保持否定意志的成果而实行禁欲之外,另有一条途径也可达到意志的否定,那就是默认命运所决定的痛苦。有时是因接近死亡而进入完全断念的境地。大多数人都循着这种途径达到意志的否定,因为毕竟只有少数人才能洞察个体化原理。这些人仅须通过认识,即可学会对任何人均怀着爱心,把世界的痛苦当作自己的痛苦,从而达到意志的否定。然而,有的虽已接近这种境界,却大都处于生活舒适的状态,此时,如若受到别人赞扬,一时兴起,又会怀着某种希望,企图求得意志的满足。一言以蔽之,快乐经常成为意志否定的障碍,再度诱惑他走向意志的肯定。所以说,一切诱惑都是恶魔的化身。所以,一般人在自己未尝无比的痛苦之前,在意志未否定自己之前,必须先毁坏意志,渐进经过各种痛苦的阶段。在一番激烈抗争之余。当濒临绝望之际,倏然返回自我的人,即可认清自己和世界,进而改变自己的所有本质,超越自身和一切的痛苦,进入无比崇高、平静、幸福的境域。他可以欣然抛弃过去以最大热情去追求的东西,也可以安详地接受死亡。这种境界,是从痛苦的火焰突然爆出意志否定的银花,此即谓之解脱。即使一个禀性恶劣的人,有时也可从某种惨酷的教训而臻于这种净化的境地。他们就像突然间改头换面一般,完全变成另外一个人。因而,他对于从前自己所犯的种种恶行,也不会使良心陷于不安,却乐意以死来赎回过去的罪孽,因为此时他们已把意志现象视为面目可憎的东西,而以欣慰的眼光看它的末日。——就我所知,最能表现因巨大不幸而得到解救、从绝望中而带来意志的否定的诗歌,当推歌德的心血结晶《浮士德》中有关格烈特汉的苦难遭遇的叙述。这个故事说明,一个人不仅可从自由意志的探求而认识世界的痛苦,也可因自己切身的过度痛苦经验,而获得解脱。的确,这位被欲望所驱策的主角,最后终于达致完全勘破人世的境界。



论道德观

在欧洲,与人们最贴近的当推基督教,它的道德观即是把人类从最高度的爱引向禁欲。教徒们告诉人们,要爱邻人如爱自己;要以爱和善行回报憎;要忍耐、温和;对一切侮辱均无条件地忍受;为压制情欲,要人们只摄取一点营养,如此才能完全抵抗情欲。这几点就是意志的否定和禁欲的最初阶段。在福音书中,自我的否定即可称为接受了十字架,(参阅《马太福音》第16、24、25章,《马可福音》第8、34、45章及《路加福音》第9、14、23、14、26、27章。)循此方向逐渐发展,而产生“赎罪者”、“隐者”、“僧侣”等诸名称。就他们本身来说,那确是神圣、纯粹的,但对大多数人而言,却极不适当,所以也就难免朝伪善和令人憎厌的一面发展;因为最佳的立意如被滥用,那就要成为最恶的事情了。当基督教最盛期时,上述禁欲的萌芽,在诸圣者和神秘家们的著作中开满灿烂的花朵。他们主张以最纯粹的爱心及基于自由意志的完全禁欲来消灭自己的意志,而获致真正的平静,进而忘却自我、沉溺于神的直观中。基督教的这种精神,尤以在叶克哈特的著作《德国的神学》中表现得最为完整和强烈。路德曾为这本书写一篇前言,他说,有关神、基督和人的事情除圣经和圣·奥古斯都①之外,本书使他获益最多。这里所写的规则或教条,完全是以内在最深处的信念为基础,而阐释求生意志的否定表现。此外,托勒②所撰《学习基督的清贫生活》及《心灵深处》两书,一般评价虽较前者略逊一筹,也是颇值得玩味的卓越著作。——依我看来,这些基督教神秘家与新约圣经的教条,其间的关系就如同酒精与葡萄一般。或者说,新约是隔物视物,而神秘派的著作则是一览无余。更可说一者是直接灵感,另一者是间接灵感。

①圣·奥古斯都:初期基督教最大的教父,神学著述颇丰。

②托勒:德国神秘主派宗教家。

印度人的道德观在吠陀经、陀经、圣诗、神话、格言、生活规范及诸诗人的作品和传记中均有极鲜明的表现,并且显出它的多样性。这样的道德观告诉人们要遵守的信条是:完全否定对自己的爱,而去爱你的邻人;不独是对人,还要爱所有的生物;要尽自己的所有去帮助别人;要以无限的忍耐心对待加害于你的人;不论处在任何残酷的境遇下,都要以善和爱还报于恶;要以自由意志为基础,欣然接受和忍受一切耻辱;以及禁杀生、戒荤食等。此外,若想迈向真正圣者的境域,还须坚守童贞、抛弃一切肉欲;为便于沉思默想,须抛弃财产,与家属隔离,居住于与世隔绝的环境,然后根据自由意志,逐渐虐待意志。最后而有绝食,献身鳄鱼,活埋自己,从喜马拉雅山神岩纵身跳下,被载神像的车子碾压等等。基于自由意志的死亡,这些宗教习俗的起源,至少可追溯到4000多年前。时至今日,某些习俗,依然保有其旧貌。(1840年12月3日泰晤士报载,东印度某地区在Jaggerment神像出巡时,有人投身于车轮下。)

这种风俗虽然让人付出惨酷的代价,却能在拥有几百万人的民族间流行数千年,可见并非人们的一时糊涂所为,其根源必在于人类的本性。同时,我们发现基督教和印度教有着惊人的一致,两者的努力方向和内在生活完全相同,教规亦相类似,尽管他们的教义、风俗、环境有着根本的差别。

他们所以宁愿放弃世俗的满足,而从追求完全的清贫中获得一种慰藉,显然他们很了解,通常意志必须不断注入新的营养,并且勘破那些东西至终必将破灭。此外,佛教规则也劝修行者不应有住家敛财之累,甚至为避免使修行者对树产生感情,还要他们不可长时间栖息于同一棵树下。吠檀多(Vedanya)教派更主张:外在活动与宗教行为是属于多余的。这也和基督教神秘派的见解不谋而合。总之,虽然时代不同,民族互异,却有那么多的共同点。这种见解和行为,绝不是如一般乐观主义者所认为的基于思想的扭曲所产生,而是人类最优异的本质性格所表现的。

论女人

席勒(Schiller)的《女人的品位》一诗,韵律和谐,对仗工整,颇能动人心弦,是一篇很成熟的作品。但依我看,赞美女人最中肯、最得当的,当推朱伊①所写的几句话。他说:“如果没有女人,在我们生命的起点将失去扶持的力量;中年失去欢乐;老年失去慰藉。”拜伦在他的剧作《萨尔丹那帕露斯》(Sardanapalus)也曾有几句感伤的道白:

“人生之始,就必须靠女人的乳汁得以生长:婴儿的呀呀学语,出自女人亲口传授;我们第一滴眼泪是女人给我们温柔的抚慰;我们最后的一口气也大都是在女人的身畔吐出来,在一般男人一筹莫展时,她们出来为曾指挥自己的男人做临终的守护。”

①朱伊:法国作家。

以上两者的话语,都颇能真切、具体、传神地道出女人的价值所在。



从女人的体态来看,我们知道女人天生就不适于从事精神或体力上的重大工作,他们在行动上无法承当人生的债务,所以,造物者特别安排一些受苦难的事情加在女人身上,以求补偿,诸如分娩的痛苦,对子女的照顾,对于丈夫的服从等——通常女人对丈夫总具有高度忍耐力,且能给予慰藉,——女人很少表现强烈的悲哀、欢喜等情绪。所以她们冀求恬静、平稳的度过一生。

女人天资最适于担任养育婴儿及教育孩童的工作。为什么呢?因为女人本身就像个小孩,既无所事事又浅见——一言以蔽之,她们的思想是介于小孩和成年男人之间。一个少女能够一年到头成天和小孩儿一起唱歌、跳舞、嬉戏,打发岁月。如果换成男人,即使他能耐下心来做这种事,其结果将是如何?

造物者似乎把戏剧中所谓的“惊人效果”应用在年轻女孩身上。造化给她们的财富只是短短几年的美丽,赐予她们暂时的丰满和媚态——甚至透支她们此后所有的姿色。所以在这短暂的几年间,她们可以虏获男人的爱情,叫男人承诺对她们的照顾——一直到死为止。因为欲使男人动心以至承诺,光凭理性的成熟还不能确保有效。因此上苍创造女人也和创造万物一般,采用经济的手段,只是在生存必需时才赋予她(它)们需用的武器。雌蚁在交接之后,便失去翅翼,因为翅膀已成了多余,并且对于产卵和抚养还是一种危险;同样的,在生下几个小孩之后,一个女人通常也失去了美丽和娇艳。

在年轻小姐们的心意中,家务及其他女红只是次要的工作,甚至被当做游戏看待。她们唯一所思虑的,不外是如何恋爱,如何虏获男人,以及与此有关的事情而已,如化妆、跳舞等。

宇宙中的万事万物,越是高等,他们达致成熟的时间就来得越迟。男人在28岁以前,成熟的并不多见,女子却在十八九岁便届成熟期。虽称“成熟”,她们在理性方面仍是十分薄弱,所以,女人终其一生也只能像个小孩。她们往往只看到眼前的事情,执著于现实,其思维仅及于表面不能深入,不重视大问题,只喜欢那些鸡毛蒜皮的小事。

人,不同于一般动物只生存在“现在”,人类有理性,靠着它,由检讨过去而瞻顾未来。人类有远见、悬念及忧闷等,都是因理性而发。因为女人的理性非常薄弱,由理性所带来的利与弊,也远较男性为少。不,毋宁说女人是精神上的近视者更为确当。她们对周身的事物,观察力非常敏锐,但远距离的东西则无法入目,所以,凡是在她们的视界所不存在的,不管是有关过去的也好,有关未来的也好,她们都漠不关心。男人固然也有这种现象,但总不如女性来得普遍,而且她们厉害的程度,有的几近疯狂。女人的浪费癖就是导因于这种心理。在她们的观念中,赚钱是男人的本分,而尽可能花完它,则是她们应尽的义务。尤其是,丈夫为了家庭生计把薪俸转交她们后,更增强了这种信念。——上述的做法和观念,当然有许多弊端,但也有一些优点。因为女人生活于现实,所以她们很了解及时行乐的道理。女人眼看着整日辛劳的丈夫,心里难免有所不忍,所以为了调剂丈夫的身心,在必要的场合会设法给丈夫种种慰藉,增加生活的情趣。

古日耳曼人的风俗,每当男人遭遇困难之际,往往移樽就教于妇女,此事实无可非议。为什么?因为女人对于事物的理解方法和男人截然不同。她们的眼中只有近的事物,做起事来总是选择达到目的地最便捷的路径。而男人,对于眼前的事物,起先是毫不在意的一眼晃过去。但思前想后,绕了几个圈子,最后的结论,重点仍在眼前的事物上。大抵说来,女人较冷静、不犹豫、单纯,不会被那些纷然杂陈的思想所混乱。而男人则不然,一激动起来,往往把存在的事物加以想象或扩大,结果不是小事化大就是钻进牛角尖。

女人比男人更具怜悯之心,因此,对于那些不幸的人,容易表现出仁爱和同情的言行。但由于现实的心理,关于正义感、诚实、正直等德性却比男人为劣。这是因为女人理性薄弱,所以只有现实、具体、直接的东西能在她们身上发生效力,对于与之相关的抽象的思想、坚定的决心以及那些有关过去、未来事事物物,女人根本无暇顾及。因此,她们先天上虽具那些德性,却无法发挥展开。在这方面来说,女人很可以和有肝脏而缺胆囊的生物相比拟。因此,我们可以发现女人的根本缺陷——不正经——也是由理性欠成熟而产生的。女人是弱者,没有雄浑的力量,造物者就赋予她们一种法宝一一“狡计”赖以生存。她们先天就有谲诈、虚伪的本能,这是上苍的巧妙安排。正如狮子有锐爪和利齿,象有牙,牛有角,乌贼有墨汁一样,造物者使男人具有强壮的体魄和理性,对女人也赋予防卫武装的力量——洋装的力量。虚伪和佯装可以说是女人的天性,无论是贤女还是愚妇也没有太大的差别。所以她们便尽量利用机会,运用这种力量,这也和上述动物受到攻击时使用它的武器一般,是天经地义、顺理成章的事。在某种程度上,她们觉得如同在行使自己的权力一般。所以,绝对诚实、丝毫不虚伪的女人几乎难得一见。正因为如此,女人对于他人的虚假极容易察觉,因此,不以虚伪对待女人才是上策。因为女人有这个根本缺陷,因而虚伪、不贞、背信、忘恩等毛病随之而来,法庭上的“伪证”,女人就远比男性为多。所以,女人的证言是否宜于采纳相信,实颇值得商榷。

为了人类的繁殖,为了预防种族的退化,年轻、强壮、俊美的男子汉,被造物者呼之而出。这是牢不可破的自然意志,它表现在女人的激情上。自古以来,这种法则始终凌驾其他一切,所以男人的权益若和它相抵触,势必遭殃,在那一见钟情的一刹那,他的权益就要支离破碎。因为女人在她们秘密的、潜意识的、不形之于外的、与生俱有的道德中,就告诉人们:“我们女人对于只为个体图利,妄图霸占种族权利的男人有欺骗的权利。种族的构成和幸福,系于我们所生的下一代,全赖我们女人养育和照顾。我们本着良心去尽我们的义务吧!”女人对这最高原则,不只是抽象的意识,还潜藏表现具体事实的意识,所以机会来临时,除以行为表现外,再也没有任何方法了。当她们这样做时,其内心比我们所推想的还要平静,因为在她们内心深处,已意识到种族的权利实远比个体为大,也更该为种族尽义务,虽然个体的义务受到损害。

总之,女人只是为种族的繁殖而生存,她们的天职也只有这一点而已。所以,她们情愿为种族而牺牲个体,她们的思维也偏重于种族方面的事情。同时,也因此而在她们的性情和行为上,赋予某种轻佻的色彩,授予和男人完全不同的倾向。通常所说的夫妇不谐和,就是肇因于此。

男人和男人间可以漫不经心地相处着,女人则似乎生来就彼此互相敌视。商场中所谓同行相嫉的心理。在男人来说,只是在某种特殊的情形下才会发生,而女人则有一种独霸市场的心理,她们所憎恶的对象包括所有的女人,连在路上相遇,也好像Guelfs党徒碰到Ghibellines党徒一样,彼此怒目相向。对于初见面的朋友,女人显然要比男人表现更多的矫揉造作,所以,那时她们间的客套话和奉承话,听来就比男人们要滑稽多了。还有,男人们当着晚辈或下属面前,尚能保持若干的客套和人情味交谈;而高贵的妇女与身份较低贱的女人谈话,态度大抵都很倨傲,大有不屑与之一谈的神气。这大概是由于女人在阶级上远较男人不固定、变化无常。此外,男人所思虑的范围大,杂事也多,而女人则只有一桩事情——如何虏获男人的心。



唯有理性被性欲所蒙蔽的男人,才会把那矮小、窄肩、肥臀、短腿的女人叫做“美丽的天使”。女性的美实际上只存于男人的性欲冲动之中。她们实在毫无审美观念可言,不论是对于音乐、诗歌或是美术,她们都没有任何真实的感受。也许她们会显出一幅认真鉴赏、十分内行的神态,那也不过是为了迎合他人做做样子罢了。总之,女人对上述的事情,不可能以纯粹的客观性介入。依我个人的见解,其来由是这样的:男人对任何事物都是凭理性或智慧,努力去理解它们或亲自去征服它们,而女人不论在何时何地,都是透过丈夫的关系,间接支配一切,所以她们具有一种支配丈夫的力量。她们天生就有一种根深蒂固的观念——一切以虏获丈夫为主。女人表现出关心他事的态度,实际都只是伪装,是达到目的的迂回战术,究其实不过是模仿或媚态而已。卢梭在写给达兰倍尔①的信中曾说到:“一般女人对任何艺术都没有真正的热爱,也没有真正的理解,同时她们对艺术也没有一点天才。”此话讲得极对。例如在音乐会或歌剧等场合,我们且仔细观察妇女们的欣赏态度,即使是对于最伟大的杰作,即使是演唱到最精彩的时候,她们仍然像小孩子似的吱吱喳喳,不知讨论些什么名堂。听说古希腊人曾有禁止妇女观剧的规定,此举果是属实,那倒是千该万该的,最少可让我们在剧院中不致受到打扰,能够多听出一点什么。我们现在很有必要在“妇女在教会中宜静肃”的规条之后再附加一条,以大字书写于布幕上:“妇女在剧院中宜静肃”。

①达兰倍尔:法国哲学家、数学家。

我们不能对女人期望太多。就以美术来说吧!在绘画的技法上,男女同样的适合,但有史以来,即使最卓越的女人也从未在美术方面创造任何一件真正伟大的成就;在其他方面,也从未给世界留下任何具有永恒价值的贡献。女人们看来对绘画是那么热衷,为什么不能产生杰作呢?“精神的客观化”是绘画报一大要素,而女性事事陷入主观,由于这个缺陷,所以一般妇女对绘画都没有真实的感受,自然不会有多大的成就。300年前的哈尔德①在他的名著《对于科学的头脑试验》一书中,就曾下过这样的断言:“女人缺少任何高等的能力。”大体看来,女人实是平凡俗气得很,她们一辈子都不能摆脱俗不可耐的环境和生涯。妻子与丈夫共有身份和称号是极不合理的社会组织。如让她们指挥调配,由于女人的虚荣心不断地给予男人刺激,这是酿成近代社会腐败的一大原因。妇女在社会中究竟应站在何种地位最为确当?拿破仑一世曾说“女人无阶级”,我们不妨以此为圭皋。其他像夏佛茨倍利②的见解也很正确。他说:“女人虽是为了男性的弱点和愚蠢而产生,但和男人的理性全无关系。男女之间,只有表面的同感,实则在精神、感情、性格诸方面绝少有同感。”不论从任何方面来看,女人永远是劣于男人的“第二性”。所以,我们对女性的弱点只有睁一眼闭一眼的装糊涂,毋须太认真;但对她们太过尊敬,也未免显得可笑。在她们眼中看来,我们是在自贬身价。浑沌初开,人类划分为二之时,就不是真正的等分,只是区别为“积极”和“消极”而已,不但质如此,量亦如此。——希腊罗马人及东方民族,他们对女人的认识就比我们正确得多,他们给予妇女的地位,也远比我们恰当。女性崇拜主义是基督教和日耳曼民族丰富感情的产物;它也是把感情、本能与意志高举在理智之上的浪漫主义运动的起因。这种愚不可及的女性崇拜往往使人联想起印度教“圣城”贝那拉斯的神猿,这只猴子当它知道自己被视为神圣而挂上“禁止杀伤”的招牌时,它便为所欲为的横行起来。女人的横霸与任性似乎尤有过之。

①哈尔德:马德里医学家和作家。

②夏佛茨倍利:英国伦理学家。

西方诸国所给予女性的地位——尤其所谓“淑女”,实是大错特错。自古以来都称为第二性的女人,绝不是我们应尊敬和崇拜的对象,更不应该和男性享受同样的权利,或享有特权。否则,必发生不可收拾的后果。我们指定给予妇女相当的地位,不但会引起亚洲人民的笑话,古希腊罗马人若泉下有知,也必会嗤笑我们的不智,但愿淑女一词从此变成陈迹。若如此,我相信不论在社会或政治上,都将会带来极大的利益。

拜伦说:“古希腊的妇女生活状态,实是一面很好的镜子,男人能够充足地供给她们粮食,使她们不致于为谋生而抛头露面,而能专心一意地照顾家庭。她们都得接受充分的宗教教育,诗与政治理论等书籍,不读也无关紧要,只须阅读有关《敬神》及《烹调》的书籍即可。闲暇时,或绘画,或跳舞,或抚琴唱歌,偶尔搞园艺或下田耕作。伊比鲁斯(Epirus)的妇女可以修筑出一条非常漂亮的道路来,我们现在的女人有什么理由不做那些砍枯草挤牛奶之类的轻便工作?

欧洲的婚姻法规定男女平等,这种措施出发点就错了。欧洲人一夫一妻的制度,无异减少男人的一半权利,而增加他们一倍的义务。严格的说,如法律给予女人和男人相等的权利,便也应该赋予她们和男人相同的理性。法律违反大自然的原则,对女人愈是尊敬,赋予的权利愈多,相对的,所能享受到这些特权的妇女人数就愈为减少,多数妇女的自然权利被剥夺了。为什么会造成这种现象呢?因为一夫一妻的制度和与婚姻法是以男女平等为基础,而给妇女带来反自然的地位和方便,男人结婚后势必要做很大的牺牲。因此,一些聪明而深思熟虑的男人,面对结婚,往往感到犹疑踌躇,因而,能够结婚的妇女人数大为减少,从而产生大量的怨女。这些女人中,出身名门望族的,就成养尊处优的老处女;次等的只有找些粗重的工作赖以维生;等而下之者,则流入花街柳巷,过着卖笑的生涯。后者说来虽是很不光彩,但从某种角度说,她们是满足男性不可或缺的阶层,同时对于拥有丈夫和期待嫁人的幸运女人,也有一种特殊的保护作用——避免受到男人的诱惑或摧残。目前在伦敦的卖春妇估计约达80000人,这些女人不正是一夫一妻制度下最不幸的牺牲者吗?她们不正是一夫一妻主义祭坛的供品吗?这些陷于不幸境遇的女人和欧洲矫饰傲慢的“淑女”正成了鲜明强烈的对比。所以,为全体女性着想,一夫多妻制度反而比较有利。退一步说,假如妻子罹患慢性疾病,或不幸至于不能怀孕……这种情形下,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同意丈夫娶妾?摩门教所以能赢得众多信徒的皈依,就是因撤废反自然的一夫一妻制而获得大众的共鸣。况且,把不自然的权利赋予女人,因而也让她们担上不自然的义务,肩负此义务反而给妇女带来不幸。因为许多男人对于财产或阶级常有所顾虑,若没有附带相当的条件,不足以怂恿男人结婚,因此,他们希望在保证妻子及儿女的条件下,得到其他的女人。对男人来说,这是正当合理的,但毕竟结婚制度是构成市民社会的基础,如果女人同意那些条件,放弃由结婚所得来的权利,因传统观念的作祟,难免丧失若干名誉,甚至因而过悲惨的生活。反之,女人如不愿同意这些条件,那么,她们只好和自己所嫌弃的男子结合,不然,就只有一辈子当老处女了。——因为女人结婚的适龄期非常短暂。

有关一夫一妻制的问题,汤玛秀斯①曾发表一篇《纳妾论》,颇有一读的价值。他说,纳妾的办法在所有文明国家中都存在着。在马丁·路德的宗教革命前,一直都为时代所默许,甚至在某种程度内连法律也予以承认。此制度之所以突然消声匿迹,纯因路德的宗教革命。但此制度的撤废,却是承认僧侣结婚的前奏。旧教方面也亦步亦趋。

关于一夫多妻制的是是非非,我们没有多加议论的必要,这是到处都存在的铁的事实,问题只是应该如何加以调整而已。到底哪里有真正实行一夫一妻制的呢?大多数男人不是过着一夫多妻的生活吗?可见男人都需要好几个女人。所以,照顾多数的女性是男人的自由,甚至可说是男人的义务。这样,应该把女人拉回到自然而从属的地位。



①汤玛秀斯:德国启蒙运动之先驱者。

在印度,不论任何女人,都不是独立的,由《摩努法典》第5章148节来看,女人也是居于“三从”的地位。寡妇殉夫自焚,这风俗当然未免太惨酷,不人道,但丈夫为了子女,以职业自慰,一生中千辛万苦所挣得的产业,死后却被其寡妇和其情夫共同荡尽,这岂不也太残忍?“中庸之道,才是幸福的。”——不论人或动物,原始的母爱,纯粹是本能,因而子女肉体上的援助若不需要时,此爱情就消失了。此后,所表现的是以习惯和理性做基础的母爱,取代那原始的本能,但这样的爱,往往不再出现,尤其是在母亲不爱他丈夫的时候。父子之间的爱情,则大异其趣,其具有持续耐久的性质,这是因为子女是父亲自我的再认,具有形上学的根源。

地球上几乎所有的新旧民族,财产都只是传给男孩,只有欧罗巴是例外。丈夫长期辛勤劳苦所获得的财产,一落入女人之手,由于她们的无知,在极短的时间中,便浪费殆尽,这虽是极不体面的事,但却屡见不鲜。这一点,应该从限制妇女的财产继承权着手来预为防范。依我所见,女人,不论寡妇或闺女,不能赋予她们土地或资本的继承权利,只能够继承相当于所有资产的利息。这才是最好的制度,但这也是在完全没有男性继承者的情形下才行此办法。取得财产的是男人,不是女子,因此女人绝对没有“占有财产”和“管理财产”的资格。女人所获得的财产,如资本、土地、房子等,不能让她们自由处置,应设个“财产监护人”,而且,女人不论在任何情况下,都没有理由、资格当子女的财产监护人。有的场合女人的虚荣心也许不大,但她们全都是倾向于物质方面,如美容、浮华、炫耀、虚饰等,所以,社交界成了她们最喜欢参与的天地。这也是由于她们理性的薄弱,而使之倾向于浪费。古希腊人说得好:“大体来说,女人生来就是浪费的。”男人的虚荣心适得其反,大都属于非物质的理解力、博学、勇气等方面。亚里士多德在其《政治论》中曾就上述诸事详加讨论。他说,斯巴达妇女因为具有遗产和陪嫁金的承继权利及其他太多的自由,唯其被允许的范围太过广泛,因此给斯巴达带来很大的不利,也因而导致斯巴达的没落。从较近的事实来看,法国自路易十三以来,妇女势力的渐次增大,对于宫廷和政府的逐渐腐败糜烂,不是应负很大的责任吗?由宫廷中女人的奢糜浪费,带来政府的贪污腐败,由此腐败而引起法国的第一次革命,由第一次革命而导致以后所有的革命。总之,这些都是欧洲“淑女”制度后果最鲜明的佐证。女人地位的错置是社会状态的根本缺陷。

女人具有服从的天性,在这里我可再提出另一个佐证:年轻的女性一向是逍遥自在、独立不羁的,但没多久,她们就要找个指挥统御自己的男士结合了,这就是女人所求的支配者。当她们年轻的时候,支配者是爱人、丈夫,年华老大时,则是听取忏悔的僧侣。

论理念与情感

各种阶段的存在理念,虽然都是求生意志的客观化,但对于囿于时间形式的个体而言,他所认识的却不是个体,而是结合生殖关系而产生的“种族”。因此在某种意义下,种族可以说是超出时间的理念,也是一切存在的本质;透过它,我们才能认识个体,也才能谈论存在。

然而由于种族本身只是一个抽象存在,它必须在个体中赋形才能存在,因此,意志也只有在个体中才能存在。尽管如此,意志的本质经过客观化后所表现出来的仍是根深蒂固的种族意识,所有个体追求的急切要事,诸如性爱关系、生男育女及其教育问题,乃至个体的安身立命等,无不与种族发生密切关系。为此,动物才有交尾欲。(其欲望的强烈,在布乐达哈①所著生理学书中有详细的叙述)人类为了性欲的满足,才先有对异性的深刻观察,或者为了选择终身伴侣而神思恍惚,从而产生缠绵悱恻如痴如狂的恋爱。最后,再演变成双亲对子孙的爱。

①布乐达哈:德国生理学家。

从心理而言,意志犹如树干,智慧是它的枝干;就生理而言,生殖器则如树干,头脑是其枝干。当然,供给养分的并非生殖器,而是肠的绒毛,但因个体有了生殖器,才能和它的根源——种族相连系,所以说前者才可算是根干。总之,如从形而下角度说,个体是种族所产生出来的东西;就如形而上角度说,则是种族在时间的形式中所表现出的不太完全的模像。以下我将谈谈与上述有密切关系的若干问题。

脑髓和生殖器的最大活力期和衰老期是相互关联的,其发生的时间相去无几。性欲可视之为树木(种族)的内在冲动,它使个体的生命萌芽,此犹如树木供给树叶养分,同时树叶也助长树木的壮大一般。所以这种冲动力非常强烈,而且是从人类的本性深处涌出来的。若阉割掉一个人的生殖器,就好像把他从赖以生长的种族树干砍下弃置一旁一样,他的体力和精神必将渐次衰退。——个体对于种族的服务告终之后——即完成了受精作用后,不论任何动物,必然伴随着力量衰竭的短暂现象;许多昆虫甚至在受精后即告毕命。所以塞尔舍斯①才有“精液的射出就是丧失一部分的精神”的警语。就人类的情形而言,生殖力的衰退,就表示个体的渐趋死亡。不论处在任何年龄,若滥用生殖力,都会缩短生命;反之,节欲却能增进一切力量,尤有助于体力。正因为如此,节欲是希腊训练运动员的一种方法。再者,如昆虫实行这种抑制,也可使它的生命延续到翌年春天。

①塞尔舍斯:二世纪罗马哲学家。

上述的种种现象显示,实际上个体的生命只不过是借自于种族,一切生命力都是种族力量的迸发。但,在这里还要附带一点说明:形而上的生命基础,是直接表现在种族中的,并且通过这点而显现在个体身上。因此,印度人对于象征种族不灭的林盖姆和由尼①甚表崇拜,同时为了反抗死亡,在死神席巴②身上也赋予了这种属性。

即使没有上古流传下来的种种神话或象征,我们只须观察一切动物(包括人类)在从事有关性欲活动之际的那种热心和认真,也必可了然性欲的激动本来就是动物的主要本质,也是种族的一分子对传宗接代大业的效劳。反之,其他所有器官只是直接服务于个体,而非种族;个体的生存实居于次要地位。同时,由于真正延续的是种族,个体是不能永存的,因此,为了维持种族的赓续不辍,个体在激烈的性欲冲动中常常表现出一种把其他一切事物都搁置一旁的习性。

①林盖姆:印度供奉于神祠的男性生殖器模型。女性生殖器称之为由尼。

②席巴:译为自在天,与Visna(毗瑟纽遍照天),Brahma(梵天)合称婆罗门教三大神。



动物在交尾期的生殖行为有助于我们对以上所述更明确的了解。我们可以看到它本身所不能自觉的认真和热心。当此之时,他们的脑子里会有什么念头呢?——它会想到自己迟早要死亡?会想到,它现在的行为将产生类似自己的新个体而取代他的生存?绝不!它们不会想,也不知道这些问题。但它们却表现得有如非常关怀种族的持续一般。一言以蔽之,那时它们全部的意识都集中于生存问题,而只有借生殖行为才能表达最高度的这种欲望,如此,已足以使种族延续不断了。同时,这也是因为意志是根本,而认识则属偶然性,才会造成这种现象。因此,意志不必受认识的引导,只要在其本源性中决定的话,在自然的表象世界中即可客观化。如果我们想象动物也有生命欲和生存欲的话,亦非一般所谓的生命和生存,而是希求与自己相同种族、相同形象的生命和生存,它从同种的雌类中看出自己的形貌,因而刺激生殖行为的意志。从外表——通过无限的时间——来看,它们的欲望化成相同形貌的个体陆续更迭、并且由于死亡和生殖的交替而使种族维持。就此看来,死亡和生殖不过如同种族脉搏的律动而已。——这虽是由动物所确定的事情,但也可以适用于人类。因为人类的生殖行为,虽然伴随有目的的认识,但并不全受这种认识的约束,而是求生意志的集体表现,是一种本能的行为。生殖行为是最伟大、成就最辉煌的本能。

性欲较之于其他欲望而言,它的动机是最强烈,它的力量最强猛。不论在何处它都是不可避免的现象。它不像其他欲望,会发生趣味、气氛、情境之类的问题。正因此,它乃是构成人类的本质愿望,任何动机都无法与之抗衡。它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如果得不到这方面的满足,其他任何享乐也无法予以补偿。同时,不管动物或人类,为它常不惜冒险犯难或大动干戈。若以最坦诚、最直言无讳的话说出这种自然的倾向,我们可以举出门口用男人性器做装饰的庞贝妓馆那句闻名遐迩的题辞来说明,那就是“幸福住在这里”。刚要进去作乐的人对于这句话尚觉自然,出来后就不免有啼笑皆非之感了。——反之,若以认真严肃的态度来说明生殖欲的强烈,可用希腊神庙圆柱上的那一段碑铭为代表:“爱神Eros乃首一者、创造者、万物衍生的本源。”——路克雷提斯①在他的著作卷头所作的优美赞语,也属于这类。他写道

大慈大悲的维纳斯啊!

你是艾纳德族之母,

你为人类和诸神带来喜悦。

①路克雷提斯:罗马诗人。

生殖行为联结子孙,亲情联结性欲,如此而使种族的生命绵延赓续。所以说,动物对于子孙的爱和性欲相同,他所做的努力远比对个体本身更为强烈。所有的动物(包括最温驯的动物)大抵皆如此,做母亲的为保护子女,往往甘冒任何危险,即使一死也在所不惜。这是最佳的佐证,因为动物的活动现象最为单纯。以人类而言,这种本能的亲情以理性为媒介——即反省的引导,有时虽不免因理性的阻碍而消减,秉性暴戾凶残者甚至也有不承认亲子之情的现象,但就本质而言,实际并非不强烈,在某种情形下,亲情经常击败自私心(人们往往牺牲自己的生命以维护子女)。据法国报纸的报道,琉县的沙哈尔镇有一位父亲自杀了,动机很简单,因他的长子已届兵役年龄。法政府规定,父亲死亡,长子可免除兵役,——动物没有理性,没有所谓反省能力,所以它们所表现的本能母爱(雄性动物没有这种意识)最为纯粹,也最为明显。总之,这种爱的本质,与其说出自个体,毋宁说直接出之于种族。这意味着动物也有种族系赖子孙而得以保持,必要时得牺牲自己生命的意识。所以,它和性欲的情形相同,这里的求生意志也会产生某种程度的升华,由超越意识本源的个体而及于其种族。本能的母爱到底何以异乎寻常的强烈?光凭抽象的叙述恐怕无法形容,为使读者能了解其个中详情,我想再举出二三个实例以说明之。

水獭被追捕时,立即带着子獭沉入水中,当它们为了呼吸而再度浮在水面时,母獭便以身子遮挡猎师的镖箭,以使子獭逃遁。还有捕鲸时,只要子鲸被射杀,母鲸便立刻赶到子鲸身边,尽管它身上中了许多鱼镖,仍是寸步不离子鲸,毫无逃遁之意。(史柯斯比①著《捕鲸日记》)纽西兰附近的三王岛中生活着大量的海豹,它们总是成群结队的在海岛周围来回游泳寻找食物,但水中有着我们所不知其名的厉害海兽屡屡使它们身受重创而回,所以,它们在一齐游泳时就须训练出一套特殊的战术来抵御敌人。当雌豹在岸边产子授乳的七八周间,雄豹就包围在它四周,即使雌豹饥饿不堪时也不准它跳入海中觅食;它们一齐绝食了七八周,孜孜不倦地训练子豹必备的防身战术。等子豹对于游泳术异常精熟,所有海豹才下海觅食。(弗烈西纳著《澳洲见闻录》,1826年)可见,亲情之深不知比理性高出多少了。

①史柯斯比:英国航海家,北极探险家,并精研博物学、气象学、磁学。

此外,布尔达哈在所著《实验生理学》一书中也提出了他的观察报告,他指出:如麻雀及其他的许多鸟类,当打猎者接近它们的巢窝时,母鸟就离枝飞到猎者的跟前振翅发出噗噗声响,装出羽翼受伤之状,使猎者的注意力从子鸟转移到它自己身上。云雀也常以己身做饵,诱使猎犬远离它的巢穴。其他如雌鹿或雄兔等,遇到袭击时,总会设法使敌者追袭它,务使其子不受伤害。燕子遇难时,如救子不成,又会飞回正燃烧着的住家中与雏燕共同赴难;勒弗特市大火灾时就曾发生这样的感人事例,火灾时,因为雏燕还不会飞翔,母燕始终不肯离开雏燕身侧,终于被火活活烧死了。再其次,把蚂蚁切分为二,它的前半身还会把它的蛹搬运到安全的场所。而从母狗的腹中取出胎儿后,那只即将濒临死亡的母狗仍会赶到胎儿旁予以爱抚,直到胎儿被人家夺去后,才恸哭不已。



论人生之空虚与烦恼

在人类各个阶段,意志总是孜孜不倦地努力着,没有最终目标或目的;努力就是意志唯一的本质。犹如重力无休无止地向着重力场中心突进;即使把宇宙弄成一个球体,它也不会中止。固体努力形成流动体,它的化学力才得以张扬;液体则为形成气体而努力。套句贝梅①的话,它并不是没有欲望或需求的东西。

①贝梅:德国神秘主义派思想家。

植物的生存也是如此。它们不知疲倦地努力成长,最后结成种子,孕育新的生命。如此周而复始。凡此种种,都是漫无目的、永无休止的进行着。形形色色的自然力或有机物的形态都是根据这种努力而表现的;相互竞争,各取所需,世界仿佛一个大战场,到处可以看到拼死拼活的战争。并且,这种战争多半会阻遏一切事物最内在的本质——努力,而产生抗拒,奋斗固然到头成空,然而无法舍弃自己的本质。因为这种现象一旦消灭,其他的现象立刻取而代之,攫取它的物质,所以只得痛苦地生存下去。

努力也同于意志,是一切事物的核心和本质,是人类接受最明晰、最完全的意识之光的体现。苦恼就是意志和一时性的目标之间有了障碍,使意志无法称心如意;反之,所谓满足。健康或幸福,即为意志达到它的目标。此一名称也可转用于无认识力世界的各种现象——虽然程度较弱,但其本质仍然相同。我们可发现它们也经常陷于苦恼,并没有永恒的幸福。因为所有的努力俱是从困穷、从对本身状态的不满中产生。只要有不满之心,就有苦恼。并且,世上没有所谓永恒性的满足,通常,这一次的满足只是新努力的出发点而已。努力到处碰壁,到处挣扎战斗,因而也经常苦恼。正如努力的没有最终目标,苦恼也永无休止。

至于有认识力的世界——即动物的生命,就可以显现出它们的不断的苦恼。试观察人类的生命,这里的一切都被最明晰的认识之光所照耀,显现得最为清楚。因为意志现象愈臻完全,痛苦也就愈为显著。植物没有感觉,所以也没有痛苦。最下等的动物如滴虫类或放射动物等,所感觉的苦恼程度极为微弱;其他如昆虫类等对于痛苦的感受机能也非常有限。直到有完全的神经系统的脊椎动物,才有高度的感觉机能,并且,智力愈发达,感觉痛苦的程度愈高。如此这般,认识愈明晰,意识愈高,痛苦也跟着增加,到了人类乃达于极点。尤其,如果一个人的认识愈明晰,智慧愈增多,他的痛苦也愈多。身为天才的人,他便有最多的苦恼。“智慧愈增,痛苦也愈多。”这句话中的所谓智慧,并不是指关于抽象的知识,而是指一般性的认识及其应用。素有“哲学画家”或“画家的哲学者”之称誉的狄基班①,曾以一幅画直观而具体的描写出意识程度与苦恼程度间的密切关系。这幅画的上半幅描绘有丧子之痛的女人群像,以各种表情和姿势表达出做母亲的深沉悲伤、痛苦和绝望;下半幅则为描绘失去子羊的一群母羊,各动物的表情、姿势与上半幅互成对应。从而可以了解,并非有明确的认识和明敏的意识才有强烈的苦恼,即使在动物迟钝的意识中,也有痛苦的可能。

一切生命的本质就是苦恼。这是意志内在本质的命运,动物世界的表现虽较微弱且有程度上的差别,但是不可避免。

意志是个体的表现。

①狄基班:德国画家,系歌德好友,擅历史画和人像画。

人类个体投进茫茫空间和漫漫时间之中,是以有限之物而存在,与空间和时间的无限相比几等于无。同时,因为时间和空间的无限,个体生存的“何时”“何地”之类的问题,并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是无穷尽之中的一小点而已。——他真正的生存只有“现在”。“现在”不受阻碍地向“过去”疾驰而去,一步步移向死亡。他过去的生命对于现在遗留下什么,或者,他的意志在这里表现出什么证据,这些都是另一回事;一切都已消逝、死灭,什么都谈不上了。因此,对于个体而言,其过去的内容是痛苦,还是快乐,这些都是无足轻重的。但是,现在往往一转眼即成过去,未来又茫然不可知,所以,个体的生存从形式方面来看,是不断地被埋葬在死亡的过去中,是一连串的死亡。就身体方面来看,众所周知,人生的路途崎岖坎坷,充满荆棘和颠簸。我们无时无刻不在和死亡战斗着;除呼吸外,诸如饮食、睡眠、取暖等都在和死亡格斗。当然,最后必是死亡获胜。这一条路径所以呈现得那样迂回,是因为:死亡在未吞噬它的战利品之前——就是我们从开始诞生到归于死亡之手前,每一时刻都受它蓄意地摆弄。但我们仍非常热心审慎地希冀延长生命,就像吹肥皂泡,我们尽可能把它吹大,但终归会破裂。

我曾说过,没有认识力的自然内在本质,是毫无目标、毫不间断地努力着。若观察动物或人类,则更显得清楚。正如口干欲裂必须解渴一样,欲望又是基于困穷和需求——即痛苦。因此,人类本质上难免痛苦。反过来说,如果欲望太容易获得满足,欲望的对象一旦消失,可怕的空闲和苦闷将立刻袭来。换句话说,生存本身和它的本质将成为人类难以负荷的重担。所以,人生实如钟摆,在痛苦和倦怠之间摆动;这二者就是人生究极要素。说起来真是非常奇妙,人类把一切痛苦和苦恼驱进地狱后,残留在天国的,却只有倦怠。

一切意志现象的本质——不断地努力——臻于更高度的客观化后,意志即化为身体,随之又被客观化后的求生意志的操纵。因此,人类是这种意志最完全的客观化,也是宇宙万物中需求最多的动物。人类是欲望和需求的化身,是无数欲求的凝聚,人类就这样带着这些欲求,并且在困穷匮乏以及不安的情形下生存在这个世界上。所以,人生通常是充满忧虑的。同时,为避免来自四面八方的威胁人类的各种危险,还须不时留神戒备,小心翼翼地踏出每一个步子,从野蛮时代以迄现在的文明生活,人类皆是踏着这样的步伐前进。人,从来没有安全的时刻。

啊!生存多么黑暗,多么危险,

人生就这样通过其中,只要保住生命

——路克雷特①



大多数人为生存而不断战斗,最后仍注定丧失生命。促使他们投入这场斗争,与其说是对生命的热爱,毋宁说是对死亡的恐惧。死亡如影随形般逼近他们。

人生有如充满暗礁和漩涡的大海。人类曾小心翼翼航行于大海上,却一步步地接近遇难失事的时刻和地点。他们的舵仍然朝暗礁和旋涡驶去。那是人生航程的最后目标,是无可避免也无可挽救的整体性破灭——死亡;对任何人而言,它比从前所回避的一切暗礁都更险恶。

综观人生的一切作为,虽是为从死亡的隙缝逃脱,但苦恼和痛苦仍是很容易增大的。为此,也有人渴望一死,以自杀方式让死亡早临;如果穷困和苦恼被克服,倦怠也将立刻随之而来。如此,人类势必又要排遣烦闷了。

①路克雷特:罗马诗人。

人是必须靠面包和娱乐的。倦怠如同饥饿,常有使人趋于放纵不检之虞,且成为灾祸的对象。费拉德弗监狱即以“倦怠”作为惩罚重犯的一种手段,让囚犯处于孤独和无为。结果有许多人不堪寂寞而自杀。正如贫穷是人们苦恼的起因一样,厌倦是上流社会的祸害。而在中等阶级,星期日则代表厌倦,其他六天代表穷困。

所谓人生,就是欲望和它的成就之间的不断流转。就愿望的性质而言,它是痛苦的;成就则会令人立刻生腻。目标不外是幻影,当你拥有它时,它即失去魅力,愿望和需求必须再重新以更新的姿态出现。没有这些轮替,则人便会产生空虚、厌倦、乏味无聊。这种挣扎,也和跟贫穷格斗同样痛苦。

愿望和满足若能相继产生,其间的间隔又不长不短的话,这时苦恼就最少,也就达到所谓幸福的生活。反之,如果我们能够完全摆脱它们,而立于漠不关心的旁观地位,这就是通常所称美好的人生、最纯粹的欢悦。如纯粹认识、美的享受、对于艺术真正的喜悦等皆属之,但这些都须具备特殊的才能才行,唯因他们的智慧特别卓越,对于苦恼的感受自然远较一般人敏锐,个性与常人截然相异,所以他们必难逃孤独的命运。身为天才的人,实是利害参半。一般人则只生存于欲望中,无法享受到纯粹智慧的乐趣,无法感受纯粹认识中所具有的喜悦。若要以某种事物唤起他们的同感,或引发他们的兴趣,非先刺激他们的意志不可。这种情形常表现在日常的琐细事情中。例如,有人在游览名胜古迹时,总乐于刻下名字以资纪念;又如,有人在参观珍奇的动物时,还要想尽方法去触怒、逗弄、戏耍它们,这也是为了求刺激而已。刺激意志的需求,更表现在赌博游戏的出奇翻新上,凡此具见人类本性的肤浅。

然而,不管自然如何安排,不论幸运是否曾降临你身上,不管你是王侯将相或贩夫走卒,不管你曾拥有什么,痛苦仍是无法避免的。古神话中尚且记述:

珀琉斯①之子仰天而悲叹

我是宙斯之子,克罗诺②之子

却要忍耐莫可言状的苦恼。

①珀琉斯:希腊神话爱柯斯之子、缪米顿族之王。他的儿子即阿里斯。

②克罗诺:希腊神话农神和季节神。

人们虽为驱散苦恼而不断地努力着,但苦恼不过只换了一付姿态而已。这种努力不外是为了维持原本缺乏、困穷的生命的一种顾虑。要消除一种痛苦十分困难,即使侥幸获成功,痛苦也会立刻以数千种其他姿态呈现,其内容因年龄、事态之不同而异,如性欲、爱情、嫉妒、憎恨、抱怨、野心、贪婪、病痛等皆是。这些痛苦若不能化成其他姿态而呈现的话,就会穿上厌腻、倦怠的阴郁灰色外衣,那时为了摆脱它,势必花费大量精力,而纵使倦怠得以驱除,痛苦恐怕也将回复原来的姿态再开始跃跃欲拭。总之,所谓人生就是任凭造物者在痛苦和倦怠之间抛掷。但我们不必为了这种人生观而感到气馁,它也有值得慰藉的一面,从这里也许可以使人提升到像斯多噶派一般对自己现在的苦恼漠不关心的境界。但是,人们往往把苦恼当作偶然的因果现象。于是,对某些必然性的一般性灾祸——例如老衰、死亡或日常生活的不顺遂等——人们便往往不觉得悲伤,反而能对它持以嘲弄的态度。但痛苦原是人生中固有的、不可避免的东西,而其表现的姿态和形式,皆被偶然所左右,所以,若移去现在的苦恼,从前被拒在外的其他苦恼必定乘虚而入。因此,就本质而言,命运对我们并不发生任何影响。——一个人若能有这样的省悟、认识他就能获得斯多噶派的恬淡平静,不再为本身的幸福惦念了。然而,事实上究竟有几个人能以这种理智力量来支配直接感受的苦恼呢?也许完全没有。

由此观知,痛苦是不可避免的,且新旧交替产生。因此,即使苦恼的形式经常更迭,痛苦的分量从不会有过剩与不足的现象,因为,决定一个人苦恼和幸福的因素,绝非来自外界,而是来自内质。这些纵然由于身体的状态,因时间的不同,而有几分增减,但就全体而言并无改变。这一假设,可由众所周知的经验证得。一个人若有巨大的苦恼时,则对比它小的苦恼就几乎毫不在乎;反之,哪怕只有些许不愉快,也会使他痛苦不堪,所以,经验告诉我们,一种即使想象起来亦足令人不寒而栗的大不幸,一旦降临于实际上的生活,从发生以至克服它的期间,我们的全体气氛并未有任何改变;反之,获得长期间所急切等待的幸福后,也不会感到有何特别的愉快欣慰。一种深刻的悲伤或强烈扣人心弦的兴奋,只有来自刚产生变化的那一瞬间。但这两者皆以幻想为基础,所以不久后也将告消失。总之,产生悲哀或欢喜的原因,并非直接为了现存的快乐和痛苦,而是由于我们是在开拓我们的未来。痛苦或欢喜不是永恒的东西。

苦恼和幸福与认识力相同,是主观的、先天所决定的。我们还可另举事实证明之;正如,财富并未见能增加人的快乐,穷人露出愉快神色的机会至少并不比富人少。由此可知,人类的快活、忧郁与否,绝非由财产或地位等外在的事物而决定。进一步来说,我们也不能断言:某人遭遇到偌大的不幸,恐怕会闹自杀吧!或者,这是芝麻小事,大概不致造成自杀吧!话说回来,一个人快活和忧郁的程度,并不是任何时刻都相同的。这种变化,也应归于内在身体状态的变化。我们往往只看到自己的痛苦是缘于某种外在关系,因而感到意气消沉,以致认为如能消除它,必可获得最大的满足。其实这是妄想。根据我的假设,我们的痛苦和幸福的分量是整体性的,任何时刻都由主观所决定,忧郁的外在动机和它的关系,正如分布全身的毒瘤脓疮与身体的关系一般,因为它已在我们的本质中扎根。驱逐不去的痛苦,一旦缺乏某种苦恼的外在原因,就会分散成数百个小点,以数百个细碎烦琐或忧虑的姿态呈现出来;但当时我们一点也感觉不出来,因为我们的痛苦容量,已经被“集分散的烦恼于一点”的主要灾祸所填满了。如此,一件重大而焦急的忧虑刚从胸中移去,另一个苦恼立刻接替了它的位置,全部痛苦的原料早已准备在那儿。所以尚未进入意识之中成为忧虑,是因为那儿还没有余地一齐容纳它们,暂时成为假寐的状态,停留在意识界限的末端。然而,现在场所已敞开,这已准备停当的材料就乘虚而入,占据了那支配一天的忧愁王座。虽然实质上它比先前消失的忧虑要轻得多,但它却可以无限膨胀。

过度的欢喜和激烈的痛苦,经常会在同一个人身上发生,因为二者是互为条件的,都以极活泼的精神为前提。正如以上所述,此二者非由真实的现存物所产生,而是对未来的预想;又因痛苦是生命所固有,其强烈度系依主观性质而定,故而,某种突然的变化并不能改变它的程度。因此,一种激烈情绪的发生实是以错觉或妄想为基础,而精神的过度紧张,则可由认识力加以避免。但“妄想”一般人并无法察觉,它悄悄地、源源不绝地制造使人苦恼的新愿望或新忧虑,使人冀求获得永久性的满足,但不久枯萎干涸。因而从妄想所产生的欢喜愈大,当它消失时,所回报的痛苦也愈深。就这一点来说,妄想犹如高崖绝壁。妄想的消失而带来的突如其来的过度痛苦,则正如在峭壁上失足陡然坠落下去一般。因此,一个人如果能战胜自己,经常能够很清楚的看透事物的整体性以及与它相关联的一切,这样,他就不会在实际事物中赋予欲望和希望的色彩,如此即可回避痛苦,斯多噶派的道德观,即从这种妄想和结果挣脱出来,而代之以坚实的平静为其主要目的。荷拉西①的名著《颂歌》对这一点颇有见地。他说:

遇难境当保持沉着,

在顺境中,

宜留心抑制过度的欢喜。



苦恼就像流不尽的苦汁,而它的泉源正在我们心底,而不是外界。但一般人对它大都闭起眼睛来。不独如此,还借口到外界寻找痛苦的原因,使痛苦永远与你形影不离。那正如一个原本自由自在的人,却无端去塑造一个偶像。总之,我们孜孜不倦地去追求一个接一个的愿望,即使获得满足,也不会就此满意,大抵在不久后又将发现那是一种错误而有受辱的感觉。我们正如希腊神话中达那瑟斯②国王的女儿一般,尚不自觉自己身在永远汲不满的汲水惩罚中,还经常渴求新的愿望。

①荷拉西:罗马诗人

②希腊神话,达那瑟斯国王的50个女儿达奈汀等人在洞房之夜一齐杀夫,被罚在地狱汲水,水桶开着洞,永远汲不满。

我们所希求的东西在未得手之前,

总以为比什么都好,

即到手之后,又不免大失所望,

我们是为需求生命而喘息挣扎,

永为希望的俘虏。——路克雷特

这种现象将继续到什么时候?或者怎样才能走到既无法满足又无法勘破的愿望尽头?我们不难发现所搜寻的是什么,苦恼的又是什么了。现在,我们既已认识苦恼是生存的本质,人类无法获得真正的满足,如此尽管我们和自己的命运尚不能取得调和,但我们却可与生命求得妥协。如此开展的结果,也许将使某些人带着几分忧郁气质,经常怀着一个大的痛苦,但对其他小苦恼、小欣喜则可生出蔑视之心。这种人比之那些不断追求新幻影的普通人要高尚得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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