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年,随着汽车大量走入千家万户,关于汽车消费类的投诉案件也愈发呈快速增长趋势。车辆使用过程中遭遇的质量问题更是占到了投诉总量的60%左右,汽车作为现代最主流的交通工具,与当今人们的生活密不可分。而作为消费品,汽车上所出现的质量问题也更需要引起重视,任何一个小小的缺陷,轻则影响道路驾驶,重则危害生命安全。
我的一个朋友买了一辆价值18万多元的汽车,试车时就发现发动机有异响,但当时陪他选车的销售人员服务特别好,自己购车的热情也很高,被该车漂亮的外表和完美的广告宣传所“迷惑”。销售人员说:“那声音是正常的,过一段时间就好了。”于是,他就马上付了款。然而,回家后,发现该车发动机的确有较严重的异常响声。第二天,我朋友找到汽车经销商要求换一辆新车,同时向经销商索赔,但遭到拒绝,理由是汽车生产商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假如在生活中您遇到这样的状况该咋办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购车车主有权向汽车销售商行使索赔权,经销商的理由没有法律根据。
1月15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于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新规明确:“汽车三包”的概念是指汽车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和修理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因汽车产品质量问题,对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的行为。其中,质量保证期包括包修期、三包有效期和易损耗零部件的质量保证期。国内汽车生产商都各自规定了产品质量问题索赔期,只是有不少购车人不知道而已。随着城市居民私车拥有量的不断增多,目前关于汽车质量问题的纠纷越来越多,一般来说,汽车生产厂家对零部件也规定了保修期。
京车汇提醒购买新车的车主,为避免因汽车质量问题而引起索赔纠纷,在购买新车后一定要注意以下事项。认真阅读使用说明书。车主应该严格按照说明书的操作方法使用车辆。
新规规定,保修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可以免费修理;在三包有效期内,如果符合规定的退货条件、换货条件,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灯办理退货或换货手续。规章规定,保修期限是不低于3年、6万公里,三包有效期限是不低于2年或者是行驶里程5万公里。
国家质检总局在新规中规定,从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60天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燃油泄漏,就可以选择换货或退货。具体情形包括:
一是严重的安全性能故障累计做两次修理仍然没有排除故障,或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可以选择退货或换货。
二是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两次,或它们的同一主要零件累计更换两次仍然不能正常使用,可以选择退货或换货。
三是,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条、车身当中的同一主要零件累计更换两次仍然不能正常使用,消费者也可以选择换货或退货.
除此之外,新规还规定,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日的,或者因同一产品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由销售者负责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