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新的药价形成机制,全面放开药价,就是要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使市场在药品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通过良性、有序的市场竞争,遏制药品价格整体水平不正常上涨,使部分药价维持在较低水平,以此缓解患者“看病贵”。现在要实现这一目标,不仅要充分的尊重市场、还权于市场,充分发挥市场在药品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而且政府也要切实履行职能,承担相应的责任,在推动、主导药价改革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一,要在公立医院继续全面实行医药分开,彻底取消以药养医,为药价改革扫清来自“医”方面的障碍。
在以前,医药是不分开的,因此买药的收入是公立医院的住哟啊收入来源,随着药品价格的增高,医院的收益也就越大,所以降低药价,医院是没有什么积极性的,并且医院出售的药品价格远远比外面药店的价格要搞得很多。只有实行医药分开,这样公立医院才不会公然提高药品价格,公立医院才不会阻碍药价改革。
第二,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部署,“取消以药补医,理顺医药价格”之后,需要“建立科学补偿机制”。
这个科学的补偿机制,表现在对“医”的补偿上,主要是公共财政要加大对公立医院的投入,确保公立医院在取消“卖药收入”之后,基础设施建设、医院正常运行和人员薪酬等方面经费都有足额、稳定的保障。表现在对“药”的补偿上,主要是公共财政要加大对国家基本药物和部分低价药生产企业的补贴,使他们生产这些药品能有基本的利润;同时要完善药品招标制度,探索由卫生行政部门、医保机构或公立医院组织招标的新机制,由政府、医保机构或医方“代表”患者与药品企业谈判、博弈,增强患者群体的谈判、博弈能力,使患者在药价改革中获得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