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这个词,在现代中国史上,意味着进步、新兴、解放。它是在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与大量的西方词汇一同涌入中国的。就像“启蒙”、“民主”、“个性解放”、“知识分子”等等语汇,它们共同构成新文化运动的关键词。所以,现代中国的“新女性观”是与传统中国妇女观有本质区别的。后者意味着封建中国文化的糟粕的一部分,压迫与欺凌的表征之一。前者则成为个性解放、追求民主、科学、自由的急先锋,并成为国家神话的载体。
所以,由激进的反传统主义男性知识分子为启蒙导师和引路人所提出的妇女解放问题,是推翻封建王权统治建设现代中国社会的必要步骤:“20世纪之交,女性主义、无政府主义、马克思主义等西方思潮陆续进入中国。女权意识的引进,对维新时期强调妇女对国家兴亡的责任是一种矫正,它强调妇女的‘天赋人权’。经过近20年的放足、兴女学、女性就业后,一代受过新式教育的女性渐渐成为一支活跃的社会力量。当时进步知识界把女权活动视为世界潮流,是中国走向现代化的标志和途径之一,不少有识之士把‘女权’与‘人权’并提。新文化运动的先驱们更是以妇女问题为突破口来提倡个人权利,反抗传统文化的统治。可以说,中国的启蒙运动是从争取妇女的平等权利开始的。”①
娜拉故事是中国男女知识分子普遍关心的问题。它作为一个象征,在不同的文化语境中一而再地被阐释或复述,同时也不断地被赋予新的内容。中国娜拉的命运与中国民族革命、民族现代化密切相关。娜拉出走的唯一出路便是走向革命,成为与中国旧女性决裂并获得解放的新女性形象。
而隐去女性性别特质并以民族独立、阶级解放为人生奋斗目标的新女性形象则在今后长达半个世纪的中国现代革命史上扮演重要的角色。“1922年,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妇女运动被纳入到阶级和民族解放之中。1922年,中国共产党第二次代表大会制定了关于妇女问题的第一个文件《关于妇女运动的决议》,其中表达了妇女运动是革命的一部分的思想:‘妇女解放是要伴着劳动解放进行的,只有无产阶级获得了政权,妇女们才能得到真正的解放。’中共六大的《妇女运动决议案》指出‘只有共产党,只有无产阶级革命,社会主义的完全胜利,才能完全解放妇女’。(1928)这使得中国的妇女运动走进了一个新的阶段,即妇女运动和社会发展、国家建设紧密地结合起来。”②
所以,关于女性气质、女性身份、女性色彩的想象,在很长的时期里是消失的。2005年,来自巴黎的华人女艺术家沈远来到广东南岭山区,独自考察当地乳阳的历史与现状(从伐木队开路到成为南岭国家森林公园)。她与乳阳当地的老中青三代妇女交谈、讨论,由这些女性口述历史,然后把这些口述的历史以水彩画的方式部分表现出来;同时也以一部简短录像记录与这些女性合作书写乳阳历史以及讨论会的实况。
有意思的是,在观众的眼里,这些琐碎的记忆几乎完全属于同时代的任何人,拓荒、吃苦、“文革”、改革开放、年轻人离开山区奔往大城市等等。事实上,此处的“女性书写”并不能给予女性主义者以期待。按照20世纪70年代的西方女性主义者所倡导的女性书写方式就是要以阴性的形式进行书写,尤其强调女性“从身体书写”,从而在以男权为中心的话语中为女性获得平等的权利。可是在中国广东南岭山区乳阳林业局的这些妇女的口述历史中,她们却极少提到个体,像“我”、“我自己”诸如此类的词语,更忽略了身体、私密情感等本体经验。她们的历史和丈夫、同伴、集体紧紧联结一起,性别身份非常模糊。她们讲述了一部“中性”的历史。面对那片原始森林,女人与男人共同面对的是生存的问题。他们的区别只是分工的区别:男人在第一线伐木,女人养猪、生孩子、种菜③。
美国人类学教授罗丽莎(Lisa Rofel)也自1984年到1986年对杭州振福织布厂里分别在1950年代的新中国解放初期、1966—1976年的“文革”时期以及1977年以后进厂的三代女工进行长达两年的访问、实地调查甚至深入交往。并于1991年冬天重访一些当年调查过的人。这是一项人类学研究,它探索中国自社会主义革命以来所进行的交叉重叠的现代性项目。罗丽莎因此看到了同一个工厂里三代女工置身于现代性之中又不属于现代性的“双重意识”。也发现性别问题成为中国政权成功想象现代性的中心。更主要的,是她看到女工们的代群之间及代群之中的差异,妇女不是一个同质的群体,而是具有分析类别的异质性。性别的文化身份与现代性具有多重意义一样,是交织着本土历史和全球权力形式的文化想象的产物④。
在此梳理“女性”这个词在中国现代史上的意义,也证实了女性主义关于性别这个概念重新诠释的最基础的贡献。即性别并非生物意义上的决定,更重要在于社会文化的建构。同样,“身体”作为女性主义的重要符号,它也并非仅仅是沉重的肉身,而是历史环境联系的一部分。所以,性别的去自然化,并赋予社会文化的内涵,也是以此切入,判断中国女性书写究竟有多少真正女性主义成分的鉴照。
按照西方女性主义者(Feminist)的观点,“女性主义”(Feminism)是一种政治立场,而“女性”(Femalness)是生理性质的问题,“女性气质”(Femininity)则有关一系列教养方面规定的特点。所以,它是一种文化结构。女性主义者先驱西蒙娜·德·波伏娃(Simone de Beauvoir)的名言即是:女人不是天生的。而是后天的父权制社会强行将某种“女性特质”的社会规范套在所有生物学意义上的“女性”身上⑤。这就是女性主义理论的逻辑起点。而另一方面,标志着女性主义思想高峰的结构主义精神分析创始人拉康同样有句名言:女人并不存在。这是从他的镜像理论的立场提出的观点。拉康认为,任何主体的存在都依赖于与他者(other)的关系⑥。所以英国学者伊丽莎白·赖特在《拉康与后女性主义》一文中指出:“拉康的名言‘女性并不存在’表明,在潜意识中‘女性’没有能指。面具伪装揭示出,女性心里存在着一个心理结构,它不是对男性欲望做出的反应,而是对男性幻想做出的反应。”⑦ 虽然是与波伏娃一样,拉康也极力反对把性别身份归结为生物决定论,但他并不是作为女性主义者,而是作为一个男性研究者,与弗洛伊德本质上相似,即把女性作为欲望对象来考察男性精神史的一部分。他很清楚地看到女性未能摆脱作为男性的纯粹他者的地位,以及女性的超越男性话语强权的时代远远没有到来。一切都是危机,何去何从,是思考的问题,而没有方向。
澄清一些概念,再回过头来看20世纪90年代的中国女性书写“狂欢”局面:理论批评及创作文本。
对性别身份的强调、以及对女性主体的凸显,既是当时文化环境中的一个理论突破口,也是宏大叙事裂变的必然。但西方女性主义理论,对于中国的女性书写而言,仅是可以借助的道具,或者伪装的面具,远远不是它们的精神内核。因为这涉及有别于西方的中国性别教养传统,也包括革命传统。
但无论是文化传统还是革命传统,中国历来不存在个体。它是一元论的哲学观,并不适合于产生二元对立的概念。即便是男女半边天的时代,中性的实质也是男性气质的伪装。不存在真正的中性或者说跨性别。
那么女性气质又是什么呢?
美国学者苏珊·布朗米勒为她的书《女性特质》(Femininity,“女性气质”的另一个中文译法)中译本作序时专门向中国读者介绍:“‘女性特质’不同于‘女性’。诚然,男女两性之间存在一些生理差异,但是女性特质却将这些差异成百倍地夸大,以使女性身体更为柔弱,行动更为迟缓,行为更加犹疑,谈吐愈发缺少自信。此外,女性特质还是一大套令人窒息的繁文缛节,束缚着女性,使女性不能在工作中充分施展抱负,不能与男性展开正常竞争。运用女性特质的艺术成就或许趣味盎然,但不容忽视的是,女性在笑纳‘美丽’、‘纤细’、‘动人’、‘雅致’等词藻的同时,也在接受一连串的樊篱枷锁。”⑧ 她认为,在这个世界上,强权的美建立在对柔弱无力的赞美上。这其实是与中国经典《易经》中所谓的“阳以刚为德,阴以柔为用;男以强为贵,女以弱为美”对应的,所以中国读者对她关于女性气质的解释毫不陌生。然而这种被认为是在父权体制下产生的、是父权文化所塑造的、并以此确定女性是屈居于男性之后的“第二性”的女性气质,因为它与作为伤害的、破坏自然的、强权霸道的“男性气质相对应,也被近年来发展起来的生态女性主义者所赞美。它被认为具有有益于人类的关爱、养育、保护的特性”。
这就是女性主义理论自身的矛盾性和演变。而20世纪90年代的中国女性书写,无论是理论意识还是创作意识,更多是受到来自女性主义第一阶段(19世纪中叶至20世纪30年代,为提高妇女社会地位争取权益的女权主义运动思潮)和第二阶段(1949年波伏娃的《第二性》发表以来至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从更深厚的层面来认识和争取妇女权利与权力的女权主义后期,在中国也译为女性主义以示与第一阶段区别)的影响。
另一个事实是,在西方女性主义对“女性特质”质疑、批判或者争议的同时,也在追求妇女解放的社会运动中形成并发展它的理论系统。而中国妇女此时正在男性导师的引领下,将“女性特质”作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环境下产生的前进路上绊脚石逐一抛弃。她们越来越坚定地去性别化,沿着“中性”路线走向解放与革命。一直到成为“无产阶级力量”进行斗争并成长起来,她们的信念与气质被培养成为挑战权威的政治符号。从行为上看,这是更为激进的方式。
无论是沈远的艺术行为,还是罗丽莎的社会调查,她们都见证了中国现代史这一段真实而特殊的妇女史。
然后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后,改革开放的政策使中国逐渐进入跨国资本的网络,国家权力模式也悄然发生一些变化。人们的政治信仰谱系及记忆正在经历断裂。本土历史文化传统及全球化权力形式交叉重叠在这个变革的时代,并碰撞出新的话语空间和新的价值取向。
经历了寻根、寻找男子汉以及文化热的80年代以后,尤其是20世纪80年代末的政治冲击波以后,人们对政治及思想普遍丧失热情。虚无思想、个人化经验以及文化的商业娱乐化都随着世纪末的来临形成中国的现实文化气氛。
怀旧是一种情绪。而从本质上说,女性气质正是一种怀旧的、浪漫的情怀。也是一种想象性的记忆。所以,“回到女性自身”、“女性个人话语”、“女性经验”等等成为90年代以来女性书写的基本特征,尽管被扯上“中国女性主义”的旗帜,却是模拟性的探险。
正因为来自西方女性主义的理论启示,无论是女性文本,还是理论批评,中国的女性作家及批评家找到一个很新鲜的道具。伍尔芙、杜拉斯、波伏娃,直至汉娜·阿伦特、苏珊·桑塔格,她们的作品及主张不仅仅在中国受到热捧,她们独立特行、标新立异的生活方式也成为模仿及想象的对象。至于埃莱娜·西苏关于“躯体写作”和“欲望表达”、贝蒂·弗里丹在《女性的奥秘》所号召的发问“我是谁?我想从生活中得到什么?”凯特·米利特在《性政治》中所认为的女性主义在根本上是政治运动,有其明确的政治理想,并猛烈抨击父权制……这一切,都很大程度影响了中国知识妇女关于女性主义的想象与接受,而且她们也以自己的方式努力去吸纳。
然而,中国的女性主义者们并未能充分理解西方女性主义理论的内在张力,它的矛盾性、不确定性与演进速度是具有多义性的。而要在以父权主流价值体系的模式内重新构建一个女性价值体系,就像是揪着自己的头颅飞翔,这种姿态更具有虚拟意义。这也就是批评者在以女性主义尺度对这些文本进行衡量时,理论与创作都面临无路可走的困境。
戴锦华也承认:“说到女性写作我很矛盾,这是我作为批评者的自我分裂:一方面我有训练有素的文学批评的方法、标准和我对文学审美的渴望,另一方面是我自己的女性体验。作为一个女性读者和一个批评者,我经常是分裂的,我对陈染小说的批评也就是这种分裂的流露。就是说,我在长篇小说中会渴求一种结构,我认为长小说最重要的形式因素是结构,每个长篇小说的结构也意味着把握社会的方式。这是《私人生活》所欠缺的。但从女性文学的角度来看,有没有可能获得极有把握的把握社会的方式并变成文学的结构,我也不知怎样回答。王蒙老师在林白作品讨论会上曾说‘支撑林白写作的支柱是写作本身’,我就想到,写作本身是否能够支撑写作。这就不光是林白写作的问题,而是女性写作和先锋写作的问题。如果写作本身尚不足以支撑写作,那么有什么东西能够支撑写作。我认为陈染的这部小说中,写作行为也是非常突出的一件事:写作、女性、私人、私人空间、私人生活,仍是作品中重要的支撑点。仍是一个困境。我没有答案。”⑨
“作为女性写作”的立场与女性主义的立场显然有本质的区别。以女性的方式与视角去理解世界感受生活,并表达个人内心经验,作为接受西方理论思潮影响的现代中国知识妇女,这种方式构成某种与女性主义理论互为阐释的关系,这是毫不奇怪的事。性别作为女性主义修辞中最基本和核心的概念,对抗与颠覆的方式也并非是唯一的方式。可以说女性意识在女性书写中无处不在,但对性别身份的追问与确认的确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女性书写中个人化写作中重要的内容。这也意味着中国女性文本的“成人仪式”。她们不再想象娜拉的命运,或者假扮花木兰,由于女性主义的西渐东侵,以及世妇会带来的冲击波,中国知识妇女的思维获得更大的自由度,包括自我意识与性别群体意识。不否认这些妇女写作中某些女性主义的成分,但与其说它们是女性主义文本,不如说是对女性主义文本的模拟。如果要以西方的女性主义理论为参照点来解析中国文学妇女们的写作,可以说中国实际上并不存在女性主义写作。
回到中国的性别教养传统。它首先从属于国家的社会政治秩序,即家—国的秩序。它们是一样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夫高于妻,男高于女。这是一个基本框架。其规则是:君王与父亲是主体,臣民与子弟是客体;妇女的“三从四德”也是从这个框架中复制而来的。这种主体与客体之间和谐关系的建立,在中国传统伦理学与哲学观中,关键在于“敬”与“礼”。敬是一种特殊的屈服方式,礼也是一种克己的妥协的方式。在稳定这种大政治格局的前提下,各自找到合理的存在位置。在中国这种文化主流传统中,国家、家族、家庭利益是至高无上的,并不存在个体的独立与自由,更没有平等可言。所以,不论男人还是女人,他们都不是独立的个人,或者说都是不完整的人。男人与女人,不能简单等同于压迫者和受压迫者,而是他们在这个秩序中的代言形象是什么。虽然纲常伦理决定了性别关系实质上的不平等,但男尊女卑的性别秩序是设计于君为臣纲父为子纲的政治及家族秩序之下的。以孝为先的伦理传统使得“慈母严父”成为二元并立的平等概念,“男主外、女主内”的分工也使妇女在家庭内部的生活领域获得占主导地位的可能。从中国古代妇女的家居生活考察,她们在被规定的生活空间内部,寻找建立自己的生活文化与优越感的可能。譬如《红楼梦》里的大观园,以及贾母、凤姐的权威,仅仅归结于曹雪芹对女性的同情与怜爱是不符合逻辑,不能令人信服的。作为被视为现实主义作品的中国古典名作,它的情节逻辑必有其现实的基础。由“家国同构”这种政治构建模式建立的集体主义特征与宗法等级制度是抹掉个人面孔的,这与强调个人主义、个人意志、自由与权利置于社会之上的西方文化大相径庭,即便是在近现代史上中国文化传统不断受到来自西方文明的冲击与影响,即便是深受西方文化影响的思想启蒙者们强调个人解放的五四时代,个人主义的文化思想始终处于从属于代表民族、社会群体的“大我”与集体的思想脉络之中。
而正因为这种从属性,中国妇女的性别角色更有赖于社会建构,而天性中生物学意义上的性别身份及自我意识总是被隐匿或消失。美国20世纪60年代的妇女运动提出的一个口号是:“个人的就是政治的”⑩,它要提倡的就是妇女解放从个人身边的事情做起,要从私人生活上着手解决男女不平等的现象。而在中国文化传统中,无论是漫长的封建时期,还是以颠覆传统为目标的“妇女解放”的革命时期,中国的妇女性别角色都处于父权文化的塑造之中;无论是继承传统还是颠覆传统,妇女们的权力与权利都必须符合集体的要求。集体主义扼杀了爱的能力。敬与礼是一种社会规范,是秩序的要求,而爱的能力却是从自我的心灵发展并培养起来的。由于不同于西方的文化背景及思想传承,不同于西方的社会性别话语系统,中国语境的现实决定对女性主义的解读只可能置于中国本土的语言生成中。如果说西方从女权运动到女性主义的形成发展,是在女性自发谋求与男人相等的权利与权力的实践活动和理论挑战,中国的新旧妇女观则主要来自社会总的道德规定与由男性导师引领的民族的、革命的运动。
这种巨大的差异性即便是在今天全球化、以及中国改革开放的背景下,它的鸿沟依然无法抹去。所以,颇有先锋意味的20世纪90年代的个人化女性书写,一直在其价值取向上呈现自相矛盾及困惑的一面。由于当时中国大陆意识形态整合性功能的弱化,个人获得相对自由的存在空间;涌入的各种西方文化思潮及艺术方式也为创作者提供更多参照与启发的途径,但它们也深深困扰着背负本土历史文化的写作者们的精神思维。所以,美国学者苏珊·S.兰瑟从女性主义叙事学的角度指出:“无论是叙事结构还是女性写作,其决定因素都不是某种本质属性或孤立的美学规则,而是一些复杂的、不断变化的社会常规。这些社会常规本身也处于社会权力关系之中,由这种权力关系产生出来。作者和读者的意识、文本的意义无不受这种权力关系的影响。这种权力关系涵盖作者、读者和文本。”(11)这样我们不难理解当女性个人化写作越专注于私人隐密经验,越将身体作为灵魂的出口大胆挖掘灵魂深处的潜藏,便越遭受两面的夹攻:女性主义批评的“捧杀”与主流意识形态的“棒杀”。而出版商的商业包装及运作,也戏剧性地、符号化地将解构“菲勒斯中心”变成“菲勒斯中心”的演出场所。同时,写作者自身也经历精神的窄门,坚守、绝望、逃离的孤绝姿态成为他们在幽闭的私人写作中的结构方式。
这是非常有趣的悖论:个人化写作以女性个人经验及躯体秘密作为书写对象,借以反抗男权中心话语,但它很可能也变成“被观看”的对象,因此而满足男性的窥视欲望;而对私人空间的关心和自主意识的挣扎也常常在困惑与迷惘中被市场收购,成为商业与娱乐的兜售工具。这种问题,其实也存在于西方的文学环境中,它与消费社会的价值取向有关。伊丽莎白·考伊等人在《表现与交流》一文中指出:“近十年里,妇女的小说以第一人称现实主义叙述作品的姿态复苏,这是一种在观念上契合女权主义的形式;作者视之为第一次以不掩饰的声音讲述妇女的故事的一种方式。以致认为作者与主人公一致,作者、主人公又与‘妇女‘一致,出版商用它作为一种推销手段,把妇女的创作作为一种颠覆的、性的自传——一种性别的自传去兜售。”(12)
随着新世纪的到来,中国大陆社会形态全面转型,文化环境则表现出个性与思想性急速衰退,欲望话语获得合法性建立。“美女作家”犹如品牌商标,开始出场。至于以个人化写作进入中国当代文学史的20世纪90年代活跃的妇女写作群体,她们的写作风格悄然发生转变,并且分化。
林白表态:“至于女权主义,像耶利内克一样的女权主义者,我是敬畏的。但我认为,一个强大的人才能成为女权主义者,斗士,英雄,但我生性懦弱,对厉害角色天生就有点害怕。就让内心强悍的人选择耶利内克吧,我愿意做一个弱小的人。我需要抱慰,不需要斗志。”(13)从《枕黄记》到《万物花开》,这两部长篇小说是她创作的一个完整转型。林白从窄门走出来,一直走到民间、底层。接下来发表的两个中篇小说《去往银角》和《红艳见闻录》(《上海文学》2004年6月号)是关于当下中国底层女性——下岗女工与暗娼的生活。在受苦、遭劫、蒙耻的这些女性人物作为当代社会的某些中国妇女人生境遇,那是人性幽暗的角落,如果仅仅用女性主义来界定,便是牵强的说法。同样,曾经在20世纪80年代因小说《你别无选择》成名的女作家刘索拉,在搁笔多年,游走于欧美先锋音乐圈之后归来,在新的世纪推出新的长篇小说《女贞汤》以及新歌剧《惊梦》。她在接受访问时表达她对创作中的女性意识与女性主义的看法:“我写女性意识时不是光强调女权主义和女性优越等,我倒是更强调女性心理的全面角度,包括女性特有的阴暗,狡诈,软弱,和心理障碍等等。强调女性的平等,必须面对女性的弱点,和有能力自嘲。作为一个女人,我看一块石头都能看出女人味儿来。比如母狮子撒尿,尿在什么地方都是母狮子尿,它还用强调女性意识吗?”(14)
陈染在2007年的夏天出版了散文集《谁掠夺我们的脸》。她则在《一些不连贯的思考》一文中表达有关写作个人化问题的立场:“既然小说是艺术的创作,是对经验的想像的产物,那么与作家的个人隐私有什么关系呢?我想,我的隐私是属于我本人的,它是永远不会公之于众的。……个人是人类的基本单位,精神的个人化的程度从某一侧面可以看做一个社会文明的标志。英国的人类学家利奇(Edmund Leach)在二百年前的《社会人类学》里就已经谈到‘个人主义是现代社会以及现代艺术的中心思想。’这个个人,决不是‘老子天下第一’,而是文明社会的丰富、多元、平等和百花齐放。……而当世界文明发展到了今天,我们今天的艺术观念却仍然停留在这个早已不成其为‘问题’的问题上讨论来去,真是令人啼笑皆非。这个问题的存在令人羞愧。”(15)
实际上,她们并不认同个人化写作就是自叙式的说法。至于女性主义,概念的借用甚至理论的启示是存在的,从文本的思路足可以看出这些蛛丝马迹。但如果一定要为这个阶段的中国文学妇女群体所发出的声音命名,可以说这是中国女性性别意识的复苏期,它并不是沿着西方女性主义的方向前行的,它可能是在模拟中返回。越过中性历史,返回民族传统的假想中。记忆并不可靠,那些似是而非的历史事实十分可疑,表象带有太多伪饰,这就难免困惑甚至痛苦。除了生理性别,当然学者们在强调社会性别。但精神性别是一种内在的传承,也是内心的镜像,它有可能被隐匿,但不大可能被完全割断或粉碎。
所以,关于女性气质以及性别身份,这些作为女性主义的关键词,我们必须回到民族的文化传统与现实的中国语境,才可以借此来观照中国文学妇女们的写作真相。 ■
【注释】
①② 沈奕斐著:《被建构的女性》,76、77页,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4月版。
③ 参见《信息时报》2005年6月15日B05版《女性书写的“中性”历史》。
④ 参见[美]罗丽莎著:《另类的现代性——改革开放时代中国性别化的渴望》,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年5月版。
⑤ 参见[法]西蒙娜·德·波伏娃:《第二性》(全译本),中国书籍出版社,2004年4月版。
⑥ 参见褚孝泉译:《拉康选集》,上海三联书店,2001年1月版。
⑦ [英]伊丽莎白·赖特著:《拉康与后女性主义》,110页,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3月版。
⑧ [美]苏珊·布朗米勒著:《女性特质》,1页,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年4月版。
⑨ 戴锦华:《知识女性精神与现实的困境》;转引自《银海网·作家》专栏文章:2001-08-31 13:18:27《生于北京,籍贯山东》。
⑩参见沈奕斐著:《被建构的女性》,149页,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4月版。
(11) [美]苏珊·S·兰瑟著:《虚构的权威——女性作家与叙述声音》,5页,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5月版。
(12)[英]玛丽·伊格尔顿编:《女权主义文学理论》,227页,湖南文艺出版社,1989年2月版。
(13)林白:《不读耶利内克的理由》;载《南方文坛》2005年第4期。
(14)刘索拉:《我的女性主义和‘女性味’》;载《艺术评论》2007年第3期。
(15)陈染著:《谁掠夺我们的脸》,220—222页,作家出版社,2007年5月版。
(林宋瑜,花城出版社译文编辑室主任,编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