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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长春丢了工作
这样的时候
还想继续买买买的时候咋整?
所以小编今天放了个大招
给大家科普下:
在长春丢了工作
每个月还可以领1056元!
虽然不咋多
但是有比没有强
(知足吧,还要啥自行车啊)
根据长春目前的失业保险金标准
市本级月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056元
县市(含九台区)月失业保险金为784元
与此同时,还能享受政府提供的福利
工作介绍、技能培训等服务或者补贴!
失业保险金这玩意
谁能领?
咋领?
下面小编来给大家捋一捋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以及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均应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
①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②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③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注: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失他业保险待遇。
注:

“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是指下列情形:
1、劳动合同期满自然终止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依法破产或关闭、解散,自然解除劳动合同的;
3、非本人主动提出辞职或自动离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本人过失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的;
5、职工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职工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另有规定的。
①失业人员到其户口所在社区办理《吉林省就业失业登录证》;
②到长春市就业服务局填写《参加失业保险单位申领失业金人员名册》,并办理《吉林省就业失业登录证》验证手续;
③当月25日至次月15日之间,凭以下手续申领失业金:《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吉林省就业失业登录证》、《参加失业保险单位申领失业金人员名册》、工商银行结算存折(卡);
④每月25日后持工商银行结算存折(卡)到工商银行营业网点领取失业金。
(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以上的,从第10年开始,累计年限每增加一年,增加2个月失业金,最长为24个月)
长春市社保局工作人员提醒:新申请失业保险待遇人员在办理相关手续时,需携带
1.《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2.《参加失业保险单位申领失业金人员名册》(标有就业部门认定的失业登记时间)
3.《吉林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
4.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户口本。
5.工商银行的结算存折(卡),
在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60日内到社保部门办理相关申领失业金手续。
并不是!只要满足领取条件,外地户口的小伙伴也可以领取呦。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内完成
可以去下面两个地方办理
↓ ↓ ↓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长春市西民主大街809号
电话:(0431)85679952
长春市南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自由大路3388号
有时候,意外来了怎么办?
别着急,小编在呢!
(不手术。。就是给你支个招)
企业不给职工开具书面证明怎么办?
用人单位拒绝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的,失业人员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责令用人单位出具书面证明;
因用人单位拒绝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导致职工无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职工应当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承担。
失业保险年限是怎么计算的?
失业保险的缴费年限,从本人参加失业保险之月起计算,在实行失业保险制度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视同失业保险缴费年限。对在城镇单位就业并已参加失业保险的农村劳动者,缴费年限从单位按缴费基数的2%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之月起计算。
失业找到工作后,再次失业了怎么办呢?
这样确实太惨了,但是有问题就有解决的办法!
失业人员停领失业保险金后,再次失业的,可以再次申领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为:
1.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并参保的,缴费时限重新计算;
2.再次失业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与前次失业应领而尚未领取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再次申领时,需提供:
1.《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
2.发放失业保险金的市民卡或银行卡;
3.本人身份证和有效户口本。
记得收藏好帖子呦
但是小编希望你永远用不到
◆来源:长春那些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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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依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