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缺乏互信的市场上,必然是人人自危却不对他人负责。如果一个工人知道自己在地摊上吃到了“地沟油”,到车间再给别人“投毒”的时候可能就没有羞愧之心了,好人也会逐渐堕落。
沙元森“致癌黑鱼”、“工业粉条”,本报近日曝光的两起案件再次引发了公众对食品安全的担忧。在此之前,奶粉、咸鸭蛋、豆芽、金针菇、馒头、油条等多种食品都出过问题,食品安全底线频频失守,不仅危害健康,还搅乱市场、败坏风气,最终可能导致社会陷入“互相投毒”的困境中。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被称为“史上最严”,但是只有书面的威慑是不行的,食品安全问题能否彻底扭转局面,关键还要看执法环节能否做到“一个都不能少”。
无论是“致癌黑鱼”,还是“工业粉条”,涉案人员都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从生产到销售各个环节都是多人配合。工厂里生产粉条,竟然一点淀粉都不用,只是添加工业明胶和工业甲醛等非食品生产原料,工人再无知也该知道自己干的是缺德且违法的事情。他们之所以明知故犯,也不见得会比在正规工厂多领多少工资,但是一定觉得自己承担的风险很小。这其实也是长期以来在食品安全领域里“以罚代刑”的恶果。罚款一般都是老板“买单”,工人就只管兢兢业业地“投毒”。
以前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执法部门通常都要强调是“个案”,把问题归咎为“少数企业”所为,然后在“少数企业”处理了“少数人”,以此防范整个行业出现灾难性的垮塌。只有“菩萨心肠”,没有“霹雳手段”,只能纵容违法人员不断壮大,迫使有良知有底线的经营者在恶性竞争中败下阵来。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坚持刑事责任优先,其实就是要求执法部门违法必究,而不是只抓“少数企业”的“少数人”。让人欣慰的是,这次参与“工业粉条”生产的三名工人悉数被警方依法执行逮捕。抓一个参与“投毒”的工人,意义并不亚于抓一个贩售有毒食品的老板。现在,很多人明知有毒却不收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反正自己不吃,也不用负责任。如果只是老板黑心,而无其他人见利忘义,很多“投毒”事件是做不成做不大的。只有真正做到零容忍,让所有参与“投毒”的人承担起应该承担的责任,才会在全社会范围内起到震慑作用,让在食品安全上做手脚的人成为没有“伙伴”的人。
对食品安全严格执法,不仅关乎公众的身体健康,也是防止道德滑坡的有效路径。因为各种食品问题层出不穷,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把目光投向了境外市场,中国消费者不只抢购进口奶粉,也开始海淘大米、食用油等日常食品。这种看似激进的选择也是对国内市场投出的不信任票。在缺乏互信的市场上,必然是人人自危却不对他人负责。如果一个工人知道自己在地摊上吃到了“地沟油”,到车间再给别人“投毒”的时候可能就没有羞愧之心了,好人也会逐渐堕落。所以,抓好食品领域的监管,也有助于巩固社会的道德基础,从根源上防止社会溃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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