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通知》(以下称《通知》),要求各市、县(区)、镇于今年5月底前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病死畜禽无害化设施建设规划,确保2016年基本实现全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
《通知》明确了从事畜禽饲养、屠宰、经营、运输的单位和个人是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第一责任人,负有对病死畜禽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向当地乡镇政府和畜牧兽医部门报告的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抛弃、收购、贩卖、屠宰加工病死畜禽。
《通知》要求各市、县(区)要根据当地畜禽养殖、疫病发生和畜禽死亡等情况,统筹规划和合理布局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体系,组织建设覆盖饲养、屠宰、经营、运输等各环节,与当地养殖、屠宰规模相适应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所,确保2016年基本实现福建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
同时,福建省今年将进一步强化监管队伍建设、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完善监管工作措施来健全无害化处理监管体系,对于违法销售、屠宰病死畜禽和加工、制售、经营病死畜禽产品的企业,要列入“黑名单”并公开曝光。
另外,福建省还将全面推进畜禽保险,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作为保险理赔的前提条件,鼓励保险机构与无害化处理单位合作,不能确认无害化处理的,保险机构不予赔偿。
五部门努力确保病死畜禽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
11月25日,农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召开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建设有关工作。
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强调,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迫切需要,是确保“舌尖上的安全”的迫切需要,是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他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建设,努力确保病死畜禽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从根本上解决随意抛弃病死畜禽,甚至病死畜禽产品流向餐桌的问题。
一要加强领导,落实相关责任。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建设作为一件大事要事来抓,将其纳入政府绩效管理考核指标。当地政府守土有责,要切实担负起管理责任。要抓紧建立部门间联动机制,健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把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养殖经营者的责任落实到位。
二要加强规划,健全处理体系。科学规划,统筹布局,对生猪调出大县和年饲养量在5000万只以上的家禽养殖大县,原则上每个县都要建立专业无害化处理场。所有规模养殖场户都要通过自建设施或委托处理纳入无害化处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