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公布了2015年第二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其中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不合格信息中,青岛长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次“珍炒皇浓香初榨花生油”苯并[a]芘含量超出国家标准,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曝光 花生油强致癌物超标
在此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类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中,标称生产商为青岛长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委托分装商为青岛鹏成食品有限公司,2013年12月4日生产的“长生牌880mL/瓶珍炒皇浓香初榨花生油”被检出“苯并[a]芘”含量24微克/kg,而根据国家标准,每公斤花生油“苯并[a]芘”含量不得超过10微克,而更为严苛的欧洲标准的每公斤含量不超过2微克。
记者采访了解到,“苯并(a)芘”是多环芳香族碳氢化合物中具有代表性的、国际公认的强致癌物质之一,通过呼吸道等可被人体或动物吸收,高剂量食用可能导致人的癌变和孕妇胎儿畸形。同时专家介绍,苯并[a]芘对人体的影响是一个慢性过程,具有长期性和隐秘性。其产生主要是花生油的生产工艺存在问题,可能是加工过程中的高温煎炸也可能是花生油原料中存在杂质。
此次国家食药监总局公布的2015年第二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014年第三阶段第二批食品安全抽检,监督抽检了包括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肉及肉制品等23类食品的21188批次样品。
探访 商超问题产品已下架
昨日,记者探访了市区几家大型商超,均未发现问题批次产品 “珍炒皇浓香初榨花生油”。丽达、家乐福、台东利群等货架上在售的长生花生油分装企业均为青岛鹏成食品有限公司。 “以为长生是大品牌,而且平时我们家吃的都是长生花生油,没想到也会出问题。 ”市民周女士告诉记者。
“这种物质的出现就是在炒制花生的过程中出现,跟原材料的使用也不无关系。 ”食品专家辛先生告诉记者,花生油制作过程中先要炒制,如果相关技术不成熟就容易导致“苯并[a]芘”含量超标。记者了解到,苯并[a]芘是一种强致癌物质,通过呼吸、食物等途径进入人体,对眼睛、皮肤有刺激作用,严重时会致癌、致畸甚至导致DNA突变。
回应 百桶试销品召回封存
此批次致癌物超标的花生油是什么原因导致?目前处理状况如何?对此,昨日记者联系了青岛长生集团相关负责人,该公司综合部王女士回应记者:“被抽检的这批次产品我们当时只生产了100桶试销产品,放在城阳区一间小超市试卖,被国家食药监总局抽检到了。 ”王女士告诉记者,该公司得知初次抽检结果时立即向食药监总局申请行政复议,“当时知道是湖北一家化妆品实验室化验的,我们就对结果有异议,所以就申请了行政复议,然后就进行了第二次化验,结果显示苯并(a)芘含量比首次检验少很多,稍超临界线。 ”王女士所说的“稍超临界线”指最终抽检结果每公斤24微克的含量标准,超出国家标准14微克。 “生产的100桶花生油,我们已经根据有关规定召回封存处理,不会流通到市场上。 ”王女士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