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窗合同
甲方:
乙方:
一、工程地点:
二、工程名称: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四、承包内容:
乙方负责承接 栋楼的塑钢百叶窗的材料制作、安装,各窗型的制作及安装应严格按照建设单位通知要求和大样图制作方案说明进行施工。乙方所承担 栋塑钢百叶窗首先进行材料封样,制作样品,并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确认后,最后在大面积施工。
五、质量工期要求
1、塑钢材料如下:型材采用海塑型材,配件采用标准型产品,框与墙体接触面采用发泡济填满,具体要求详见外墙窗制作方案说明执行。
2、安装质量要求: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塑钢门窗施工规程与设计图纸要求施工,安装质量必须达到合格验收标准。
3、整个工程工期从鉴定合同之日起200元/天计算进行处罚。
六、费用、付款及结算方式:
1、结算价格:合平均单价 元/m2
2、合同暂定总价款,最终以实际结算面积为准。
3、乙方将所有框安装完毕后,甲方在15天内支付总额的50%进度款;窗扇安装完毕,甲方在15天内支付总额40%的进度款,整体门、窗扇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三月内付清工程款。
4、本合同价格包括:生产制作、运输、安装、成品保护、所有材料费、人工费,但不包括与土建配合费。
七、甲方责任:
1、提供工程所有有关设计图纸及要求,准确提供统一门窗洞口尺寸,并由现场施工员在设计大样图或门窗尺寸上签字认可。
2、提供材料库房,在现场内提供电源接口给乙方使用,
3、负责协调乙方与土建等有关方面配合施工,不向乙方收取配合费。
4、对乙方的安装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提供技术要求。
5、因甲方原因而造成的材料费、返工费、运输费等由甲方负责。
6、由甲方原因及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拖延,相应延长工期。
7、甲方积极组织协调工程完工验收,并协调乙方办理竣工结算。
八、乙方负责:
1、所有材料进场时先材料报审,完工后并向乙方提供交工资料一式2份原件。
2、按甲方要求设计窗型,负责按生产制作标准和安装标准认真制作安装.
3、负责乙方施工人员遵守甲方现场各项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所有安全事故除保险公司的赔付外,其余全部由乙方自行负责。
4、因乙方原因在制作、运输、安装过程中造成的各项损失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5、负责产品制作、安装、运输过程及交工前的清洁、保护。
6、明确派驻现场施工的负责人及技术、质量和安全员。
九、保修服务
1、验收合格后12个月内因制作安装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免费维修。
2、二年内因住房使用不当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维修,收取材料费和适当的人工费。
十、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如中途单方面撤销或无故不履行合同,除应偿付对方未履行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外,还要偿付对方的一切损失。
十一、本合同附建设单位通知单及外墙门窗制作方案说明,作为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明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十三、本合同经双方签章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共同信守执行。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