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中国仓储协会、中国中药协会联合主办的“首届中国中药材物流大会”在北京召开,来自商务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部门以及中医药企业的与会人士普遍认为,中药材现代物流体系亟待建立,中药材物流基地建设要加快提上日程。
记者从大会获悉,目前《中药材物流基地规划建设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已经成形,正在征求业内意见,将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发布执行。
据了解,长期以来,中药材种植以农户为主体,中药材流通以专业市场为主渠道,个体商户及中小企业是专业市场的经营主体。我国中药材流通基本处于“小、散、差”的状态,远远落后于我国物流业发展的整体水平,存在仓储设施落后、加工包装技术落后、储存养护技术落后、违规使用硫磺与磷化铝熏蒸的现象普遍等多个突出问题。
“长期以来,政府在整顿中药材市场方面所下的力气不能说不大,采取的相关措施不能说不多,但实际效果却不尽如人意。”国家食药监总局药品化妆品监管司副司长刘小平指出,究其原因,还是中药材产业链长期处于低水平发展的状况,无论是中药材种植、初加工,还是中药材的流通方式、物流方式都存在问题,特别是专业市场交易方式落后,分散经营,分散仓储,缺乏统一标准与质量追溯。
刘小平认为,要改变这种状况,必须改革中药材流通模式,在引入电子商务等交易方式的基础上,构建中药材现代物流体系。他表示,作为国家食品药品质量监管的政府部门,国家食药监总局将根据国家的规划,积极推动与支持中药材现代物流体系建设,同时,将根据自身监管职能,对应中药材物流发展方向和生产流通环节提出更高的质量管理要求,如要求中药注射剂药材来源及饮片质量要具有可追溯性,明确鼓励和引导中药生产企业逐步使用可追溯的中药材为原料,在传统主产区建立中药材种植养殖和生产加工基地,保证中药材质量稳定,新修订的药品GSP也将针对中药材经营质量要求,制定中药材、中药饮片储存养护的附录文件。
4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2个部门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司长常晓村表示,商务部是主管商贸流通的部门,上述规划中涉及的发展目标主要是:一是到2020年推动流通环节的中药材规范化集中仓储率达到70%;二是初步形成采收、产地加工、包装、仓储和运输一体化的中药材现代物流体系;三是推动中药材现代物流体系与中药材追溯体系实现无缝对接。为推动实现这三大目标,常晓村认为,要在政府规划与政策引导下,充分发挥企业的市场主体作用,以企业化的运作方式代替原来分散的商户运作模式,推动中药材物流的标准化、集约化和现代化。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司司长桑滨生也表示,当前的中药材物流环节确实到了刻不容缓的改革关口,改革所需的内外条件也已基本成熟,企业要充分认识到中药材物流必然走向标准化、专业化、规模化、信息化的发展趋势,主动适应物流发展的需要,加强自律,带头促进中药材行业的整体提升。
在中国仓储协会会长沈绍基看来,实现中药材产地加工的集约化、包装的规范化、仓储的集中统一管理,以及保障中药材在流通过程中的品质,实现物流管理与追溯管理的无缝对接,这些是发展中药材现代物流的核心问题。
目前,我国现代信息技术、中药材气调养护、冷藏保质技术的发展及集中仓储与管理模式的成熟,已经为改变传统中药材物流方式提供了较好的条件。据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原巡视员温再兴介绍,在中药材物流标准体系建设方面,中药材仓库技术规范、中药材仓储管理规范均已发布,中药材气调养护技术规范已经报批,中药材产地加工技术规范、中药材包装技术规范等仍在制定中。
此外,从大会上传来消息,为落实国家《中药材保护与发展规划》提出的5年内规划建设25个中药材物流基地的任务,在商务部市场秩序司的指导下,由中国仓储协会与中国中药协会组织起草的《全国中药材物流基地规划建设指引》已经成形并开始征求业内意见。据悉,《指引》提出了全国中药材物流基地规划建设的总规模、25个网点布局,明确了基地建设的主体与条件,并规定了基地建设的推荐、评价与认证规则等。《指引》将在征求业内意见并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发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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