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25日是第25个全国“土地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宣传我国土地资源的基本国情和基本国策,大力推进节约集约利用,推动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为认真做好第25个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周活动,按照《红河州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第25个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红国土资〔2015〕42号)文件要求, 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第25个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周活动宣传方案。
一、活动主题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推动土地利用方式根本转变
二、活动时间
第25个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活动周从2015年6月22日开始至6月26日结束。
三、宣传重点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节约优先战略,结合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重点宣传以下内容:一是广泛深入宣传我国土地资源国情、国策,宣传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珍惜土地资源、节约集约用地意识;二是广泛宣传各地坚守耕地红线、扎紧耕地保护“篱笆”,以及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转变土地利用方式的做法、经验和成效,三是广泛宣传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推广节约集约用地好模式、好典型、好经验,推动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四是广泛宣传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取得的新进展,深入宣传的解读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重要意义,积极做好舆论引导,为推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四、宣传形式
(一)现场宣传。县局组织在县城十字路口或县城繁华中心地段布置现场,各国土资源所在当地乡镇所在地自选时间作现场宣传。宣传活动包括:法律咨询、发放宣传品及宣传材料,解答群众咨询等。
(二)网络宣传。在县国土资源局网站上登载宣传方案全文及宣传口号。
(三)标语宣传。在宣传周期间,县局负责组织在县便民服务中心门口外及城区人流较集中的路口或街道悬挂宣传横幅、粘贴宣传标语;各国土资源所在各自乡镇辖区内街道、村、组醒目位置刷新或悬挂若干条标语。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提高对开展第25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深刻领会全国“土地日”宣传主题和口号,确保本次宣传活动上下联动,形成强势,富有成效。局成立第25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普振东同志任组长,副局长王国鹏同志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长、各国土资源所所长或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法规科,由法规科科长曹翔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活动的开展、有关材料的收集整理与上报等工作。
六、责任分工
(一)局机关现场宣传
县局宣传资料、用品由局办公室负责;宣传咨询桌椅由办公室负责安排。
(二)网络宣传
活动宣传方案全文及宣传口号由信息中心负责在县国土资源局网站登载。
(三)标语宣传
横幅、竖幅标语内容由法规科拟定,办公室负责制作;各国土资源所自行负责各自所需的各种材料。
七、局机关现场宣传时间及参加人员
时间:6月25日早上10:30-12:00。
地点:县城体育广场
参加人员:局领导、机关各室长及法规科全体工作人员。
八、第25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标语(选用)
1.人多地少是国情,节约集约要先行。
2.珍惜土地,永续发展。
3.节约集约用地,保障科学发展。
4.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
5.加强土地督察,依法管地用地。
6.严格土地执法,打击违法用地。
7.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转变土地利用方式。
8.保护耕地 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命线。
9.落实资源节约优先战略 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10.土地关系你我他,节约集约靠大家。
11.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12.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13.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
14.发展是硬道理 节约是大战略。
15.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
16.坚守耕地红线 保障粮食安全。
17.保护土地生命线,构建和谐大家园。
九、活动要求
(一)做好宣传策划。各国土资源所要高度重视全国“土地日”的宣传,加强组织领导,围绕“土地日”主题,精心策划,统筹安排,结合各乡镇实际制定具体宣传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土地日”主题宣传活动取得成效。
(二)搞好协调联动。各国土资源所要继续坚持以往的成功做法,加强与当地乡人民政府沟通合作,充分发挥乡镇各所站、学校的作用,面向不同受众群体,以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形式,联合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增强主题宣传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
(三)创新宣传方式。要在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开展宣传的基础上,要注重充分利用网络、微博、微信、手机等多种新媒体扩大宣传、拓宽宣传渠道。在宣传方式上可采用接受媒体采访、举办各类专题活动、网络在线访谈、制作公益广告、录制专题节目、开展微直播微访谈等多种形式,提高社会的关注度和参与度。
(四)增强宣传实效。各国土资源所要严格按照中央和部有关要求,坚持厉行节约,转变工作作风。在活动安排上要本着简约务实的原则,反对铺张浪费,不得举办无实质内容的各类庆典活动。举办户外大型宣传活动的,要加强统筹协调,严防在活动期间发生安全事故及群体性事件,确保主题宣传活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五)活动总结。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活动结束后,各国土资源所要对本单位“土地日”主题宣传活动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提出改进全国“土地日”宣传的意见和建议,活动周结束后,请各国土资源所于2015年6月27日前将本乡镇开展活动的总结和图片资料(图片资料为JPG格式,附图片说明)、影视资料(DVD光盘)报送州局政策法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