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不吝啬自己去喜欢谁,也从不轻易去爱任何人。哪怕深爱着一个人,不到最后关头,我都会咬紧牙关,绝口不提。因为若不能一起走到最后,任何的“爱”都是大言不惭且毫无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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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感情到最后,其实无非拼的是谁更讲义气。够义气的,不会丢下相濡以沫的战友。
但在我听来,义气这件事情,虚伪得好生让人绝望。
若单单为了这一份责任和义气,那还不如大家做兄弟来得更好。真的够义气,不是违心留下来,而是告诉他,或者放他走。
在这个世界上,有件事情叫做“遗失的美好”。于是张爱玲写“红玫瑰和白玫瑰”,于是古往今来,像振宝这样纠结两难的男人女人,从来都不缺少。
我想,每个人心里都清楚自己最渴望的是什么。那么何必去管那些道貌岸然,就去要你所想要。哪怕,你认为这样做是自私且伤人的。但你当下若想做好人,终有一天,你会发现所有的事情都开始变得不甘心,你开始刻薄一切要求一切,因为你觉得自己曾经委曲求全,做出了牺牲。
而这虚伪的牺牲,谁又真的想要?你不过是害怕自己做了坏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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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如果说,思念总归要比相对更美好,那么红玫瑰与白玫瑰,你愿意做哪一支?你想了又想:做了红,白的成了夜明珠,自己成了蚊子血;做了白,红的成了朱砂痣,自己成了饭粘子。你觉得两难,觉得怎样都不好。
谁都不愿意自己成为了退而求其次的那个“次”。只不过有的人可以忍,有的人却不行。智慧一点的女人,会用柔情和装傻去化解,那么烈女呢?烈女会折了花丢进垃圾桶,哪支也不做,哪支也不要。
而我,显然一直是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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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日复一日,男女间无非柴米油盐,揭开若即若离的那层美好的纱,真面目相对久了,任谁都会生厌。所以,漫漫人生,更不能只靠义气过日子。不然,总要频频回首当初的美好,散落在天涯的花儿以及永远没能得到的那一颗夜明珠。而这唯一仅有的一次,就真的被自己白白虚掷和蹉跎掉。
你这样要求自己的人生,那么对方,是不是也拥有同样的权利呢?所以看开了,就没有什么不可以,不能接受和不可原谅。只不过,大多数的人不能原谅的是,自己还没玩够,而对方却已经早早退场。
我想,我还是不够单纯美好善良。我太敏感,太警觉,太容易竖起身上的刺。
我不好。
4
爱情,可以一次又一次重复发生。爱上一个人,爱得痛了若还无法得到,便可以放下,转身去爱另一个。
这一个和另一个,其实也没有什么本质上的不同。无非就是,谁更顺眼,谁更伤人,谁更难搞定罢了。谁更美且难以得到,谁就更让人惦念得多一些,更不甘心一些,更难忘一些。人,都是这样贱的。
后来才知道,其实你不过更爱那时的你自己。因为那个你,付出的比较多。
到底,人的本性还是爱自己更多。A女以为自己痴心绝对地爱着B男,出意外的时候,本能的第一个反应还是自己先逃跑。所以,没有遇到事情的时候,永远不要讲自己是怎样的人,因为有的时候真相可能连你自己都不会知道。
对不起,我真的是一个怕麻烦怕到会死的人。我不是悲观,只是希望自己能够做到透彻体谅,给彼此足够的尊重和转身的自由与余地。我太极端,太完美主义,所以我要的总是很难得到,因为太纯粹。
我想起有人对我说,人不可能生活在真空里。那么与其痛苦挣扎,不如大大方方爱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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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了葫芦一样会起瓢。
关于要精神还是肉体的命题,我一直觉得很恶心。
对于精神洁癖的人来说,任何类似这样的事情,到最后都会变得好恶心。
是你的终归是你的,躲也躲不掉。不是你的别去要。要来的东西,幸福感是打了折扣的。
而且最终你会发现,那根本不属于你。
我很怕对一件事情一个人太过认真。当我太过认真的时候,很容易变得弱智,狭隘,固执,一根筋,然后搞糟很多事情。
所以我更愿意游戏人生。
我从不吝啬自己去喜欢谁,也从不轻易去爱任何人。
哪怕深爱着一个人,不到最后关头,我都会咬紧牙关,绝口不提。因为若不能一起走到最后,任何的“爱”都是大言不惭且毫无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