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忙碌了一年的外来务工人员都会选择回家与家人团聚。受此影响,家政服务市场每到春节都会出现用工荒。许多业主即使开出高于平常多倍的工资都难以雇到适合的家政服务人员。那么,春节将至,业主该如何挑选合适的家政人员才能既满足家庭需要,又避免纠纷发生呢?为此,法官为您支招,教您选择适合的家政服务人员。
慎选公司细查资质
2011年11月10日,家政人员刘女士在王先生家擦玻璃时,不慎从五层楼摔落,经抢救无效于当天19时死亡。事后,刘女士的家属诉至法院,要求王先生承担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律师代理费等共计88万余元,家政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王先生辩称,家政公司未进行专业培训导致事故发生,家政公司应担责。法院审理后认为,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过程中遭受人身损害的,雇主应承担赔偿责任,但雇员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雇主的赔偿责任。刘女士本人存在重大过失,应承担主要责任。最终,法院酌定由王先生承担25%的赔偿责任,也就是赔22万元。
法官提示:春节时,为避免高价聘得低资质或者无资质家政服务人员,业主在选择家政服务人员时一定要去资质健全、口碑好的服务公司,在签聘用合同或其他协议之前,需要对家政服务人员的相应资格证书及健康证明认真进行审查。
签合同条款要细
实践中,业主与家政服务公司签订的合同通常为家政服务公司提供的格式合同。格式合同很难及时作出调整以满足春节期间的市场状况。这就要求业主在与家政公司签订合同时,需要就发生变动的合同条款重新进行约定。为使合同约定与实践相吻合,业主可以选择手写方式,将发生变动的条款补充在原格式合同后,法官提示,在以手写方式对格式合同条款进行变更的时候,为确保合同效力,业主与家政服务公司均需在手写条款处签章、捺印。以免发生纠纷时,在一方对口头约定不予认可时,对方将承担举证不力的后果。
生活细节要讲明
吴老太找了“干零活”的徐某到家当保姆。干了不到一个月,徐某在擦桌子时不小心将吴老太收藏的古董花瓶打碎。吴老太称花瓶价值2万余元,且还会升值,便让徐某赔偿3万元。徐某不赔,双方为此打起了官司。
法官提示:业主可以与家政服务人员在确立合同关系时,首先就各生活习惯进行沟通,就生活细节约法三章。在日常生活中,业主更应避免直接对家政人员发布指令,而应将家政人员当作家庭的一员,相互敬让。如发生纠纷或者重大冲突,尤其是当家庭服务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对家庭财产造成损失或者对家庭成员的人身造成损伤时,业主应及时通过手机、照相记录相应过程,并在第一时间拨打报警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