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法庭安全和秩序,保障庭审活动正常进行,保障诉讼参与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方便公众旁听,促进司法公正,彰显司法权威,人民法院法庭规则一向受到人们关注,下面由爱华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相关法律知识。
人民法院法庭规则六大变化(2016)
变化一:更加注重权利保障
一是充分保障诉讼参与人依法行使庭审活动中的各项诉讼权利。要求人民法院开庭审判案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进行。
二是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予以特别保护。规定审理未成年人案件的法庭应当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进行特殊设置。
三是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规定刑事在押被告人或上诉人出庭受审时,着正装或便装,不着监管机构的识别服;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在庭审活动中不得对被告人或上诉人使用戒具。
四是加强证人人身安全和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规定刑事法庭可以配置同步视频作证室,供依法应当保护或其他确有保护必要的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在庭审作证时使用。
五是加强对特殊群体的关爱。要求法庭设置残疾人无障碍设施,为特殊群体参与庭审活动提供方便。
人民法院法庭规则六大变化(2016)
变化二:更加注重庭审规则公平
一是诉讼权利行使受到平等保护。要求审判人员在庭审活动中平等对待诉讼各方,不歧视或偏袒任何一方。
二是庭审活动充分接受监督。人民检察院或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认为审判人员违反法庭规则的,均可在庭审活动结束后向人民法院反映或直接提出处理建议。
三是规则面前人人平等。规定全体人员在庭审活动中都应当服从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挥,遵守法庭纪律,尊重司法礼仪。任何人违反法庭规则,都应受到追究。
变化三:更加注重保障法庭安全
一是加强法庭安全检查。要求进入法庭的人员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接受人身及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
二是密织法庭安全防护网。明确除经人民法院许可,需在法庭上出示的证据外,不得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等法律明确规定的违禁物品,以及性质不明的液体及胶状、粉末状物品进入法庭。
三是严厉处罚危及法庭安全的行为。规定对危及法庭安全的行为,视情节分别予以罚款、拘留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挥法律的惩罚、威慑和预防功能。
变化四:更加注重规范法庭秩序
一是规定法庭内人员不得鼓掌、喧哗,吸烟、进食,拨打或接听电话,确保正常的庭审秩序。
二是规定非经法院许可,不得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防止片面化、碎片化的信息误导舆论,干扰审判。
三是规定检察人员、诉讼参与人发言或提问应当经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许可;旁听人员不得进入审判区,不得随意站立、走动,不得发言和提问。要求行使权利需依法、有序。
四是规定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不得携带标语、条幅、传单进入法庭。要求当事人通过理性方式表达诉求。
五是规定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诉讼参与人,毁坏法庭设施,抢夺、损毁诉讼文书、证据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变化五:更加注重庭审活动公开
一是规定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官方网站、电子显示屏、公告栏等向公众公开各法庭的编号、具体位置以及旁听席位数量等信息。要求法院在依法公开审理案件时,选择与旁听人数相适应的审判法庭,满足公众旁听需求。
二是明确公众关注度较高,社会影响较大,法治宣传教育意义较强的依法公开进行的庭审活动,人民法院可以通过电视、互联网或者其他公共媒体进行图文、音频、视频直播或录播。让更多的人民群众通过便捷方式旁听庭审活动。
三是规定旁听区可以设置专门的媒体记者席;媒体记者经许可,可以在指定的时间及区域,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通过允许媒体报道庭审活动,进一步拓宽人民群众了解司法、监督司法的渠道。
变化六:更加注重司法礼仪
一是规定全体人员在审判人员进入法庭以及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宣告判决、裁定、决定时应当起立,体现公众对法律的敬畏和对司法的尊重。
二是要求出庭履行职务的人员按照职业着装规定着装,没有职业着装规定的,着正装,其他人员应当文明着装,彰显司法文明。
三是明确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主持庭审活动时,要立场公正、平等对待,依照规定使用法槌,理性指挥司法警察维持秩序,确保庭审活动的权威、有序和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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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的基本介绍
国家的审判机关、机构、场所等。
目前有很多专业律师、法官都说成 “法厅”(并非方言、俚语、约定俗成),法厅的说法是错误的。
有多种含义:
①有些国家的法院就称法庭,如法国的初审法庭、争议法庭、警察法庭,英国的御座法庭、家事法庭等。
②法院内部审理不同诉讼案件的组织机构。根据案件性质设立刑事法庭、民事法庭、经济法庭,此外,还设有专门法庭,以及根据需要设立的其他法庭等。
③国家为审理特种案件而设立的临时性审判机构。如中国 1956 年为审判日本战犯而设立的军事法庭,1980年为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而设立的特别法庭。
④中国基层人民法院根据地区、人口和案件情况设立的人民法庭,是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
⑤审判庭的别称。审判庭的组成人员往往被称为法庭组成人员,审判庭的活动被称为法庭活动,审判庭的记录被称为法庭记录。
⑥法庭审判诉讼案件的场所。法院实行公开审判为原则,不公开审判为例外。一般允许群众进入法庭旁听。
法庭组成人员有审判人员及书记员。适用简易程序的,由一名审判员和一名书记员审理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的,由三名审判员(或一名审判员、两名陪审员)和一名书记员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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