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元旦寒假放假时间的通知
各单位:
为做好元旦及寒假期间的工作与生活安排,使广大师生员工度过一个愉快、祥和的元旦和春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将2016年元旦及寒假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放假时间
1月1日(周五)放假,与周末连休。
二、寒假放假时间
1、学生:2016年1月13日—2月26日放假;2月27日(周六)、28日(周日)开学报到,2月29日(周一)开始上课。
2、教职工:2016年1月16日—2月26日放假。2月27日(周六)正式报到上班。
三、有关事项与要求
1、根据学院总体工作安排,学生于2016年1月12日(周二)考试结束,1月13日(周三)、14日(周四)离校。各教学单位1月15日(周五)前完成期末考试阅卷、成绩录入教学管理系统等工作,教职工1月16日(周六)开始休假。
2、新学期开学前,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安排部分教职工提前到岗,做好各项开学准备工作,确保教学秩序平稳有序运行。2月27日(周六)全体教职工报到,2月28日(周日)上午9:00召开全院中层干部扩大会议(各单位干事及教研室主任以上管理干部参加,行政楼208会议室);随后,各单位组织本单位全体教工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新学期工作。
3、元旦及寒假期间,学院实行电话值班(元旦及寒假值班安排表分别于2015年12月30日、2016年1月13日前报院长办公室备案),值班人员要保持24小时手机通信畅通,切实负起责任,以保证各项工作稳定有序运转。学院假期值班室设在保卫部警卫室,值班电话为3200057。院长办公室、人事部要加强值班情况检查。aIhUaU.com/zl
4、各单位在寒假前须认真进行治安防范与安全防火检查。保卫部要督促各单位切实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加强校园巡视。保卫部、后勤部、学工部要加强假期校园管理,学院门卫、图书馆、教学楼及学生宿舍等场所的管理员要认真负责,要对出入人员进行登记,严格管理,确保学院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