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属对上司负责,看到上司即将或已经犯下错误时及时提醒劝阻,是必须具有的职业道德。但话说回来了,作为人微言轻的下属要想让上司改正错误,确是一件相当难的事。难到什么程度?和上蜀道差不多吧。
朋友大刘曾和我说过他曾经做过的一件傻事。他说,他原先供职单位的顶头上司有点贪财,和几个供应商的关系不清不白,单位同事在私底下对此议论纷纷。大刘自觉这位上司对自己不错,认为自己有责任、有义务把这些情况如实地告知上司,让他注意一下。于是,他找了一个自认为非常合适的机会,非常婉转地把群众的议论露给了上司。但过后一段时间,他发现上司并未有所收敛。于是,他又找机会说了一次。他以为,自己如此忠心耿耿,一定能够博得上司更大的信任。但让大刘没想到的是,自从这两次婉劝之后,上司非但没有与他更加亲近,反而和他越走越远,甚至动不动就找茬收拾他。大刘开始很是不解。后来一位朋友密告原委之后才恍然大悟。原来,大刘的顶头上司听了大刘的谏言之后,他并不相信这些群众议论真是群众所言,反而认为全是大刘搞的鬼,是有意拿这些话埋汰他,甚至还可能是要挟他。
本来是为了上司好,没想到却惹了一身骚,真是拍马屁拍到了马腿上,好没讨到反被踢得个脸青鼻肿。看来,下属对上司负责也要看什么事,胡来是要吃苦头的。
孔子说,遂事不谏,我看除了遂事不谏,还有私事也不能谏。比如像大刘上司的那种事,你不说倒罢,一说反而把自己给卷进去了。试想,如果你没有真凭实据,全是道听途说,那么就是莫须有的事,你去说了,就等于向上司表白:我相信这些莫须有的事都是真的。因为你如果不相信是真的,就不会去劝阻。如果你有真凭实据,确认这些事是真的,你去说了,就等于又向上司表白:我在暗中调查你,在收集你的“黑材料”。如果你说没有收集“黑材料”,那你的真凭实据又是哪来的?这样一来,你就成了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了。职场中谏这种言是最容易自取其辱的。
除了私事,公事大多是可以谏的。但谏公事,也得看自己和上司的关系到底处于一个什么层次,以此来决定劝谏之言是深说还是浅说,是明说还是暗说,是多说还是少说。孔子曰过:事君数,斯辱也;朋友数,斯疏也。什么意思?就是说,不管是劝上司还是劝朋友,劝一次就够了。他们不听,就算了,不要再去劝了。你劝多了,只会搞得大家都不高兴。这话是很有道理的。对上司的不当之处,明知不言是不道德的,但最多说一次,尽到自己的责任和心意就行了。千万不要皇上不急太监急,不拉他们回头誓不罢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