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因受害人的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人格自由权等人格权利益遭受不法侵害而导致其遭受肉体和精神上的痛苦、精神反常折磨或生理、心理上的损害(消极感受)而依法要求侵害人赔偿的精神抚慰费用。你对精神损害抚慰险有多少了解?下面由爱华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精神损害抚慰险的相关法律知识。
精神损害抚慰险三种情况不赔
按照新车险规定,车主在购买商业车险时,可以自愿选购一款新的附加险:精神损害抚慰金责任险。
精神损害险是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和车上人员责任险的附加险,已投保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或车上人员责任险的车辆可以购买这款附加险,且该保险每次事故的最高赔偿限额,由保险人和投保人在投保时协商确定。发生以下三种情况可以免除责任。
首先,根据被保险人与他人的合同协议,应由他人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其次,未发生交通事故,仅因第三者或本车人员的惊恐而引起的损害。例如,司机李四采取急刹车避免了发生交通事故,同时,并未对路人张三造成任何身体伤害,但张三还是被突入其来的情况吓出一身冷汗,这种情况张三是不能获得精神损害抚慰金保险赔偿的;第三,怀孕妇女的流产发生在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30天以外的。
精神损害抚慰险三不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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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车辆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三者人员死亡,三者家属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要精神损害抚慰金,保险公司是否赔付?
答:不能赔付,三者险条款约定精神损害抚慰金为除外责任;如果投保附加《精神损害抚慰金责任险》条款,可以在保险限额内进行赔偿。
问:王大妈养了一条宠物狗,平时视为自己儿女,一天晨练时被过往的机动车撞死,王大妈悲痛欲绝,除要求肇事司机赔偿1000元狗款外,还要求肇事司机赔偿其精神损失费5000元,请问如果肇事车辆承保了商业三者险,并附加了精神损害抚慰金责任险,对于王大妈要求的精神抚慰金保险公司是否应该赔付?
答:不赔付,附加精神损害抚慰金责任险的保险责任约定:只有造成第三者或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受害人据此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请求,保险公司依据法院判决及保险合同约定进行赔付,因此本次事故对于小动物的死伤,不赔偿精神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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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损害抚慰金计算方式
一般情况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特殊情况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计算方法为: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患者因医疗事故死亡的,计算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计算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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