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救”的防灾方针,共同做好本校预防自然灾害工作,切实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师生人身安全,保证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结合学校的实际,开展以下工作。
一、工作目标
1、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学校广大师生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自然灾害事件的报告网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因自然灾害而危及师生安全和财产损失。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知识,提高学校师生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少自然灾害事件的损失。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成立学校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预防、指挥、协调、处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增强人力、物力、财力储备,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事件,快速反应,及时高效地做好处置工作。
三、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学校自然灾害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指挥、协调、处理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张晓
副组长:陈文胜、陈建光、郑可新
组员:行政人员、各班主任
主要职责:
1、接受上级防灾指挥部的各项指令,制定校内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领导部署校园台风、暴雨、寒冷、地震来临前的应急防御,做好紧急救灾和恢复校园正常和教学的工作。
2、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事件预防责任制。
3、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落实情况。
4、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知识宣传,提高师生员工的防护能力和意识。
5、定时和不定时排查校园的教室、地下排水管道、配电房、食堂、消防安全设施、树木、墙报栏、窗户等安全方面的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监督整改。
6、根据自然灾害事件的预警,切实做好师生员工的安全和疏散工作。
7、在县政府、教育局领导的指挥下,迅速有效地开展相应的处置工作。
四、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然灾害事件的领导和管理。将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并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2、经常性地对校舍、场地、围墙、电器线路、树木等建筑开展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在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前做好师生员工的疏散安排工作。
4、增加学校投入,切实加固好自然灾害事件易发生的基础设施。
五、自然灾害事件的报告
1、学校在台风、暴雨、冰雹等自然灾害期间,建立行政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并设立和开通值班电话。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自然灾害事件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件做到按程序逐级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2小时之内报告有关部门,确保信息畅通。
六、自然灾害事件的应急反应
根据自然灾害事件的发生情况,结合学校的特点,启动相应的自然灾害事件的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和处置。保证组织落实,人力落实,财力落实,以最快、最高效的办法,处置好事件发生情况,确保师生的安全。
七、责任追究
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所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要进行严肃查处,坚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自然灾害事故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