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1次产检:一般是停经6周左右,主要目的是明确是否怀孕和是否是宫内孕。
2.第2次产检:孕12周时进行,做一个黑白B超和例行产检查体,排除无脑儿等明显畸形、确定怀孕的周数以及胚胎是否存活。
3.第3次产检:安排在第16周,抽血化验、骨盆径线测量和例行产检查体,化验的项目有:(1)血液分析、血型、Rh血型;(2)大小便常规、白带常规;(3)肝肾功能、血糖;(4)乙肝两对半定量、梅毒筛查、爱滋病筛查;(5)蚕豆病、地中海贫血筛查;(6)凝血功能检查;(7)唐氏筛查;(8)优生五项;(9)心电图检查;(10)妇科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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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4次产检:第20周进行,进行例行产检查体、彩超排畸和安排24周的糖尿病筛查。
5.第5次产检:第24周进行,进行糖尿病筛查。
6.第6、7、8次产检:第28周、30周、32周进行,进行例行产检查体,32周必要时做一次B超检查。
7.第9、10、11次产检:第34周、36周、37周进行,进行例行产检查体和胎监检查。
8.第12次产检:第38周进行,进行例行产检查体、胎监检查和B超检查。
9.第13、14次产检:第39周、40周各产检一次,内容是例行产检查体和胎检检查。
10.41周每周产检2次,满41周住院待产。
11.例行产检查体内容包括:称体重、测血压、量宫高腹围、检查胎方位、听胎心音。
关于B超的次数
一般认为全妊娠期无高危因素者最好至少接受4~5次超声检查。
第一次超声检查在怀孕40多天,
第二次超声检查在12周;
第三次超声检查在20周(彩超排畸);
第四、五次超声检查在32和38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