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一年一度纪念“世界粮食日”活动,现将有关开展纪念第35个“世界粮食日”暨“放心粮油”进社区活动意见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和中宣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开展节俭养德全民节约行动的通知》精神,根据国家粮食局近几来的总体要求和传统做法,结合我市粮食工作实际,组织开展纪念第35个“世界粮食日”暨“放心粮油”进社区、爱粮节粮等系列宣传活动,强化全社会对粮食安全形势的认识,增强市民科学食粮意识,推进爱粮节粮和科学食粮的普及和自觉行动。
二、总体思路
利用国庆、中秋佳节契机,组织举办纪念2015年第35个“世界粮食日”暨“放心粮油”进社区宣传月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社会影响力。通过多种形式、多个层次的宣传造势,营造全社会关心粮食安全,支持粮食工作,自觉爱粮节粮的浓厚氛围。采取“政府搭台、企业唱戏”方式,分别在我市6个行政区各举办一场“放心粮油”进社区活动,既宣扬我市名优粮油品牌,让粮油产品推介宣传主动融入街道、社区美丽厦门共同缔造之中,又让消费者亲身体验,买得安心,吃得放心。通过协调主流媒体的宣传报道,进一步面对全社会宣传粮食工作成效,普及节粮与健康常识,培养科学食粮意识,激发全社会自觉践行爱粮节粮行动。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厦门市粮食局、厦门市粮食行业协会
协办单位:市粮食局第一、第二分局,市质监站、市军供站
四、活动主题
今年我市“世界粮食日”主题为:美丽厦门共缔造,“放心粮油”进社区。
五、主要活动
(一)采取多种形式广为宣传
市粮食局拟在今年10月16日“世界粮食日”期间,开展以下宣传活动:在厦门电视台制作播放公益宣传片;通过移动和电信公司、市公务员网等平台向党政群机关和社会各界人员发送宣传短信140万条以上(比去年增加50%);通过海视传媒制作并在厦门人民大会堂前、金尚、前埔3个点的电子屏幕播放同时公益宣传广告1天(由去年的1个点增至3个点);协调驻厦新闻媒体采访报道相关系列活动等。
市粮食局统一设计制作爱粮节粮宣传展板,参加“放心粮油”进社区活动的粮油企业自行设计宣传专板。宣传展板分别在“放心粮油”进社区活动中展示。
市粮食局、市粮食行业协会、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等网站要开辟专栏进行宣传。
各单位要利用电子屏幕滚动播放或制作悬挂横幅宣传标语,因地制宜积极营造宣传氛围。
(二)积极开展纪念世界粮食日暨“放心粮油”进社区活动
围绕今年国家世界粮食日主题(待公布明确),由市粮食局、市粮食行业协会主办,第一分局承办,拟于10月16日在同安钟楼广场举办纪念第35个“世界粮食日”暨“放心粮油”进社区现场活动。发放宣传手册资料,宣扬爱粮节粮、科学食粮知识,举办粮油知识有奖问答,滚动播放音频广播和视频宣传标语,展示展销我市名优粮油品牌和产品。全市主要骨干粮油企业、市军供站参与。市粮油质量监督站专业人员现场讲解粮油鉴别常识,宣讲“节粮与营养”知识,解答消费者提问或咨询。
其他5个行政区分别择机举办。第一分局、第二分局分别负责承办岛外同安、翔安和集美、海沧的“放心粮油”进社区活动,岛内思明、湖里区的“放心粮油” 进社区活动由市粮食行业协会负责具体承办,并协调各辖区有关粮油企业参加。市质监站、军供站要全程组织参加各场活动。
市粮食行业协会要积极协调组织各会员企业主动参与纪念“世界粮食日”暨“放心粮油”进社区有关活动,既要确保粮油质量安全,展销名优粮油精品,更要展示企业良好形象,让广大市民放心消费、安全消费、方便消费。要充分利用“世界粮食日”、“爱粮节粮宣传周”以及有关节假日,因地制宜地组织企业开展放心粮油宣传、展销、咨询等活动;广泛开展面向广大消费者的放心粮油科普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使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更加了解、重视、支持放心粮油工程。
(三)组织志愿者开展爱粮节粮活动
市粮食局成立志愿服务队总队,各单位成立爱粮节粮文明志愿服务小分队,结合粮食行业特点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一是开展“志愿服务促创建,爱粮节粮保粮安”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利用周末深入社区,发放《科学用粮,节约用粮》宣传手册,播放《美丽厦门、粮足民安》宣传片,接受群众粮油质量咨询,给社区孤寡老人、困难家庭赠送粮油产品。二是开展网络志愿者活动。按照上级要求,市粮食行业网络志愿者要利用参与网络志愿活动的平台,积极编发爱粮节粮、科学食粮知识等信息,坚持正面宣传,传播正能量,提升精气神。三是开展爱粮节粮进校园、进家庭宣传活动。编印、增印今年国家“世界粮食日”宣传手册和市粮食有关宣传资料,并协调各区教育部门、街道社区联合分发宣传手册和宣传资料,视情组织辖区有关学校参观我市“全国中小学爱粮节粮教育社会实践基地”,为我市部分中小学举办“爱粮节粮”科普讲座。
六、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根据本活动方案,结合实际制订具体的配套实施方案,明确分工,责任到人,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宣传月的工作任务。要加强沟通协调和互动交流,搞好相互配合,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强大合力,提高宣传实效。
(二)宣传月活动由局办公室牵头组织协调,局机关各处室要结合各自业务和工作实际积极参加宣传月各项活动。参与活动的各有关单位要主动沟通联系,相互配合支持,共同组织实施。
(三)各单位要因地制宜制作悬挂一条以上横幅标语,并利用电子屏幕滚动播放宣传标语,积极营造宣传氛围。
(四)活动期间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既要保证宣传有声有势有影响,又要坚持勤俭节约办活动。组织集体活动时,要严格落实相关安全保障措施和安全责任,确保活动安全顺利。
(五)请各单位在活动结束后及时将活动总结、活动照片、图片、视频等报送市粮食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