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近效期药品的管理,避免造成经济损失和杜绝将过期药品销售给购货单位,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爱华网小编今天为你带来了药品近效期管理制度。
药品近效期管理制度篇一(一)近效期药品是指现在距药品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
(二)药品储藏部门,必须在醒目位置设“近效期药品一览表”,并依据效期远近,以不同色标进行区分,定期做相应调整、变更。
(三)医院购进药品,有效期不得低于一年(对于药品有效期较短的,购入时离有效期也不得低于八个月);如有特殊情况由采购员及质量验收人员负责处理。
(四)根据采购药品质量管理要求,对药品进行验收、入库。低于以上期限的,药库保管人员有权拒绝验收、入库。
(五)经验收合格的药品按批号的先后顺序陈列,生产批号靠前的药品放置在货架前(上)端。药品出库时按照“先产先出、先进先出、近期先出”的原则配货。
(六)药品贮存、养护时,应特别关注近效期的药品,近效期应摆放在前,标识清楚明显。
(七)凭出库凭证,库房人员发放有效期在4个月以内的药品时,必须告之药房,药房根据库存、用量可选择是否
领取或调整领取数量。
(八)药房负责人应保证近效期药品在医院的流通,不得随意缺药。
(九)发放近效期药品时,需对药品的外观进行一次检查。
(十)各部门定期检查,填报《近效期药品月登记表》,并对“近效期药品一览表”进行调整。
(十一)积极配合科室对近效期药品的处理,禁止调配、发放超过有效期的药品。
(十二)药房药师调配处方按照“近效期先用”的原则,并将近效期药品告知患者,依据处方剂量保证其能在有效期内用完。
药品近效期管理制度篇二1、目的:加强近效期药品的管理,避免造成经济损失和杜绝将过期药品销售给购货单位。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范围:适用于公司在库六个月内到期的药品
4、内容:
4.1定义:近效期药品是指六个月内到期的药品。
4.2凡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均不得销售和使用。
4.3对购进药品效期的内控标准为:
1、有效期少于两年的药品,到货时,其生产期不超过三个月;
2、有效期大于两年(含两年)的药品,到货时,其生产期不超过六个月。
4.4药品的入库验收,除按《药品质量验收细则》的规定验收外,对于效期不符合企业内控标准的药品,必须经采购部和质量管理部同意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4.5药品应按批号及效期分开堆垛,药品在有效期限尚有六个月养护员应按月填报《近效效期药品催销表》,并对在库储存的近效期药品期间挂示醒目的效期标志,同时协调业务部门进行相关处理。
4.6对在库药品有效期不足一个月的药品一般情况下不允许销售,特殊情况:如遇客户急需,并且客户已知该药品的有效期时,经质量管理部和销售
药品近效期管理制度篇三一、近效期药品是指有效期在半年内的药品。
二、采购部组织药品时,应根据市场变化需求,勤进快销,避免造成经济损失。
三、购进有效期在三个月内的药品,验收员应拒收,并填制(拒收单)。如果是客户急需的药品应入库。
四、药品应按批号堆码,并在库内设置近效期药品一览表,有效期在三个月内的药品应挂牌,以便随时掌握近效期药品的变化情况。
五、严格执行先产先出、近期先出、按批号发货的原则。凡近效期药品,保管员应每月填写《近效期药品报表》,及时报送经理、采购部、销售部、质量管理部。
六、销售部应及时对库存近效期药品进行销售,避免过期失效而造成损失。
七、已失效或距失效不足一销售单元用药期,经质量管理部确认后,保管员将其移入不合格品库,按不合格药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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