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种类和期限 附期限合同的特征与种类

  附期限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设定一定的期限,作为决定合同效力的附款。你对附期限合同有多少了解?下面由爱华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附期限合同的相关法律知识。

  附期限合同的特征与种类

  一、附期限合同的特点有哪些

  附期限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设定一定的期限,作为决定合同效力的附款。其中“期限”,是指:当事人以将来客观确定到来之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6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附期限合同的特征与种类

  当事人在合同中设定一定的期限,并将期限的到来作为合同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的依据,这种合同就是附期限合同。例如,甲乙约定,在房屋租赁合同成立之日起10日内,甲将房屋交付给乙使用,这就是一个附期限合同。期限的特征如下:

  (一)期限是由当事人约定的而不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

  (二)期限须符合法律规定。

  (三)期限是将来确定要到来的事实。

  二、附期限合同有哪些种类

  (一)附延缓期限合同与附解除期限合同

  附延缓期限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在所附期限到来之前不发生效力,期限到来之际,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才开始发生效力的合同。延缓期限,又称为始期。

  附解除期限合同,是指在约定期限到来之际,该合同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归于消灭的合同。解除期限,又称为终期。

  (二)附确定期限合同与附不确定期限合同

  确定期限的合同,是指作为期限内容的事实具体发生的时间确定的合同。例如,约定某年某月某日,或者半年、一年后。

  不确定期限的合同,是指作为期限内容的事实的具体发生时间不确定的合同。例如,约定以某人死亡为期限。人必然死亡,属于必然要发生的事实,而具体发生时间却是不确定的,故属于不确定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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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期限合同的合同效力

  法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终止。释义:本条是对附期限合同效力的规定。

  根据本条的规定,合同的双方 当事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附期限,即附期限的合同。所谓附期限的合同,是指附有将来确定到来的期限作为合同的条款,并在该期限到来时合同的效力发生或者终止的合同。所附的期限就是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将来确定到来的某个 时间。

  期限的特征

  1、期限是由当事人约定的而不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

  2、期限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劳动合同的种类和期限 附期限合同的特征与种类

  3、期限是将来确定要到来的事实。

  生效期限和终止期限

  附期限合同中的附期限可分为生效期限和终止 期限。本条规定,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1、生效期限又可称为始期,是指以其到来使合同发生 效力的期限。该期限的作用是延缓合同效力的发生,合同在该期限到来之前,其效力处于停止 状态,待期限到来时,合同的效力才发生。

  2、终止期限是指以其到来使合同效力消灭的 期限。附终止期限合同中的终止期限与附条件合同中的附解除 条件的作用相当,故其又称为解除期限。

  3、附期限合同中的期限可以是一个具体的期日,如某年某月某日;也可以是一个期间,如“合同成立之日起X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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