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下面由爱华网小编为你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非亲生父母可以要回婚内抚养费吗?1、因婚外情离婚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
离婚赔偿,也叫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请求离婚赔偿的,首先需要确定一方过错指的是什么,才能解决婚外情离婚是否都可以要求赔偿的问题。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况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1)重婚;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这个是婚外情离婚索要赔偿的法律依据。所以,很多人都会认为婚外情离婚都可以要求离婚赔偿,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根据法律的规定,婚外情离婚赔偿是适用两种情况: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除了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这两种情况外,像嫖娼、一夜情、通奸、短期的婚外情都不能请求婚外情离婚赔偿。如何认定重婚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就成为请求婚外情离婚赔偿的关键。
(1)重婚是指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具体有两种情况:一是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这为法律上的重婚;二是虽未经结婚登记,但又与他人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居住。这也是婚外情最多的表现形式。
针对以上两种情况的婚外情,就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对一夜情、嫖娼、通奸等伤害夫妻感情的婚外情是无法要求离婚赔偿的。
2、因婚外情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还抚养无血缘关系的子女的费用吗?
《婚姻法》第四条规定了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的义务。违反忠实义务往往对配偶的情感和精神造成非常严重的伤害。这和我国社会一般大众因为习惯、传统等原因对婚姻家庭的认识有很大关系。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八条规定: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夫妻一方在得知子女并非自己的亲生子女后,其精神受到伤害,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理由正当合法,法院应予支持。而该子女因与原告一方并无血缘关系,原告一方对其并无法定抚养义务,故对原告一方要求对方返还自己已承担的该子女的抚养费的主张亦应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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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2]
7、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