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明年实施。新规要求,机上延误超过3小时,且没有明确起飞时间的,航空公司应当在不违反航空安全、安全保卫规定的情况下,安排旅客下飞机等待。对此,部分旅客认为,规定3小时仍然太长。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2016民航新规定全文,欢迎阅读。
如果你是搭飞机出行的常客,相信一定对航班延误的痛苦深有体会,每到快登机的时候,最怕大厅响起那句轻柔又刺耳的声音:我们抱歉地通知您,您乘坐的XX航班延误。
不过好在航空公司一般会受理乘客的食宿费用,对于乘客来说只是损失一些时间。但是明年起,如果航班延误,你损失的将不只是时间了,过去航空公司主动承担的食宿费用可能就需要乘客自己买单了。
新规明年实施
三种情况才可免食宿费
交通运输部昨日发布《航班正常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根据规定,由于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以及旅客等非承运人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出港延误或者取消,承运人应当协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费用由旅客自理。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
只有在由于承运人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出港延误或者取消,旅客才能享受到免费的餐食或者住宿等服务。
大家经常谈论航班延误,多久才算是延误呢?记住:超计划时间15分钟就算延误,旅客就可以提请一些相应的服务权利。《规定》给出的定义是:
“航班延误”是指航班实际到港挡轮挡时间晚于计划到港时间超过15分钟的情况。
“航班出港延误”是指航班实际出港撤轮挡时间晚于计划出港时间超过15分钟的情况。
《规定》明确,承运人应当制定并公布运输总条件,明确航班出港延误及取消后的旅客服务内容,并在购票环节中明确告知旅客。国内承运人的运输总条件中应当包括是否对航班延误进行补偿;若给予补偿,应当明确补偿条件、标准和方式等相关内容。
同时,要求承运人应当积极探索航班延误保险等救济途径,建立航班延误保险理赔机制。
那么,一旦出现了航班出港延误或者取消的情况,旅客又可以享受到航空公司提供的哪些服务呢? 一种情况下餐食和住宿旅客自己掏腰包:由于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以及旅客等非承运人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出港延误或者取消,承运人应当协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费用由旅客自理。
三种情况下旅客享受免费食宿服务:
1.由于机务维护、航班调配、机组等承运人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出港延误或者取消;
2.国内航班在经停地延误或者取消;
3.国内航班发生备降。
对于以上服务,如果航空公司(承运人)不能严格履行,将面临民航管理局的处罚。《规定》强调,未按规定为旅客提供食宿服务的,处4万元以上6万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对于“机上延误,即航班飞机关舱门后至起飞前或者降落后至开舱门前,旅客在航空器内等待超过机场规定的地面滑行时间的情况。
根据规定,机上延误超过2小时(含)的,应当为机上旅客提供饮用水和食品。超过3个小时(含)且无明确起飞时间的,承运人应当在不违反航空安全、安全保卫规定的情况下,安排旅客下飞机等待。
超6成延误的航空公司或免责
飞机比较容易受天气影响,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航班延误或取消频繁出现呢?来看看近几年国家民航局公布的数据:
2015年,全国客运航空公司共执行航班337.3万班次,其中正常航班230.5万班次,不正常航班99.9万班次,平均航班正常率为 68.33%。航班不正常的比例中,空管原因占30.68%,比上年增加5.35个百分点;天气原因占29.53%,比上年增加5.19个百分点;航空公司原因占19.1%,比上年下降7.31个百分点;其他原因占20.69%,比上年减少3.23个百分点。
2014年平均航班正常率为 68.37%。空管原因占25.3%,天气原因占24.3%,航空公司占26.4%,其他原因占24.0%。
2013年平均航班正常率为72.34%。流量原因占27.6%,天气原因占21.8%,航空公司原因占37.4%,其他原因占13.1%。
对比近三年的数据,至少可以直观地得出两个结论:
1.航班正常率在逐年缓慢下降;
2.在航班不正常比例中,航空公司原因所占比例在快速下降,天气原因、空管原因所占比例在快速上升。
这意味着,由于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以及旅客等非承运人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出港延误或者取消的比例在快速上升,按照去年的数据,超过6成的航班延误或取消,航空公司免于担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