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财政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大力培植财源,狠抓增收节支,不断加大重点事业扶持力度,各项工作得到有力推进。获得“全国妇女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工作先进集体”等国家、省多项荣誉,在年初全市科学发展表彰大会上,我局一举获得“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评先进单位”、“全市机关效能暨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全市争取上级无偿资金先进单位”等8项集体荣誉,获奖数量列市直部门第一。
一、财政收入持续高速增长。
有效突破宏观经济下行的不利影响,实现财政收入逆势高速增长。1-11月份,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34.5亿元,增长18.4%,高于全省平均增幅6.4个百分点,增速列全省第二。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05.6亿元,增长22.3%,占地方财政收入比重的78.8%,收入结构良好。
二、支持经济发展力度空前。
整合资金、盘活存量、统筹调度、集中投入,加大了对现代产业、县域经济、开发区建设等重点领域的扶持力度,切实把市委、市政府加快发展的战略意图落到实处。支持现代产业体系建设、落实招商引资等优惠政策投入1.4亿元,在培育优质财源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积极开展全方位融资工作,成功融资32亿元,为城市发展及“两区同建”提供了重要的资金支持。大力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全市12个省级、市级示范镇启动项目121个,完成投资5.2亿元。争取西部经济隆带地方政府债券规模1.26亿元。“一圈一带”项目建设专项资金1.5亿元,到位项目建设贴息3354万元,有力地撬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一系列措施,为我市的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地支撑。
三、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成效显著。
密切跟踪上级政策导向,针对中央省转移支付等政策的新形势和新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1-11月份,争取到位上级政策资金127.1亿元。其中,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补贴等四项补贴共计11.2亿元,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新农保、农村低保等17.4亿元。争取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新农保、农村低保等23亿元,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危房改造资金4.49亿元,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资金1.9亿元,中央省级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1.6亿元等等。对上争取力度不断加大,有力地提升了我市的财政保障能力。
四、民生事业保障有力。
按照市委、市政府建设“幸福德州”的总体要求,积极调整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障各项民生政策的全面落实,民生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1-11月份,全市财政支出完成245.4亿元,增长26%,增幅列全省第一。重点民生支出165.7亿元,占总支出的67.5%。其中,教育、社保、医疗卫生、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住房保障分别支出49.3亿元、29亿元、23亿元、26亿元、32.9亿元、5.3亿元。同时,一般性支出得到有效控制,全市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长12%,低于平均增幅14个百分点,厉行节约压减行政成本效果明显。
五、财政改革顺利推进。
适应“大数据时代”发展要求,完成财政管理数据库建设,依托数据库综合应用创新管理模式,推动财政管理走向科学化、规范化。出台了《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全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制定了《德州市市级财政支出管理规定》、《德州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德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控制标准》,增强了支出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水平。结合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精神,出台了《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的意见》,理顺了市以下财政分配关系,构建起市与县财力同步稳定增长的机制。稳妥推进“营改增”改革,目前全市营改增企业已正式缴纳增值税。
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狠抓干部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学习•廉洁•服务”建设年活动,打造高效、廉洁的干部职工队伍;结合形势发展需要,深入开展了“五个一”活动,全面提高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在全局组织开展“倡五风 率先做好教育实践热身”活动,抢先一步以更好的状态迎接教育实践活动,受到市委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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