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有了异性朋友,一般人统称为“艳遇”。艳遇如草木、艳遇如浪花、艳遇如金玉、艳遇如珍珠、艳遇如钻石,艳遇在不同的程度就有不同的结果。
一曰“草木之遇”:
纯粹是因为外貌吸引或欲念需求,或者只是因为都感到无聊甚至由于金钱关系,是双方走到一起,在短暂的欢娱之后各奔东西,很快就相互忘记,没有留下什么值得怀恋的记忆。这是最低层次的“艳遇”,也称“无情之遇”。
二曰“浪花之遇”:
两人都处在孤独之中,由于某种机缘而相遇,如水遇风,和岸相碰,在经历短暂的相互了解、相互熟悉之后,发现一些共同点,激起心中的水花,产生兴奋,双方很快就掉进幻觉编织的情网里。当外部条件改变,幻觉消失,两人又重新成为陌路人。在这个层次上的“艳遇”往往持续时间不长,分别之后有恩有怨,日久之后印象就变得模糊。
三曰“金玉之遇”:
一方遇到出色或出众的异性,惊为天人,于是使出浑身解数,刻意追求之。被追求的一方终于被吸引被感动,经过较长时间的交往后,双方发现在气质上、性格 上、才学上有许多相通之处,于是渐渐产生感情,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爱情”。如果条件允许,也许会成为“爱人”,也许会成为“LOVER”。如果外部环境不支持,也可能只是精神上的异性朋友。无论结果如何,相互交往的那段时光,都会成为生命中的一段美好的回忆。这个层次的“艳遇”,是普通人所向往的。
但是往往受外貌、气质、性格、才学、金钱、地位等外在条件的制约,如果有此一遇,也算可喜可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