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高速口从9月1日起开始查车上灭火器、三角架,如果没有扣6分,罚200元的传言是假消息。交通法规中并未明确规定。在道路检查过程中发现司机未携带三角警告牌,也会罚款200元,不记分。小编为您一一介绍。
近日网上和朋友圈流传“高速口从9月1日起开始查车上灭火器、三角架,如果没有扣6分,罚200元”的传言,记者26日从公安部交管局获悉,该说法不实,法规中并无这种规定。
近日网上和微信朋友圈流传消息称,“通知各位!走高速的注意了,全国高速口从9月1日开始查车上的灭火器、三角架,如果没有,扣6分,罚200元,扩散啊!举手之劳!”
公安部交管局有关人士答复是此为假消息。
交通法规中并未明确规定。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汽车(无驾驶室的三轮汽车除外)应装备符合GB19151规定的三角警告牌,三角警告牌在车上应妥善放置。同样按照该规定的国家标准,中型(含)以上载客汽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应配备处于有效期内的灭火器,灭火器在车身应安装牢靠并便于使用。在验车时,各检测场都会检查车辆是否配备车载灭火器。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安全设施不全或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是不得上路行驶的。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时,驾驶人应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如果车辆难以移动,要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司机没有按规定设置三角警告牌,一旦因此发生交通事故,要罚款200元,不记分。如果在道路检查过程中发现司机未携带三角警告牌,也会罚款200元,不记分。
另据介绍,目前公安交管部门一般在省界口检查重点车辆,包括客车、危化品运输车等,会重点检查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如果设施不全则属于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的机动车,也是罚200元,不记分。有交警表示,目前绝大多数出厂的机动车都配备三角警告牌,网上经常传出一些不实消息,甚至“每月都有新交规出台”,建议网友不要轻信,要以官方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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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照扣6分的违法行为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一)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五)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六)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七)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八)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九)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十)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十一)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十二)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三)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明显标志的;
(十四)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