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婚姻有四种状态:可恶、可忍、可过、可爱。觉得颇有道理。
走入婚姻的途径有很多种:有的因为相爱,有的因为被迫;有的因为利益,有的因为寂寞。婚姻成长的过程也不尽同:有的先爱而后结婚,有的先结婚而后爱,有的爱与时光不断增多,有的爱随年岁日渐消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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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的最佳状态自然是“可爱”,是灵与肉的合一,是相亲相爱,是比翼双飞,是双方心灵的相通,是阴阳的和谐与融会。只是这种爱与婚姻完全合一的境界自古少有,大多数只出现在小说、影视或人们的想象中。
虽不能心心相印,没有绝对相同的价值观,没有太多的精神交集,生活上有些刻板或者缺少情趣,但彼此经过磨合尚能互相尊重、相互支持、相互关心、互相帮助,做饭、洗衣、送孩子上学、供奉双方老人尚能彼此共担,日常生活中一直相扶相亲(有的因亲而爱)共同前行,这种境界便是“可过”,应该说这已经是很现实、很普遍、很不错的境界了。
倘若文化背景、价值观念、情趣爱好、性格心理相差太大,不但不能相互欣赏、互相理解,甚至彼此互相看不顺眼或看不起,并且时有冲突与不和谐,感情总还是有一些,相亲想热是谈不上了,但因双方修养都好或懒得计较,尚能在行为上尊重对方、容忍对方而相安无事,两个人仍始终共处在同一个屋檐下,各自在工作之余还想寻求一个共同的栖息地,这种状态便称之为“可忍”。世间绝大多数的夫妻都处在可过与可忍之间。
最后一种是“可恶”或者说可恨,彼此感情已破裂,关系僵硬,总是无话可谈,又互相不服气、不关心、不交流,不想看到对方,不愿回家,甚至没有起码的性生活,家在他们看来只是一个吃饭、睡觉,可以遮风、避雨,可以暂时栖息的地方,只是旅馆和饭店而已,根本不是温情的港湾,这种婚姻其实已经名存实亡,但为了孩子、老人、生存或什么其它原因,仍保持着冰冷的婚姻外壳,这种婚姻里的男女彼此怨恨和责怪,毫无温情可言,达到了相互厌恶又相互无奈的地步,这种婚姻状态可以称之为“可恶”。
“可恶”再向前走一步,就连婚姻外壳也没有了,便是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