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古迹遗址日的基本介绍
1982年4月18日,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在突尼斯举办科学研讨会,同期在哈马马特召开的执行局会议上,有代表首次提出建立国际古迹遗址日,并在每年的这一天举办全球性的庆祝活动。这一建议经执行委员会讨论后通过,并于次年11月召开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22届大会上得到批准。大会在一项决议中号召各成员国倡导并推行“4·18国际古迹遗址日”。
国际古迹遗址日的起源
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英文简称为ICOMOS,1965年成立于波兰华沙,由世界各国文化遗产保护专业人士组成,是古迹遗址保护和修复领域唯一的国际非政府组织。ICOMOS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认可的一个官方咨询机构,积极服务于世界遗产委员会,通过派遣世界遗产专员并辅以国际秘书处的工作,对申请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古迹遗址进行专业评估,并参与世界遗产公约的贯彻落实。目前,该组织已在世界各地拥有110多个国家委员会,并组织建立了20多个与文化遗产相关的各种主题的国际科学委员会。中国于1993年加入该组织,并成立了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中国委员会,即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
国际古迹遗址日的相关习俗与活动
1、可以为民众提供免费参观古迹、遗址和各种修复工程的机会;
2、在报纸、杂志上发表相关文章,运用电视、广播等媒体宣传;
3、在广场或交通要道悬挂旗帜标语,提醒民众对这一日期和文化遗产保护的关注;
4、邀请当地或外国专家学者,开展座谈、进行访问;
5、在文化中心、市政府或其他公共场所组织相关活动;
6、举办展览(照片、图画等);
7、出版书籍、明信片、邮票、海报等;
8、对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作出直接贡献和大力宣传文化遗产保护的人和组织进行奖励;
9、大力宣传古迹修复成功的范例;
10、针对在校学生和青年人举行相关活动;
11、在各国ICOMOS之间进行区域性合作及交换学者、召开研讨会、合作出版等各类宣传活动;
12、邀请国际知名专家学者就遗址日主题展开研讨和讲座。
历届国际古迹遗址日节日主题
2001年:拯救我们的历史村镇
2002年:20世纪遗产
2003年:水下文化遗产
2004年:土建筑遗产
2005年:背景环境中的古迹遗址
2006年:工业遗产
2007年:文化景观和自然纪念物
2008年:宗教遗产和圣地
2009年:遗产与科学2010年:考古遗产
2011年:水文化遗产
2012年:世界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