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宫内发育迟缓,是指胎儿出生体重低于同胎龄平均体重的第10个百分位或2个标准差。如果胎龄已达37周,新生儿体重低于2.5千克,也称为胎儿宫内发育迟缓。发生的原因有:
1、孕妇因素:胎儿体重差异40%来自双亲的遗传因素,且以孕妇的遗传因素影响较大,与孕妇孕前体重、妊娠时年龄以及胎产次相关。如孕前体重低于54kg,妊娠时体重过小或过大,发生胎儿宫内发育迟缓机会均增高。孕妇营养不良,特别是蛋白质和能量供应不足,长期低氧血症或氧转运能力低下,妊娠合并肾脏疾病,严重贫血、严重心脏病、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慢性高血压等各种慢性血管疾病,影响子宫及胎盘血流及功能,导致胎儿营养不良,免疫性疾病、内分泌疾病、感染性疾病时均可影响胎儿生长发育。
此外,孕妇吸烟、酗酒、滥用药物等不良嗜好以及社会状态、经济条件较差时,胎儿宫内发育迟缓的发生机会也增多。
2、胎儿因素:胎儿患有遗传性疾病或染色体病史,胎儿宫内发育迟缓出现时间较早,如染色体数目和结构异常,以21、18、或13三体综合征,Turner综合征等较为常见。细菌或病毒等病原微生物感染时,如胎儿风疹病毒、巨细胞病毒、单纯疱疹病毒、弓形虫、梅毒螺旋体等可导致胎儿宫内发育迟缓。双胎妊娠也可导致胎儿宫内发育迟缓。
3、胎盘和脐带因素:胎盘梗塞、炎症、功能不全,脐带过长、过细、打结、扭曲等不利于胎儿获得营养,亦可导致胎儿宫内发育迟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