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养老保险由四个层次(或部分)组成。第一层次是基本养老保险,第二层次是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第三层次是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第四层次是商业养老保险,那么厦门养老保险怎么办理,以下就是爱华网小编做的整理,希望对你们有用。
厦门养老保险的办理:
1. 办理条件
1、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
2、不符合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
3、未享受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
4、未按有关规定继续缴纳或一次性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非从业城乡居民;
5、在户籍所在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2. 办理材料
1、人事档案托管机构开具的参保介绍信
2、本市户口簿、身份证
3、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四张
4、对用工单位发放《社会保险登记证》
5、职工以个人身份参保时,要出具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填写《个人参加养老保险申请书》,保险机构为其建立养老保险卡片,并发放养老保险缴费手册。
3. 办理流程
1、持所需申请材料
2、到户籍所在辖区社保机构征收部门个人缴费窗口
3、参保成功
注:职工变动工作时,由单位到社保管理机构办理结转手续,将其养老保险关系转到新的工作单位所在的社保管理机构。
4. 办理地点
厦门养老保险办理地点
厦门社保管理中心
办公地址
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层A厅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区(BRT政务服务中心站旁)
联系电话:(0592)12333
厦门养老保险的缴费:
1. 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上限: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不高于社平工资的300%
缴费基数下限: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不低于社平工资的60%
2. 缴费比例
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但不得低于社平工资的60%,不高于社平工资的300%,企业缴纳14%,个人缴纳8%。
温馨提示:
1、首次参保且一次性缴费的被征地人员,以2413元的60%-100%或厦门市最低工资标准为缴费基数,按22%的缴费比例缴纳。
2、农场职工和渔业企业的渔民,以岛内最低工资为缴费基数,按22%的缴费比例计缴,其中单位缴14%、个人缴8%。
3、从农场和渔业企业流出后尚未就业的个人,可按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300%或以最低工资为缴费基数,按20%的缴费比例由本人全部缴纳。
3. 缴费标准
厦门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分为13个档次,依次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7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3500元和4000元。参保人员可自主选择。
4. 缴费年限
1、年满45周岁但不满60周岁的参保人员,应按年连续缴费,达到60周岁时可以领取待遇。
2、若因各种原因中断缴费的,在年满60周岁时,必须一次性补足漏缴年限后方可领取待遇,但补缴的年限不享受缴费补贴。
3、年满45周岁但不满60周岁的参保人员,已按上述规定按年缴费或一次性补足漏缴年限的,可在年满60周岁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时,一次性将缴费年限补缴至满15年,补缴部分可享受相应的缴费补贴。
5. 养老保险补缴
补缴规定
用人单位应交未缴社会保险费。
补缴流程
(一)窗口接件、申请材料初审 窗口对申请条件、申请资料进行审查,根据《厦门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厦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要求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要求的予以进行受理。
(二)审批 终审负责人再次核查无误后,开具政策性补缴单据,由参保人员自行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