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方案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有关单位:
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对大力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是集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的重要节点,是开展全民普法的重要载体和平台。根据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方案》(汴治市办〔20xx〕17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经研究决定,将于11月下旬至12月份开展“12·4”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工作部署,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权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形成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为实现中原崛起、开封振兴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三、时间安排
20xx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从11月下旬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
四、活动内容
1.积极参加中国普法官方微博“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主题贴文征集活动;参加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组织开展的“百家网站暨中国普法官方微博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2.12月4日上午8点,组织人员参加市治市办统一组织安排的宣传活动。具体任务为:局机关主要围绕《社会保险法》、《公务员法》印制宣传彩页、宣传资料和悬挂法制宣传横幅;局属有关单位(社保局、医保中心、劳动保障监察局、就业局、人才交流中心)结合自身工作至少制作2块宣传版面,并有专人解答法律咨询、发放相关自身业务宣传资料。
活动期间,局属窗口单位自行安排开展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在服务窗口现场设立法律法规宣传咨询台和人事劳动争议投诉台,发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材料。通过加强法律法规宣传,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了解,促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健康发展。
3.12月5日上午9:00—11:00,组织局应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全省领导干部、公务员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无纸化统一考试。
4.积极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农村、交通站点等悬挂法制宣传标语。在城市繁华区、人流密集区、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利用电子宣传屏、展板等播放法制宣传标语、法制宣传视频资料等。
5.在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及时上传与本部门业务相关的最新公布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特别是与民生相关的法规政策要梳理分类上网,方便群众及时了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
6.积极在开封日报、汴梁晚报、开封电视台、开封电台和开封网等主流媒体刊登署名文章和播放公益法制宣传广告。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局机关各科室、局属有关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法制宣传各项活动落到实处。12月4日上午局政策法规调研科进行督导,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将组织新闻媒体进行检查和评比,并进行通报。
(二)围绕主题,突出重点。宣传教育要紧紧围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这一主题,突出以宪法为核心的全民性法制宣传教育,结合部门实际,重点开展与民生相关的人事劳动方面的法律宣传,提高广大群众懂法、守法、用法、护法的意识和法律素质。
(三)创新措施,形式多样。充分发挥宣传栏、中心组学法、影视、网络、现场宣传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形成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
(四)加强合作,形成合力。开展20xx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是实施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局加强法治建设、关注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具体体现。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明确职责、相互协调、形成合力。政策法规调研科牵头组织,办公室具体负责后勤保障,其他部门严格按要求落实各项任务,并及时上报活动开展情况、主要成效、典型经验和相关新闻素材,努力使20xx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卓有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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