励志创业:犹太人的十五个经商法则
法则十四:交易要讲道理
在交易中,犹太人认为,即使事先未获任何保证,也有权利要求购买的商品具有良好的品质。去购物,就是意味购买没有瑕疵的商品。就算商家在交易中,宣称“货物出门,概不退换”,一旦该商品确有瑕疵,买方仍然有权要求退货。并且,商人们也得同意退货。
在做生意过程中,犹太人很注意“交易要讲道理”这一从商诤言,可以说,犹太商人是世界上最讲道理的买卖人。其中所谓的道理,就是公平、不欺诈。
犹太人在全世界各民族中能够崛起,成为最会做生意最成功的商人,与他们的这一经商智慧取信于人大有关系。
法则十五:生意就是生意
生意就是生意,这句话的意思是,在生意场上只能遵守商业规则,除此而外,日常生活中的亲情、友情、尊老爱幼、礼让、助人等等其他的伦理道德规范都必须服从商业规则。在生意场上,一切都是商品,而商品则只有一个属性,那就是增值、生钱,一切都应该服从这个最高目的。一句话,为了赚钱,一切都可以放弃,只要能赚到钱,除了犯法的事不能干,违背合同的事不能干,其他的什么都可以去做。
正是基于“生意就是生意”这种观念,犹太人的先祖在自己的生意经中列入了这么一条:“每次都是初交”。
犹太人在经商的时候,时时不忘一条铁律:“除了犹太人之外,不信任其他的人。”
犹太金融世家罗思柴尔德家族就有一条不成文的家规:“纵然是自己的妻子或者丈夫,也要把他当外人看待,千万不可轻易信任!”不相信他人,这是犹太人经商成功的经验之一,也是他们防范买卖风险的智慧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