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教职工的教育教学行为,增强遵规守纪的自觉性,提高工作效率,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接下来爱华网小编为你带来了教职工出勤管理制度范本。
教职工出勤管理制度范本一一、请假及其处理
(一)请假类别
1.事假:因事确需由教职工本人亲自处理者,可请事假。
2.病假:因病不能坚持正常上班者,可请病假。病假3天以上者须持县医院诊断证明和相关资料方可准假。
3.公假:因公外出办事、开会或培训等,可请公假。
4.产假:持生育卡的女职工,产假为90天(男职工护理假为一周);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怀孕在四个月以上七个月以内流产的给假四周,七个月以上者给假六周;产假期满因病需继续治疗且有医院证明者,按病假处理。
5.婚假:教职工结婚给假一周。
6.丧假:凡直系亲属,即父母或配偶亡故者给公假1周,如假期满需继续请假者,按事假处理。
(二)批假权限
1.两周以内请假由校长批准。
2.两周以上请假由教育局批准。
3.会议请假由主持会议的相关领导批准。
(三)请假手续
1.凡请假者必须填写请假条,并按请假类别交验相关证明,经批准后生效。
2.有事必须提前履行请假手续,不许他人代为请假,因病或因紧急事故确属来不及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者,可委托亲属及时代为履行请假手续,补假无效。
3.请假批准后,必须将请假条交至办公室,并办理好工作交接手续后方可离校,假期期满后,须及时返校销假。
(四)假期待遇
1.事假扣发工资20元/天,同时在教职工业绩考核中扣0.2分/天。
2.凡病假住本县县医院、县中医院、城川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治疗的,凭院方出示的有效住院号证明和出院结算清单,可免去住院期间的工资扣除(其他县级医院及私营医院出具的各种住院证件均无效);凡病假门诊休息治疗者,扣发工资20元/天,在教职工业绩考核中均扣除0.1分/天。
3.迟到、早退、自习辅导缺勤扣工资5元/次(以签到、会议点明、教导处、值周组检查为准),在教职工业绩考核中扣0.05分/次;代签到者,每次双方双扣。
4.会议(含例会、各种临时会议和集体活动)请假,扣发工资20元/次,缺课扣工资10元/节,在教职工业绩考核中扣0.1分/次(节)。
5.请假在1周期内,按天数计算;1周以上者,从开始请假到请假时限止连续计算(寒暑假除外)。因事因病请长假期间,例会、各种临时会议和集体活动等不再重计,只以事假或病假规定统计扣除。
6.回民教职工在开斋节第一、二天,休假过节,按法定假对待。
7.凡参加自学、函授考试及路途时间(凭准考证等有效证件),按公假对待。
8.凡递交退休申请的人员,如符合法定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的,按审批(以上级批准文件为准)前半年免予扣罚;凡提前申请退休的,按正常请假规定执行。
9.每学期事、病假超过1月,或日常有迟到、早退、缺课、缺会等共计10次以上者,不评定各类先进,职称考核不评优评良;所安排课程被别人顶替后,质量不再与本人兑现。
二、旷职(会、课)及其处理
1.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到校上班者,或本人虽提出请假、续假手续,但未经批准而擅自离校者,按旷职处理。
2.请假到期不按时办理销假和续假手续,又不按时到校接受工作安排者,按旷职处理。
3.因犯严重错误被停职检查至恢复公职时间内,按旷职处理。
4.请病假者,学校根据需要可查阅请假者病历、检验相关证明,如发现弄虚作假等情况,取消准假,并视其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误工时间按旷职处理。
5.旷职扣发工资20元/半天,在教职工业绩考核中扣0.4分/天。
6.旷会1次,科任教师无故旷课1节者,按旷职半天处理。
7.有旷职情况者,不享受学校各类福利待遇,并将其旷职情况书面报告县教育局,当年职称考评直定为“不合格”。
8.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对旷职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来累计旷职超过30天的教职工,上报县教育局予以辞退。
三、健全考勤制度
1.全体教职工必须身先垂范,严守纪律。正常工作时间,实行上班签到制,有事有病履行请假手续,无事按时上下班;必须按时签到上班,不得迟到、早退,凡无故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上者,每次按旷职半天论处。
2.教职工必须全体出操,不按时出操者,按事假半天对待。
3.除紧急事故或不得已情况外,各类会议原则上不予请假。如确需请假,按事假半天对待。
4.在年度考核排名中,对各类请假或旷职人员,按请假和旷职时间的多少,在考评结果中扣除相应分值。
5.对出全勤的教职工在年终考评中给予适量加分。
6.考勤结果实行周小结公布,月汇总兑现扣罚。
四、考勤资金的扣除、管理与用途
1.各种考勤扣除资金均在相关的本人下月工资中进行一次性扣除,学校设立专门帐户,统一管理。
2.所有扣除资金纳入学校经费管理之中,可用于超工作